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蘇白:難道走訴訟算非法惡意?法官:判定!郭小軍無罪!(第3/3頁)

如果回答不好的話,那麽將是一次法庭事故!

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法庭事故!

扭過頭,審判長徐春星看向檢方席位:“現在請檢方律師發言……”

檢方律師無奈的笑了笑。

蘇白這個問題問的……屬實是有點炸裂了。

他心裏同樣清楚這個問題,回答錯了的話是一場非常嚴重的法庭事故,自己這個公檢律師可以說直接是不用幹了。

一時之間,他也不好說什麽……

當然,他也能看的出來,這個案子的確是有著一定的問題的,判定郭小軍無罪沒有任何的問題。

說多了,自己也危險,自己只是檢方律師,公訴律師而已,表表態度得了。

對於蘇白的提問,檢方律師稍微整理了一下情緒,開口提問了幾個相關的問題:

“審判長,針對訴訟方,我方提出來幾個簡單的問題。”

“第一:郭小軍知不知道索賠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什麽先是索賠七十萬,而後又索賠五百萬,七十萬和五十萬相近,一開始提出70萬,而後又提出500萬的索賠,會不會存在知法犯法的行為。”

“第二:根據對於郭小軍的指控有一個關鍵點。

其中有著一封控告信,控告信的內容是郭小軍的妻子馬麗所描述的,講的是郭小軍的有著想要敲詐勒索的意向。

郭小軍是否和控告信中的描述一致,又或者是一開始沒有想要進行敲詐勒索,但是後面提出500萬是有敲詐勒索的意向。”

“針對以上兩個問題,需要了解清楚。”

“審判長,檢方發言完畢。”

聽完檢方的發言,蘇白微微點頭,不得不說,對方的兩個問題直擊關鍵。

知道相關法規的話,那麽表達的就是有惡意敲詐的主觀意願。

可是不知道的話,那麽就是主觀意願沒有惡意。

而第二個問題,提的屬於正常的角度出發。

在蘇白提問以後,檢方能夠以這種角度進行提問,說明水平不錯!

審判台,審判長席位上。

咚咚咚!

徐春星敲響了法槌:“訴訟方,針對檢方的提問,你方是否能夠拿出相應的證據……”

“可以的審判長。”

蘇白快速的從訴訟材料中抽出幾張材料:

“審判長,根據郭小軍在被上訴期間,在相關執法單位的表述來看,郭小軍明顯對於賠償的相關規定不知情。

一開始提出來七十萬的索賠,與五十相近,但是這同樣已經超過了法律的限定,不在索賠五十萬的合理法律規定範圍內。

70萬已經涉及到了超過規定,並且已經超出了五十萬二十萬,金額額度超過1/3。

如果郭小軍知道相關的規定的話,那麽就不會,提出七十萬的索賠,因為這明顯是違法行為。

提出索賠的關鍵在於,是針對他本身的收入,以及上述中,馬麗的影響和愛寶企業提出來的商談有關系。”

“即不存在知法犯法的情況。”

“同時。”

“根據相關執法單位出示的證據已經表明了……郭小軍的各種口供和證據都指向表明其言行一致,不存在改口的情況。”

“同樣,如果他一開始具有敲詐勒索的意向的話,那麽為什麽不一開始提出500萬的賠償金額?”

“而是後來才增加到500萬的賠償金額?”

“關於這一點,我希望審判人員能夠考慮的到。”

蘇白將相關的證明材料遞交給身邊的工作人員。

在審判長接過相應的證據材料,認真打量過後,心裏面已經有了想法。

這個案子本來就存在一定的問題,目前,蘇白又提出來這麽炸裂的觀點。

判定無罪已經沒有任何可糾結的地方了。

緊接著,審判長徐春星又扭頭看向檢方:“檢方律師,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該問的都已經問完了。

檢方律師開口:“審判長,檢方沒有要補充的證據。”

“針對訴訟方提出來的問題,檢方還有沒有什麽異議?”

這……問題……誰敢有異議?

審判長,你提出這個問題……

審判長……你覺得你敢有異議嗎?

“審判長,檢方沒有異議。”

“好!”

徐春星鄭重點點頭,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針對郭小軍的一審判決,事實證據不足,且缺乏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郭小軍具有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暫時判定,郭小軍不具備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

“後續,待到判決時,進行判定!”

咚咚咚!

法槌落下,郭小軍整個人激動不已:“謝謝審判長!”

想起來一審的判決,對比二審的判決,郭小軍不禁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