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王蔓雲穿進的這本書不是以原主為主角的書,原主在書中,只是一位戲份很少的配角,原劇情裏,原主在發現丈夫有外遇後並沒有離婚。

沒有離婚的後果並不會換來丈夫的回心轉意。

出軌的人,只有零次與無數次的區別,原主在丈夫第一次出軌時因為各種顧忌,選擇了原諒,再之後,就再也沒有了鬧騰的資格。

因為方家知道原主的軟肋。

為了娘家所有人的工作、前程,原主忍耐了一輩子,直到死亡。

王蔓雲是不願意這樣憋屈活著的,所以穿到這裏的第一時間,她就跟方家劃分清楚界線,也在第一時間弄到了離開滬市的證明。

要不是只買到明天出發去海島的火車票,她現在就走了。

不能馬上走的王蔓雲站在馬路邊看了看天色,然後轉頭四看,今天忙著去好幾個部門簽字、蓋章,這頓忙碌,已經是下午三點。

早就餓得不行的她見不遠處有間國營飯店,走了過去。

她打算先吃點東西再回王家住一晚。

滬市是大城市,每個區都設立了很多飯店,不過都是國營的,國營飯店的服務很有國營特色,要是不認識人,管你是誰,裏面的服務員可是不會給好臉色的。

王蔓雲早有心理準備,面對鼻孔朝天的收銀員,懶得計較,交完錢與糧票,拿上號,就找了個角落的空位置坐下等待。

她沒點多少東西,在錢不好掙的時代,一個人吃飯,只點了一碗陽春面。

有湯有面,還有幾粒蔥花,足夠飽腹。

面上得很快,主要是這個時間點不是飯點,後廚才能很快就把王蔓雲點的面條做好,抑揚頓挫的吳儂軟語從取餐窗口飄了出來。

剛坐沒兩分鐘的王蔓雲起身去取自己的面條。

普通話雖然在五幾年就推廣,但滬市當地人還是喜歡以當地話交流為主。

王蔓雲餓得不輕,拿到面條,一坐下就趕緊把碗裏的湯吹了吹,然後輕輕喝了一口。

熱湯下肚,早就造反的腸胃得到舒緩。

沒那麽餓得慌後,王蔓雲才拿起筷子慢慢品嘗起面條,不算好吃,也不算難吃。

只能說面條做得中規中矩,勝在湯還算鮮美。

根本就浪費不起糧食的王蔓雲用了十來分鐘才把面條吃完,不是她嫌棄面條不好吃,而是後世帶來的細嚼慢咽刻印在了骨子裏。

吃完最後一口面條,王蔓雲看了看還剩小半碗的湯,猶豫著要不要喝了。

她來這個時代雖然不久,但卻是發現這裏所有人都不會浪費食物,不管是吃飯,還是喝湯,好像都會全部吃光。

入鄉隨俗,王蔓雲最終端起了碗。

“王哥,聽說小五離婚了?”

王蔓雲碗裏的湯還沒有進嘴,就有兩個客人進了門,估計雙方彼此間很熟悉,說話音並沒有太過壓制,她這邊也就聽到了。

原本王蔓雲是不在意別人說什麽的。

結果接話的那道聲音太熟悉,熟悉得她下意識豎起了耳朵。

王永元今天上的是早班,下午兩點就下班了,原本是打算趕緊回家休息,結果還沒到家門口,就被同一個大院的兄弟拉來下館子。

六十年代,再富裕的家庭每月下館子的次數都有限,被人請下館子,那絕對是天大面子,樂呵呵的王永元直接就跟來了。

路上兩人各自騎自行,不好說私密一些的話,到了飯店才算是真正說上話。

結果兄弟一開口,就讓王永元驚得頭皮都麻了,臉色陰沉起來,“二子,儂個撒一思?”小五離婚的事只有他們家裏知道,他難以想象對方是怎麽知道的。

“哥,儂別管我怎麽知道的,我就問,小雲是不是真的離婚了?”二子根本就沒有留意到飯店裏的王蔓雲,只一心向王永元求證。

“離婚了如何?不離又如何?我跟儂說,儂以前沒有機會,以後也沒有機會,我勸儂還是死心早點找個合適的姑娘結婚,別耽誤了自己。”

王永元不想吃飯喝酒了,說完這句話就推開二子準備出門,早知道二子是因為小五離婚的事找他,他根本就不會跟著來。

吃一斤肉都不想來。

“哥,你別生氣,這事我也是無意中知道的,我沒往外說過。”二子見王永元生氣要走,趕緊把人拉住。

也沒在乎對方說的那些自己不愛聽的話,而是轉頭向收銀員點了很多菜。

都是帶肉的硬菜。

收銀員工作時間與地點一直在前台,無聊得很,此時聽到離婚八卦,不怎麽好的態度立刻來了個大轉彎,熱情收錢、糧票,還招呼兩人往離她最近的一張桌子坐下。

那個桌子離王蔓雲有點距離,要是不扭頭,是看不到角落裏的王蔓雲。

背對而坐的王蔓雲看著碗裏的湯,喝不下去了。

這個二子她記憶中還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