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嶽縣成親條款(第2/3頁)

女人的肚皮不爭氣,上至皇宮妃嬪皇後,中到官員富商妻妾,下至地裏勞作的農婦。

這幾個字貫穿了整個大驪所有階層的女人。

闕之桃轉了轉頭,發現嶽縣的男人們臉色都精彩極了,他們似乎覺得這是天方夜譚,想反駁但又不敢出聲,在臉上顯現出極其精彩的轉換。

而不少女人則是得意洋洋,一臉挑釁的看著他們,仿佛在說。

你瞧,生不出兒子可是因為你們的錯哦。

全小田又接著說,“楚娘娘是仙人,自不可能用這樣的事來騙我們,楚娘娘還說了,生兒子並不能永遠的傳遞血脈,生女兒能傳承血脈!因為女人身體裏有一種叫做線粒體的東西,可以傳承上千年!她建議我們這些凡人,真想要傳承血脈,生女兒才是正確的!”

這下本來忙著挑釁男人的女人們也震驚了,生女兒竟可以傳承血脈,男人反而不能!

闕之桃再次瞧瞧的轉頭,果不其然,這群男人的表情更精彩了!她從來沒有在一個人的臉上看到這樣精彩的表情。

底下傳來竊竊私語的聲音,畢竟誰也不敢反駁全小田,之前是有這樣的例子的,有個男人在會上反駁了全小田,並且十分的義憤填膺,最後被趕出嶽縣了,臨被趕出去時路的鼻涕眼淚亂飛,還一直下跪請求原諒。

那場面,給眾多嶽縣百姓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當然,只有全小田知道,為了怕他暴露嶽縣的存在,直接把他噶了。

“可是.女兒不能進祠堂,也不能.也不能掃墓啊,我們死後的香火如何辦?”

全小田又拿著話筒,“那就把規矩改了,讓女兒可以進祠堂,可以掃墓不就行了,這樣簡單的事,有什麽可苦惱的!”

這話,好像非常的有道理,也挑不出什麽毛病。

嶽縣的百姓們再度陷入沉思。

他們在思考,在嶽縣生男生女有什麽區別嗎?

首先男女都可以做工,拿的工錢差別不大,甚至紡織廠的的女工們工錢比有的男人都多。

其次,女兒也可以讀書,小學堂裏女孩男孩都有。

最後,生不出兒子被人笑話。

如今大家都在嶽縣了,應當也不會笑話別人了。

他們的思考能力有限,便只思考出了這些來說服自己。

散會後,很多人又想,生女兒是傳承了血脈,但是沒有辦法傳承姓氏啊。

第二日,會議廣場告示區。

告示區已經很久沒有貼告示了,如此瞧見這麽幾大張紙,百姓還以為是招聘信息,立刻就有幾個起的早的圍觀著看了起來。

現在的百姓也是識字的,知道看告示要先看標題,只見標題大大的幾個《嶽縣成親條款條例》

幾人皆是一驚!

自從楚娘娘來到嶽縣,嶽縣沒有一對新婚夫妻,因為大家都是楚娘娘的奴隸,沒有奴隸主的允許,哪裏敢擅自結婚,如今瞧見這條例,反而覺得安心了起來。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在後頭的人就大喊,“前面的阿姐阿兄們,大聲的念念,讓咱們後頭的人也聽聽啊!”

五保好死不死的就擠在前頭,自認倒黴的他大聲念道,“本條款條例適用於嶽縣以及將來擴張區域所有人,第一條,成親年紀,雙方不得低於20歲,禁止未滿20歲成親,懷孕,生子,這個禁止20歲以前生子標了紅線,說明是嚴禁的!”

旁邊立刻就有人算,“和大驪原來的比,差了竟有五歲呢,在大驪15歲就可以成親了。”

“咱們現在在楚娘娘的治下,你提什麽大驪,不要命了?!”

“多謝這位大兄,我新來不久,還不懂禍從口出的道理。”

霍珍和婉娘來的晚,因此只能靠前頭的人念,她們聽著。

五保又念,“嚴格實行婚姻自由、一妻一夫制度,括號,一妻一夫指,男人只能擁有一個妻子,女人只能擁有一個丈夫,男人納妾,外室等行為,皆算重婚罪,括號完畢。”

這一條其實對大多數底層百姓來說關系不大,因為很多人連娘子都娶不上,更別說納妾了。

謝灼和闕之桃兩兩相望,雙眼震驚,納妾也許在底層百姓這裏見不到,但在長安絕對是超級常見的一件事。

楚娘娘竟不許納妾!

“成親必須雙方完全自願,拒絕包辦婚姻,括號,即包括父母在內的第三方強迫他人婚姻的行為,如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是一種錯誤的觀念,你想不想成親,想和什麽樣的人成親,應當由你自己做主括號完畢。”

這一條激起的反應反而是最大的,“意思是以後我的孩子我還不能替他挑選對象了?”

“意思是你可以挑,但是你孩子同不同意,願不願意又是一回事,你不能強迫,強迫你就是犯罪了!”

“這這這,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竟要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