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3/3頁)

兩個月以後,我們的故事結束在一個婚禮上。

如果你去過歐洲,如果你到過羅馬,你一定不會忘記參觀那種古老的小教堂:墻壁是大大的石塊堆砌而成,上面爬滿了綠色的藤蔓,開著一串串紫色的花束。教堂那五彩的玻璃窗,迎著陽光,閃爍著絢麗的光芒。教堂門口,台階上長著青苔,像一層綠色的地毯。花園裏,一叢叢的花壇,盛開著蝴蝶蘭、郁金香、玫瑰,和薔薇。教堂裏,陽光從彩色玻璃中射入,照在那肅穆、莊嚴、而寧靜的大廳裏。古老的風琴聲,奏著《結婚進行曲》,回響在整個大廳中。而一對新人,就在這樣如詩如夢的境界裏,在親友的祝福中,在神父的福證下,完成終身的佳禮。

這不是中國式的婚禮,沒有吹鼓手,沒有花轎,沒有宴席,但它別有一種莊嚴與隆重的氣氛。婚禮既成,一對新人站在花園裏,站在那閃耀的陽光底下,誰也不能體會,這一刹那間,兩人心中所湧起的喜悅與辛酸。

“我要吻新娘!”丹荔叫著,不由分說地在憶華臉上左吻右吻。

“我要吻準新娘!”志遠叫著,把丹荔拖過來,也在她面頰上左吻右吻。

“真的!”老人笑得合不攏嘴,他左手拉著志翔,右手拉著丹荔,問,“你們什麽時候結婚啊?”

“我和丹荔商量過了,”志翔說,“哥哥既然在羅馬結了婚,我和小荔子,應該回家去結婚。你也要回去的,高伯伯,你是我們的結婚證人。”

“回家?”老人問,眼睛閃亮,“我也去?”

“是的,在海的那一邊。”志翔遙望著天邊,“我們的父母,還在那兒等著我們。”

“丹荔的父母會參加這婚禮嗎?”

“他們會的!”丹荔一臉的光彩,滿眼睛的喜悅。“他們一定會的!因為我會撒賴!”

大家哄然地笑了。笑聲中,志翔悄悄地把志遠拉到一邊,低聲說:

“哥,我有樣禮物送給你!”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張剪報,遞到志遠手中。

志遠看過去,報上有一張照片,照片裏赫然是一件雕塑品,題名叫“手”!十只伸往天空的手,在呐喊,在追求,在呼籲的手!年輕的、年老的、粗糙的、細膩的手!照片旁邊,有一篇簡短的報導:

“本季沙龍中,最受各方囑目的一件雕塑品,是一位年輕的、東方雕塑家所塑造的。這件題名為《手》的銅雕,充滿了力與生命,感情與思想,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作品!不論本季的雕塑獎,會不會由這位年輕人得去,我們仍然認為這是件值得推介,值得贊美,值得喝彩的佳作!”

志遠擡起頭來,他的臉發亮,眼睛發光,一把攬住志翔的肩膀,他又激動,又辛酸,又高興,又安慰地說:

“志翔,我離家十年多,終於覺得我即使回家,也不會無顏見扛東父老了。志翔,你終於找到你所缺少的東西了,咱們也該回去了!”

“小翔子!”丹荔在一邊大叫,“你們兄弟兩個是怎麽回事啊?今天是憶華姐姐結婚,你總不能把新郎給拉到一邊說悄悄話呀!我看,你們兄弟對於彼此呀……”

“永遠比我們重要!”憶華一反平日的沉靜羞澀,忽然接口說。然後,就和丹荔相視大笑了起來。

這一笑,兄弟兩個也笑了,老人也笑了。走出教堂的花園,那輛小破車居然充當了喜車,綁著花束和緞帶,挺有風味地停在那兒。志翔坐上了駕駛座,大家都擠了進去,丹荔揮手大叫:

“唷嗬!小破車!前進!小破車!加油!小破車!”

小破車一陣搖頭喘氣,然後大大地咳了一聲嗽,就往前沖去。全車的人都歡呼了起來,憶華的頭紗在風中飄揚。老人張開嘴,情不自已地唱:

破車快飛!破車快飛!

於是,全體的人都唱了起來:

穿過羅馬,越過廢墟,

一天要跑幾千裏!

快到家裏!快到家裏!

爸爸媽媽真歡喜!

——全書完——

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夜初稿完稿

一九七六年二月廿八日黃昏修正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