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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蹭回兩天前。

夏天的裕山除了很適合避署納涼,還有一個特色就是山上叢林茂密,常有各種山野動物出沒,很多居住在山腳下的農戶都有打獵的習慣。裕山雖不是什麽名川大山,可連綿數百裏,當地人靠山吃山,比不得城裏人的大富大貴,日子卻也過得悠閑自在。因為山下就有公路,公路又連接著高速,交通便利,路邊開了很多類似農家樂的野味餐館,每逢周末或長假,不少城裏人開著車到這邊來避暑嘗野味,農戶們因此收入頗豐,日子過得是不差的。

陳德忠平日除了打太極侍弄花草,最大的愛好就是打獵了,只要天氣好,他就會挎上獵槍帶著愛犬豹子上山,雖然不是每次都有收獲,但他最大的樂趣並不是打不打得著獵物,他很享受的是狩獵過程。

    有時候為了追一只麋鹿,他會翻兩座山,常常早上出門天黑才回來。費雨橋曾為此很擔心,陳德忠卻不以為意,笑稱死在獵物手中比死在對手手裏好多了,至少不會背上孽債。這話說得真是很有深意。費雨橋沒辦法,只好安排人在後面跟著德叔,以防他迷路或者被野獸襲擊。但陳德忠很嫌那兩個牛高馬大的家夥礙事,經常在半路上把他們甩了,打獵本身就是圖個自在,讓人跟著還有什麽樂趣可言。

不過陳德忠還是很郁悶,因為自從山腳下那些農家樂之類的野味餐館如雨後春筍般開起來後,裕山不似從前那般清靜了。特種是周末和節假日,三三兩兩的人或開車或步行來山上玩,而且還都是些年輕人,又叫又唱的,讓喜歡清靜的陳德忠很鬧心。所以一般周末他甚少出門,免得撞見那些穿戴怪異的小青年,看著不舒服。

周一的早上,他起得很早,一瞅天氣不錯,就收拾東西準備上山了。在家憋了兩天,可把他憋壞了。運氣很好,還沒深入叢林腹地,就撞見了一只覓食的野山羊。

陳德忠喜不自禁,屏住呼吸躲到一棵杉樹後面,端起槍開始瞄準目標。一切都很順利,以他的經驗判斷,這次是萬無一失。

他深吸了一口氣,靜默三秒,扣動了板機。

“砰” 兩聲搶響,正在吃草的野山羊隨即倒地,抽搐了兩下就沒有動靜了。如果是往常,陳德忠會很高興地查看獵行,可是這次他沒有動,因為他明明只發了一槍,卻響了兩聲,這意味著什麽?

對,還有別的獵人。

這樣的情況還是第一次遇到。陳德忠警覺地環顧四周,少頃,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響過後,隱藏在暗處的另一個獵人出來了。是個年輕人,約莫三十歲上穿著卡其色獵裝,蹬著棕色皮靴,端著獵槍的樣子尤顯得英姿颯爽。

陳德忠愣住了,打量年輕人,發現他有張輪廓近似完美的臉……年輕人顯然也掉到了陳德忠,沒有走向中槍的獵物,而是走出枝枝蔓蔓的掩護,跟陳德忠揮了揮手,像是跟他打招呼。“老伯,是您先打中,您拿走吧。”年輕人很有禮貌,示意陳德忠帶走野山羊。

陳德忠微微眯起眼睛,年輕人這般謙遜,讓他覺得很舒服,一看就是有教養的人家出來的孩子。“此話怎講?你如何知道是我先打中的呢?”他邊說邊走了過去。

“老伯,想也想得到啊,您是老獵人,我是後輩,槍法如何有您準呢?”年輕人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齊的白牙。

陳德忠站在他跟前,亦是和顏悅色,“從前沒見過你,新來的?”

“怎麽,老伯還認得來這山上打獵的?”

“我都在這山上住了兩年了,來來去去就是那麽幾個人,但是你我沒見過。”

“哦,我也是最近才過來的。”

“難怪。”陳德忠微微頷首,目光始終沒有離開年輕的人臉,“貴姓啊,說不定以後還可以碰上。”

“免貴,姓莫,莫雲澤。”

“好、好……”陳德忠連說了幾個“好”,臉上的笑意直達眼底,指了指地上的獵物,“你住哪裏,我叫人幫你把這送過去。”

莫雲澤連忙擺手,“不不不,我不要,我一個人獨住,弄只羊回去我還真沒辦法整,還是老伯您帶回去吧。”

陳德忠想了想,說:“既然你確定不方便帶走這山羊,那就上我那兒去吃午飯吧,我讓廚師弄頂好吃 涮羊肉,你一定要嘗嘗,外面吃不到的。”

“這,這怎麽好意思……”

“怎麽不好意思,萍水相逢也是緣分嘛,除非你是嫌棄我這老頭。”見莫雲澤還在猶豫,陳德忠拍拍他的肩膀,“你就不要客氣了,我一個人住那麽大的屋子不曉得有多悶,平日裏幾乎沒客人,今天既然有緣遇上,那就權當是去串門好了。”

莫雲澤於是不再推辭,“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午餐很豐盛,不僅有涮羊肉,榆園的廚師老程還做了很多拿手的私房菜,陳德忠和莫去澤相談甚歡,午餐吃得很愉快。吃完飯,陳德忠邀莫雲澤到書房說話,思及莫雲澤吃得並不多,陳德忠問他:“是不是菜不合胃口,我看你吃得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