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棄坑一念起,頓覺天地寬!!
【終焉帝國】對自己是啥態度。
瑞瑟格·丹尼爾肯定是是心知肚明的。
不說什麽殺之而後快。
反正對方必然是不介意順手弄死自己這個知法犯法的家夥。
真要被逮到。
按照自己懸賞令上面的內容來看。
瑞瑟格·丹尼爾覺得自己高低要混個終生監禁的處罰。
被迫在特殊監獄裏面渡過一段沒有具體期限的生命周期。
畢竟他是一個【不朽階段覺醒者】,根本不存在衰老至死的可能性。
無期徒刑。
真就是無限長的刑期。
字面意思的那種無限長……
即使宇宙寂滅,萬物隕落,他都還是出不去,需要被一直關押著。
除非他的實力能夠更進一步,達到【無限階段】……
在這個實力代表著一切的世界。
只要實力足夠強。
那麽法律的作用就會按比例瘋狂衰減。
所以對於【不朽階段覺醒者】來說高低值個無期徒刑的罪名,對於【無限階段】來說,根本算不上是什麽大事。
這也是西神憐等人達到【霸道階段】以後,【昂特監獄】那邊會直接放人的原因所在,他們的實力,達到了豁免相關罪名的程度。
在【終焉帝國】,足夠強的實力往往就代表著特赦……
只要夠強。
那麽幾乎所有的罪,都可以被自動赦免。
不過。
要想晉階【無限階段】……
瑞瑟格·丹尼爾屬實是看不到什麽希望。
他能夠感覺得到。
自身所擁有的潛力,有著極大的局限性。
自己此時此刻的實力。
其實就已然十分接近自身潛力的上限水平。
要想再度突破。
只能依靠外力與某些可遇不可求的機遇。
單靠閉關苦修與尋常的物資,努力一輩子都沒有什麽成功概率。
那麽問題來了。
相較於頂多算是普通罪犯,被逮到就會享受無期徒刑的他,作為造反派的【血隱會】,在【終焉帝國】那裏又是什麽樣的定位呢?
答案很簡單。
自然是有一個算一個,全都死刑!
而且是牽連全家的那種。
他只是一個黑市商人罷了。
業務範圍是販賣人口、走私禁品、藏匿罪犯……
說白了就是幹些非法生意。
但造反派。
那可是在武裝對抗【終焉帝國】。
時不時,就會主動襲擊某些官方人員。
雙方的罪責,完完全全就沒有處於同一水平線上。
隔著不知道多少條街的差距。
對比起那群家夥。
瑞瑟格·丹尼爾自認算得上是奉公守法好公民~
最少,他不會主動跑去出去禍害別的地方,更不打算幹什麽驚天動地的大事。
所以。
簡而言之。
他的那點罪刑,在【血隱會】面前多多少少有些上不了台面,宛如默默無聞的雜魚。
然後。
意識到這個情況的瑞瑟格·丹尼爾不禁思索起另一個問題。
既然【終焉帝國】由於我犯的罪而不待見我。
【血隱會】那群吊毛又要把我往死裏逼。
那麽。
我要是來個舍重取輕……
把【血隱會】那群家夥上交給【終焉帝國】……
事情又會怎樣發展呢?
官方那邊不是找不到【血隱會】那群東躲西藏的家夥嗎?
我給官方人員來個實時報點怎樣?
算不算改過自新?
非法走私犯實名舉報武裝恐怖分子試圖戴罪立功?
仔細一想,事情好像大概就是這麽個情況……
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換條路天寬地廣,在意識到自己作為犯罪分子卻可以通過實名舉報那群即將來襲的【血隱會】人員來戴罪立功以後,瑞瑟格·丹尼爾只覺得自己來到了人生的岔路口。
恍惚間。
他好像看到了自己成功洗白的機會。
如果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生意。
那麽,誰又想要幹些朝不保夕的事情呢?
在改變思路以後。
越是細想,瑞瑟格·丹尼爾就越是覺得自己的思路毫無問題。
深深覺得自己發現了隱藏於危機之中的機會。
甚至。
他還琢磨著自己或許可以把事情完全做絕。
比如順手把藏在【丹尼爾黑市】內部的那群通緝犯也給一起賣了。
就當做計劃的添頭~
想來,【終焉帝國】的官方人員也會更加滿意~
而且。
這還遠遠不是極限。
他隨後又想道:
‘或許,自己還可以掐著時間搞個大範圍的活動,把周圍區域裏面的各路不法分子全給吸引過來,然後通通打包賣給官方人員用以戴罪立功?’
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