第81章 爆款(第3/3頁)

至於為什麽林豹這些神話綜藝部主管能知道鯤鵬?

因為鯤鵬拿出《我是歌手》的策劃後,和林勝天簽了合約。

只要看到那份合約就能發現鯤鵬投資才是甲方,自然也能從中查到江城這個代言人的聯系方式。

“過段時間咱們就有資金回饋了。”

林知白道:“你可以著手成立一家小型音樂公司了。”

“好的。”

江城之前拿著《我是歌手》和神話娛樂簽署的合約條件是,要分享節目全部收益的百分之十。

別小看百分之十。

以《我是歌手》目前表現出的熱度來看,光一個廣告的獨家冠名費就價值五千萬打底!

此外。

還有視頻網站的分成等等。

江城和林知白預計這個節目最終能夠給鯤鵬投資帶來千萬以上的收益!

這還只是第一季!

第二季這筆收益會更高!

要知道這個節目在前世可是最為長壽的節目之一,搞了好幾季之後熱度才下降,畢竟觀眾總有看膩的時候嘛。

不過林知白不在意。

前世的頂級綜藝策劃還有不少。

有點像創意入股,或者說是技術入股的模式,林知白自己不用出一毛錢,單單只要拿出《我是歌手》的策劃案,就能讓神話娛樂的綜藝部替自己打工。

神話不願意打工?

那林知白還可以找納森,找天光。

三大的競爭關系,可以讓林知白充分利用。

因為林知白以後肯定能拿出更多綜藝,不能全給哥哥吃了,林勝天也沒辦法全部吃下,除非他升職成神話綜藝部的部長之類……

林知白在等待那天的到來。

有他的幫助,哥哥未必不能做到。

而如果哥哥掌握了神話娛樂的綜藝部,林豹到時候必然會出局,就好像姐姐如果全面掌握了音樂部,那林柳也要靠邊站一樣。

這些都在林知白的未來計劃內。

他要讓林家第三代一個接一個的邊緣化。

江城笑著道:“那接下來我們可以鯤鵬展翅了,不然納森和天光那邊應該急壞了要,三大不鬧一鬧我們怎麽漁翁得利?”

“開始吧。”

林知白眯起眼睛,這也是計劃的一環。

鯤鵬投資要借《我是歌手》揚名業界,引起娛樂圈的關注,尤其要吸引到三大的目光,到時候一定會有人主動上門尋求更多合作。

林知白手上的蛋糕口味太多了。

家人消化不掉的,就讓三大一起幫著消化,這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當然。

林知白也知道,如果自己做《我是歌手》,肯定賺更多。

這個綜藝的價值擺在那呢。

可他現在沒那個條件也沒那個精力。

找場地啊聯系歌手啊各種設備啊宣傳渠道啊播出平台啊等等等等。

要考慮的太多。

怎麽弄都難搞的。

真當神話娛樂的那些公司資源是開玩笑的?

再者說系統未來會提供的作品太多了,先借三大的手做事才是最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