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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這樣的丈夫,你能怎麽樣?你批評,約法三章,都沒有用。既然她不能用離婚來制約他,就衹能是忍氣吞聲,要麽就天天吵架,吵完了,還是該她自己去乾那些活,還把她自己氣得胃痛。所以她已經學會把要求一再降低,降到最後,衹要李兵不在屋子裡抽菸,不在家裡打麻將,不責罵恐嚇孩子,她就滿足了。

  但李兵儅著她的面,做到了前兩條,背著她卻照樣在室內抽菸,在家裡打麻將。而對第三條,時不時地就要違反一下,因爲他對孩子教育有完全不同的觀點,他是用他從小習慣的那一套來教育孩子的,說白了,就是把孩子生出來,給飯喫,就盡到責任了,如果要教育,那就是棍棒上前。而他“教育”孩子的原因,往往不是孩子犯了什麽錯,而是孩子丟了他的臉,或者他那天心情不愉快。

  所以最近幾年,她跟李兵的矛盾,都集中在對待孩子的態度上。不用說,支持同情李兵的人也不在少數。很多人自己也是用李兵的方法對待孩子的,愛孩子是因爲孩子能爲自己爭光,所以很多父母聽說孩子考得不好,哪怕僅僅是不如班上的某一個人,但如果那一個人是自己同事朋友的小孩,父母就覺得臉上很沒光,在同事朋友面前擡不起頭來,就要狠狠責打孩子。

  聽說杭州一個媽媽,就因爲孩子考了第二名,而不是第一名,就把孩子責打致死了。她想到這點就怕,因爲咪咪現在還衹在上幼兒園,李兵就經常爲她作業做錯了打罵她,等到咪咪上學了,作業越來越多,出錯的可能也就越來大,那不是天天都要挨打受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