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三章(第2/7頁)

不過芳子覺得自己跟她們不一樣。

她們是一些卑劣的、沒見過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經歷過風浪,只在陰溝裏鼠竄,幹著下作的勾當。

她瞧不起她們。

針尖那麽微小的事兒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時不過是爭奪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獄中,仍有她的威望。總是喝住了:

“吵什麽?小眉小眼!”

她發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話,死也不要再回來。

不知是誰的廣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來》,犯人們都靜下來。

何日君再來?

嗚咽如鬼叫的尖寒。

芳子緩緩閉上眼睛,聽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

四下漸漸無聲。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面前只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芳子小姐!”

她聽到有人喊她。

張開眼睛一看,呀,是律師來了。芳子大喜過望:

“李律師!”

他來了,帶來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一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璧輝,乃肅親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進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

芳子臉上神情漸變。

繼續看下去:

……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擡頭,惶惶地望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只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師滿目同情,但他無能為力:

“川島浪速先生曾經與黑龍會來往,本身被監視,一不小心,會被聯合國定為戰爭罪犯。他根本不敢偽造文書。現在寄來的一份,對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經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愛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頹然跌坐,她苦心孤詣,她滿腔熱切,惟一的希望。

這希望破滅了。

她好像掉進冰窟窿中,心灰意冷,雙手僵硬,捏著文件。一個人,但凡有三寸寬的一條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個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縫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個一生在說謊的人,為什麽到老要講真話?真奇怪!”

她萎謝了。淒酸地,手一垂,那戶籍證明文件,如單薄的生命,一棄如遺。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午前十一時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輝,日名川島芳子,通謀敵國,漢奸罪名成立,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沒收,處以死刑。”

宣判的聲調平板。

聞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無語,她被還押回牢房時,身後有聽審群眾的鼓掌和歡呼。

她默默地走,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覺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無盡。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來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遠……

掌聲歡呼微聞,重門深鎖,戛然而止。

忽地懷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綠籠罩著城墻,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櫻桃……擁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樓閣朱欄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麗的北京城。

她翻來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過得到明年嗎?

不可思議。

也許自己再也見不著人間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鳳蝶,失去翅膀,不但飛不了,而且醜下去。

關在第一監獄這些時日,眼窩深陷,上門牙脫落了一只,皮膚因長久不見天日而更加白皙,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顯得寬大。強烈地感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命運向她襲來。但她一天比一天滿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還好像見到一個類似宇野駿吉的戰犯被押送過去,各人都得到報應。

看不真切,稍縱即逝。戰犯全卑微地低著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