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一章(第3/3頁)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抽根煙嗎?”
法官示意,庭警遞她一根煙,芳子銜著煙,望了法官一眼,他只好給她點了火。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只待兵來將擋。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面是大號鉛字印著:《男裝麗人》,村松梢風著。
“你知道這本書嗎?”
“不知道。”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
法官沉住氣:
“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於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裏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也一一拘控麽?”
哄堂大笑起來。
“希望被告態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
“我對什麽樣的人,講什麽樣的話。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
法官並沒發作,只道:
“與你一同於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
“小方只是掛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仆,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松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麿、東條英機、本莊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阪二、板垣征四郎——”
芳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
日本男人。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致一敗塗地麽?
不!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
“我不算‘漢奸’!”
她睨著法官,看他反應。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
“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堂上哄然有聲,唼喋私議。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是中國先不承認她嗎?
那一年,她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