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販賣“假藥”,真救人!

這個案子的相關案情,蘇白整體的瀏覽了一遍。

說是賣假藥……

怎麽說呢,按照法律對於假藥的定義。

是依照《藥品管理法》中,藥品成分不符合國家規定成份。

或者出售嚴重不符合藥品管理規定的相關藥物。

出售未經許可經營的藥品等。

這些都屬於對於假藥的定義。

說白了……

就是有沒有拿到經營許可的藥品。

拿到了就屬於正規的銷售藥品,沒有拿到就屬於違禁的假藥。

李雪珍發過來的這個案件,涉及到的當事人的確是在賣“假藥”。

因為其所銷售的藥品不符合國家規定以及未經許可認證。

可是……

針對整個案件的描述來看,這“假藥”可不是害人藥。

先不分析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

從當事人在一審的陳述當中,可以明顯的看出。

當事人作為病人,從國外引進私藥。

完全是因為私藥在針對病情有著很好的緩解作用,而且價格低廉。

出於好心,為同為病友的人員進行代為購買。

這種假藥,並不害人,而是救人。

蘇白上網查了一下,有關於這個案件所涉及到的藥品信息。

以及在卷宗中描述當事人代購的過程和這種病的情況。

案件當事人林勇,身患慢性白血病,需要服用一種特效藥。

這種特效藥在國內單瓶的價格高達兩萬余元。

私藥的價格僅在2000一瓶左右。

價格相差十倍。

但是在藥效方面沒有什麽太明顯的差別。

正版特效藥能夠壓制住病情的惡化,但是私藥盜版藥,同樣能壓制住病情。

一瓶藥大概只能維持一個月的服用時間。

也就是說,想要以吃藥壓制病情,正版特效藥一年要花費20多萬元。

20萬元的醫藥費用,這根本不是一個普通的家庭能夠承擔得起的。

一開始,由於林勇是做外貿生意的,有時候會到國外進口一些東西。

在了解到國外有這種盜版藥,自己在服用後沒有什麽太大問題後。

和自己的病友,進行了介紹。

病友想要讓其進行代購,林勇也答應了下來。

各大醫院都有這種慢性病群,漸漸的隨著時間的發展。

不少人都知道,林勇做外貿生意可以進出國外購買這種藥品。

於是也找上了同為病人患者的林勇,想要請求林勇能夠幫他們代購一下。

林勇作為病人也非常清楚這些病友們的情況。

兩萬一瓶的藥根本吃不起。

於是答應了下來。

不過……在這種私藥大規模傳播泛濫代購的情況下。

正版藥的銷售額大量減少,引起了當地銷售部門的注意。

並且進行了暗訪。

在得知了有人銷售私藥後,當即報警立案,將代購銷售人員林勇抓捕起來。

剩下的就簡單了。

證據充足,犯罪事實清楚,立案執法人員將其移交給檢方部門,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這就是這個案子的相關情況,和整個流程。

蘇白在看完後,輕呼口氣。

從判決和法律的定義角度來講,林勇的確涉及到了銷售假藥,有著犯罪行為。

可是從另一邊講,他的主觀是出於對於病友們的幫助和好心,進行代購。

怎麽說呢……

這個案子……比較矛盾。

在社會的輿論當中,影響力相對來說也比較大。

不過……既然這個案子到了白君律師事務所這裏。

這個案子肯定是要接的。

在蘇白剛了解完整個案件,小兔子頭像那邊,繼續在跳動。

“蘇律師……案件信息內容看完了嗎?”

“可以接嗎?”

蘇白回復:“這個案子可以接。”

“不過這個案子你是從哪找的?”

大約過了一兩分,李雪珍才回復:“蘇律師……”

“其實是我也創辦了一個短視頻賬號,名字就叫蘇律師的小助理小李律師……”

“經常會發短視頻,讓大家有什麽比較不錯的案子關注艾特我一下。”

“這個案子是我在我短視頻賬號裏面看到艾特次數比較多的。”

“然後我就想辦法找到了當事人詢問能不能代理他們的二審案件。”

“得到同意以後。”

“然後讓他們發了一下案件的詳細信息。”

還有一個短視頻賬號,名字叫小助理小李律師?

蘇白在短視頻中搜索了一下賬號,簡介上寫的很清楚。

白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之一,蘇白律師小跟班。

粉絲量已經將近30萬。

嘖嘖……

這小李在偷偷的發展自己的業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