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1章、資格

李新民和楊廠長的鬥爭其實已經是半公開化了,這次出了蒙譚剛的事情,李新民原本打算借機發難,給宣傳科爭取更大職權,擴大自己的權勢範圍。

畢竟楊樹譚是他的人。

楊廠長雖然是務實派,但卻不是只會悶頭幹活的老實人,手段也很老辣,不然也不會跟李新民鬥了這麽多年還屹立不倒。

出事後他第一時間跟上級作出匯報,表示之所以出這樣的事情,是因為他早就在著手整改宣傳口的沉疴積弊,引起一些守舊力量的反撲,才會釀成這樣的後果。

楊廠長表示這不會動搖他改革的決心,他會堅定不移落實文件精神,堅持整改宣傳口,換上一批聽黨指揮能打勝仗的宣傳戰士,堅決剔除類似蒙譚剛這樣的害群之馬。

就是因為他先一步的匯報重新定義了這次事故,原本是楊廠長不重視宣傳工作、不落實文件精神的重大工作失誤,現在卻變成他改革受挫,但依然堅定穩步推進的良好表現。

蒙譚剛之前被處分,反而成了他在改革宣傳口的證據。

李新民晚了一步,痛失打擊楊廠長的一次良機。

而楊廠長一步先步步先,幹脆真的把握主動權,大刀闊斧對宣傳科進行改革。

首先是將宣傳科這個正科級單位升格為副處級,跟統戰科合並,改為“宣傳統戰處”,部門負責人的級別也從原來的正科升為副處級,並兼任副廠長職務。

只這一招,一下子就打在李新民的七寸上!

沒有永恒的立場,只有永恒的利益。

楊樹譚是李新民提拔起來的人沒錯,但李新民不可能把楊樹譚放在和他同等的位置上去。

李新民自己都只是副處級幹部,他不可能也沒資格把楊樹譚也提拔成副處級幹部。

可楊廠長身為黨政一把抓的一把手,他是有資格的。

就算最終決定權不在他這兒,他也需要上報區委,可上級領導部門絕不可能輕易否決下面國營大廠一把手的人事提案,更不會輕易插手下級單位的人事任免問題。

只要軋鋼廠的程序合法合規,上面組織部下來考察幹部其實只是例行流程,一般都不會出什麽意外。

所以,這一個副處級別的名額,相當於拿捏在楊廠長的手心裏。

而楊樹譚,就需要這個名額!

這個本來就有自己小心思的宣傳科科長對李新民根本談不上什麽忠誠,知道這個情況後根本不需要楊廠長拉攏,主動靠了上去,投奔了楊廠長,改弦易張。

由於之前宣傳科確實不受重視,所以下面這幾個股長也沒有李新民的人,甚至像是李登峰和楊為民,前者是楊樹譚的心腹,後者是楊廠長的兒子,跟李新民是敵非友。

這樣一來,宣傳科算是徹底脫離了李新民的掌控了。

一個副處級別的部門就要誕生,但這個部門卻脫離了自己的掌控,這對熱衷於權力的李新民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但楊廠長占據了絕對主動權,楊樹譚又背叛了他,他在這件事情上還真沒什麽可操作的余地。

細細一想,他唯一能打出的牌竟只有一張。

就是昨天剛入職報道的特招人才大學生蘇援朝!

一個剛進廠的新人能幹什麽?

雖然李新民覺得蘇乙是個人才,但這種級別的鬥爭,一個新來的小小辦事員根本沒資格參與!

李新民爭的是副處級的盟友,爭的是正科級的手下,蘇乙的行政級別還差得遠呢。

蘇乙距離副科還有好幾步路要走,有好幾年資歷需要去熬,何況是正科?

本來這件事李新民大勢已去,無力回天的。

但恰好這個蒙譚剛一走,空出來的是廠報總編輯的職務。

這是個有門檻的職務,不是誰上誰都行的。

蒙譚剛這個廠報總編輯的級別只是辦事員級別,空有其表。

一個辦事員的職位變化本來只需要部門內部自己決定就行,根本沒必要到廠領導會議這一層面去討論。

但楊廠長既然要改革宣傳口,當然不會隨便掄一棍子就走,而是要拿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來,才能交代過去。

為了表現自己對宣傳工作的重視,楊廠長的第二步動作就是進行機構改革,職權的重新劃分。

他認為宣傳科以前的各個股室職權劃分不合理,沒有側重點,導致“缺乏戰鬥力”、“一團散沙”。

他提出將宣傳科現有的綜合辦、黨建辦、文藝股和播音站四個股室和原先的統戰科合並為三個科室。

一個是黨建統戰科,把黨建辦、和原本的統戰科合並成一個科室,因為這兩個部門很多工作都是重疊的。

綜合辦保留原有職權,不過要跟統戰科的綜合辦合二為一,升格為正科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