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7章、往事(第3/3頁)

這些組織怎麽管理?

要不要出台關於鬼怪違法犯罪的法律?

如何界定這類執法的標準和界限?

要不要由政府牽頭和陰間簽訂有關違法犯罪引渡協定?

要不要和陰間建立外交關系?

等等等等……

這些問題其實如果在鬼怪之事被大眾證實且接受後,都要逐步去考慮,而且必定會引發很多社會問題甚至是混亂,甚至會對現有社會結構產生顛覆性影響。

畢竟生命才是人類第一大訴求。

因此,問題就來了,為了一小部分能被壓下去的靈異案件,值不值得付出顛覆社會這麽巨大的代價?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根本不值得。

所以第一誡就非常有必要存在。

至於鬼怪的存在會不會引發當權者對長生修仙的追求?

這就是另一個課題了,但問題也不大。

因為古往今來能證實已經修成仙的有幾個?

大部分修道人都荒廢光陰,成了守屍鬼,反倒不如凡人獲得瀟灑多姿。

而且成仙後到底是好事壞事,誰也說不清,長生一定是有代價的,這個代價對於人來說,真的值得付出嗎?

所以其實這種“低魔世界”,鬼怪對社會結構和秩序的影響根本不大。

風叔身為修行人覺得上面是“懶政不作為”,完全只是局限於身份和立場,上面打壓風叔這種人也是合情合理的。

也就是養著風叔說不定什麽時候還有用,否則一個“到處宣揚封建迷信引起社會動蕩恐慌”的帽子扣下來,風叔還有機會翻身嗎?

蘇乙發散思維想了很多,其實也就一瞬間的事情。

而風叔略過這小插曲繼續講述當年的事情。

“我進入雜務科後,繼續追查當時的那件車禍案,因為那案子依然有蹊蹺,而且一定會有後續。”風叔道,“你應該也知道,這種鬼找替身的案子很容易發展成擊鼓傳花的悲劇,受害人變成鬼後,又變成新的加害者,就這樣一直循環下去。”

“最重要的是,借屍還魂這種邪法的源頭必須掐滅,否則根本治標不治本,這類鬼害人的事情永遠沒辦法解決掉,所以我就繼續追查下去了。”

說到這裏,風叔深深呼吸,神色明顯沉重許多,語氣也變得低沉起來。

“誰知道這個案子被我挖出了一個叫‘怪談協會’的組織,為了對付這個組織,我們付出了非常慘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