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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雨橋數日不見蹤影。我不知道他是故意避開我,還是出差了,反正他在這座城市裏不止檀林公館一個住處。也許,還不止我一個女人。對此我很平靜,怨婦這樣的角色並不適合我這樣處境的人,我有愧於他,於是只能聽之任之。

我也沒有再見到莫雲澤,再次去療養院時,小護士告訴我,“莫先生被家人接回家了。”我沒有問事他的哪個家人,連想問的念頭都沒有。

在小護士的通融下,我倒是第一次走進了莫雲澤住過的房間,是很舒適的套間,收拾得很幹凈整齊,莫雲澤私人的東西都被搬走了,只剩一本泰戈爾的《飛鳥集》遺忘在床頭,小護士希望我把書轉交給莫雲澤,於是我帶走了那本書。

回家的路上,我翻開書,發現裏面夾著一張照片,是個十五六歲的少女,側臉在看一本書,背景像是路邊的小書店。那少女穿著小碎花的短袖襯衣,紮著小辮,臉部的側影輪廓非常清晰,應該是很專業的相機搶拍的,連少女低垂的長睫都清晰可辨,嘴角還含著隱約的笑意,清新可人的樣子,仿佛春日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大約是看書看得太入迷,少女沒有留意到店外有人對著她摁下快門,於是就有了這張照片。我認出那家店,就在文宣路的一家餅店旁,每天放學我都經過那裏。

那少女就是我。

合上書的刹那,我淚如雨下。

兩天後我打電話約芳菲出來,將那本書交給她,要她還給莫雲澤。當然,照片我抽出來了。芳菲看都沒看那本書就塞進手袋裏,閑聊了幾句無關痛癢的話,就匆匆忙忙地上了她的紅色保時捷。人都上了車,她忽然從車窗裏探出頭,笑著對我說:“姐姐,其實你大可不必做給我看,你偷偷摸摸見他我又不會怪你。”

說完,駕車揚長而去。

我愣在街頭,半晌沒有反應過來……

我想我應該對這份姐妹情死心了吧,可是又義做不到視而不見。不久,李夢堯喜得貴子,在酒店擺百日宴,我在酒店大堂親眼見芳菲跟一個油頭粉面的年輕男子從電梯裏出來,摟摟抱抱,她光摟摟抱抱倒還好了,竟然還絲毫不避嫌地跟我打招呼。當時姚文夕和幾個同學都在我旁邊,我呆若木雞,完全沒有了思維能力,怔怔看著他們走出酒店。

後來李夢堯跟我說了實話:“我在醫院生孩子的時候,見過你妹妹,她在隔壁手術室做人流,一個人。”李夢堯看不過去,跟我說,“勸勸她吧,年紀輕輕的,不至於走到這一步,她畢竟還有丈夫。姐妹一場,你要不管她就沒人管了。”

我到底還是狠不下這個心,於是約了芳菲吃飯,她答是答應了,卻是不情不願的。地點選在一家江南風情的酒樓,我要了一個包間,準備跟她好好談談。正如夢堯說的,我不管她就沒人管了。席間我說了很多我們過去的事情,我們一起成長,雖然不是親生的姐妹,可畢竟在一個屋檐下生活過,我不希望她在泥潭裏越陷越深,沒有人可以成為墮落的天使,只會成為墮落的魔鬼。一個人如果把自己弄成了人不人鬼不鬼,活著還有什麽意思。

結果芳非長長地吐出一口煙,一副滿不在乎神情,而且頗有嘲弄的意味,好像我說的那些話很可笑似的。或者,本身我這個人在她眼裏也是可笑的。

“姐,你以為我現在才開始墮落?”她臉上的妝容姹紫嫣紅,完全掩蓋了她本色的清純,見我談起過去的事,她嗤地笑出聲,“我十三歲就不是處女啦,你信不信?不信?哦,怎麽能不信呢……嘖嘖嘖,要不要我說給你聽?你還記得我們家隔壁住的那個王叔叔嗎?戴副眼鏡長得很猥瑣的那個,當個小小的科長有點小錢,就是他玩了我,他用一百五十塊錢買了我的初夜!一百五十塊錢!聽清了沒?”

見我眼睛眨也不眨地傻了,她端起酒杯淺嘗了口,舔了舔嘴巴,繼續說:“知道我要那一百五十塊錢幹嗎來著?”

我愣愣地看著她。

“因為你!”

“還記得嗎,那次你不小心把同學的隨身聽弄壞了,那個同學要你賠,你沒錢賠,找我媽要,我媽不肯。於是我就去隔壁的王叔叔借,那個王叔叔經常給我買零食,給我十塊八塊的零花錢,但每次給了錢他就趁老婆不在家的時候把我拉到他房間摸。想不到吧?他就是這麽個貨色!這個爛人,我找他借錢,他很爽快地就答應了,但要求我去賓館跟他睡,我跟他睡了才有一百五十塊錢拿,我毫不猶豫地就跟他去了……我拿了那一百五十塊錢幫你還給了同學,你當時還問過我哪來的錢,我就說找媽媽要的,媽媽疼我,我一開口她就給了。姐,我親愛的姐姐,不是只有你懂得姐妹情深,不是只有你為我付出過,所以你現在根本沒有資格來跟我說這些,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