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對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當防衛,還有問題?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防衛限度。

防衛的限度問題。

大概意思就是施暴方對你進行的不法侵害會產生多大後果。

和你對施暴方進行的防衛行為產生了多大的後果。

兩者相比較,有沒有明顯的不對稱。

就比如說,對方只是對你進行言語上的羞辱,只有輕微的推搡動作,你反手把人給捅了,造成了對方重傷或者是死亡。

在這個過程中,就算你是防衛行為。

可是也會被以防衛過當判刑。

因為對方的輕微推搡,對你造不成太大的威脅,反而是你的防衛行為,對別人造成了巨大傷害。

顯然屬於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超過必要限度就屬於防衛過當,而不屬於正當防衛的情況。

在呂安陳述完畢。

審判台席位上宋遠輝簡單的整理了呂安陳述的相關情況。

“檢方已經對於相應的情況陳述完畢。”

“請被告方訴訟代理人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

關於限度的問題……

蘇白也清楚,在這一點上,想要進行辯訴是比較麻煩的。

主要是需要看審判長對這個案子,以及在不法侵害中。

對精神和人身自由與尊嚴不法侵害行為的判定情況。

按照以往的判決來看,陳斌很有可能會判定成為一個防衛過當。

並且呂安陳述的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之間的聯系,陳述的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審判長站在這個角度來判定,那麽,陳斌的刑期可能會判的相對來說比較重。

所以蘇白的答辯需要從對正當防衛的理解。

以及從如果審判長真的站在了呂安的角度,那麽如何來減緩降低對陳斌的判決刑期這方面進行陳述。

說白了。

就是接下來的陳述,即使不能讓陳斌達成正當防衛,也要盡量降低防衛過當對於陳斌的刑期判決。

理清楚這層思路。

蘇白低頭抽出訴訟材料開始陳述:“審判長。”

“我方並不認同檢方的觀點。”

“以下是我方對於這個案件的相關答辯:”

“首先是從案件的整體來看。”

“在案件整個發生的過程當中,陳斌行使的防衛行為,是在不法侵害一步步升級當中造成的。”

“在案件一開始發生的時間點。”

“李飛等人只是進行口頭上的威脅和辱罵,後面上升到了行為。”

“在行為傷害的過程當中,何麗娟遭受到的不法侵害,有非常多種。”

“包括但不僅限於語言上的侮辱。”

“甚至……闖入何麗娟家中的違法人員,還進行了肢體上的動作。”

“在這種不法侵害的不斷升級和不斷的加大當中。”

“如果沒有陳斌的防衛行為,那麽後續產生的影響會不會更大?”

“李飛和徐冰等人對何麗娟言語上的侮辱,並且付出了實質性的動作,那麽下一步會不會繼續進行侵犯的行為?”

“我想請合議庭成員,考慮到這一點因素。”

“另外。”

“通過李飛和徐冰等人在陳斌家的行為,根據提供的證據顯示,已經很明顯的看出對方的討債行為。

已經超出了普通的違法犯罪而不是檢方口中的輕微侮辱。”

“這幾點都是需要考慮到的。”

“並且,在這個案件當中,最重要的還有一點,那就是李飛等人是非法侵入陳斌家中。

對於陳斌和何麗娟進行侮辱和限制其人身自由。”

“相當於說李飛和徐斌等人是非法闖入到了陳斌和何麗娟的家中實施了犯罪行為。”

“陳斌和何麗娟有權利對於李飛等人的非法侵入實施防衛行為。”

“根據刑法中第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

“指的是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過他人要求退出而無理由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條件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責任人,客觀條件是非法。”

“李飛和徐冰等人達成了以上兩種條件,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即,在案發的整個過程當中,李飛和徐冰等人都處在一種非法侵入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陳斌實施的行為,應該屬於防衛行為,且由於對方不法侵害的進一步升級,不能預測到接下來將要發生的是什麽。”

“在這種特定的情形之下,我方認為,陳斌做出來的防衛行為,應當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認定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主要因素是限度。

可是……

李飛和徐冰等人是屬於非法侵入住宅!

並且伴有實施犯罪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限度的問題應該怎麽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