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一章(第3/3頁)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抽根煙嗎?”

法官示意,庭警遞她一根煙,芳子銜著煙,望了法官一眼,他只好給她點了火。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只待兵來將擋。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面是大號鉛字印著:《男裝麗人》,村松梢風著。

“你知道這本書嗎?”

“不知道。”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

法官沉住氣:

“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於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裏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也一一拘控麽?”

哄堂大笑起來。

“希望被告態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

“我對什麽樣的人,講什麽樣的話。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

法官並沒發作,只道:

“與你一同於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

“小方只是掛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仆,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松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麿、東條英機、本莊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阪二、板垣征四郎——”

芳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

日本男人。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致一敗塗地麽?

不!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

“我不算‘漢奸’!”

她睨著法官,看他反應。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

“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堂上哄然有聲,唼喋私議。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是中國先不承認她嗎?

那一年,她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