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3/7頁)

我暗暗使勁,想把手縮回來。

可是,他卻沒讓我得逞:“別動。”這聲音低沉著,與往常那命令式的口吻有些不同。

然後,他看著我的傷口,打量了一番,在確定已經上完藥之後,他拿起紗布,小心翼翼地替我包紮了起來,動作柔和得簡直像專業護理師。

如果他不是沈林奇,我大概會被迷住吧。

我這樣想著,忽然頓悟,這個人他不是別人,是沈林奇啊!

中國有句古話叫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

雖然沈林奇不是黃鼠狼,我更不是雞,但是他忽然一反常態地溫柔起來,實在詭異得令我覺得他存了要吃我的心,這讓我不自覺地皺了皺眉頭。

“痛了?”他停下手中的動作,擡頭看我。

目光交會的刹那,我下意識地挪開了眼。

“還好。”我搖了搖頭。

下巴卻被他托住了,他迫使我看著他,然後用隨意的口吻道:“不敢看我,不會是心虛了吧?”

這種問題,用這種語氣說出來,還在這種場合下,更更可惡的是,最該心虛的人竟然說我心虛。那一刻,我的心情由驚訝到茫然,最後生出了些許惱怒,甚至在腦海裏幻想自己站起來,扇他一大耳刮子,再往他的命根上踹一腳,最後叉腰叫囂:“放你X狗屁!老娘我會心虛?老娘只會讓你腎虛!”

但是我沒有這個膽量,更沒有這個機會。

因為沈林奇忽然朝我湊了過來,然後……然後我被吻了!

如果我說,這是沈林奇第一次吻我,你信不信?

雖然這話從一個被人包養了三年的女明星嘴裏說出來,聽起來是那麽不可思議,甚至有點兒好笑,但它卻是真的。

坦白說,我的男女觀念很保守。

除了曾在電影中有過必要的吻戲之外,我可以說毫無經驗。

白哲沒出事之前,我是個活在城堡裏的公主,雖然我父親在我十二歲時就離我們而去,但是母親對我和白哲的照顧無微不至。從小我便衣食無憂,在學校裏也是成績出眾,有男生追我,我甚至連手都不敢讓他碰,因為我以為那樣會懷孕。

別笑,誰沒有過純情的年少時代?

可惜後來,白哲出事了,由於傷心過度,母親心臟病發,不久便離我而去了。那個開車撞了白哲的運輸工人,根本支付不起高昂的賠償金,為了賺錢,我不得不退學打工,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誤入了這個圈子。

從此,我的人生徹底改變了,我再也沒了談戀愛的心思,直到我遇到沈林奇。

他說:“作為女朋友,我可以給你任何你想要的,包括自由。”

彼時我才十九歲,還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丫頭片子,便仰著頭問:“那如果我要求你別碰我呢?”

沒想到他答應了,更沒想到他真的沒碰過我一根頭發。

相敬如賓,用在我們這對狗男女身上是否有些不合適?但他確實做到了。

其實我說那麽多,無非想表達此時此刻,我對沈林奇吻我這一舉動的震驚,以至於我甚至沒去體會這一吻是什麽感覺,直到他將唇從我嘴邊挪開,並輕輕呷了一口紅酒,我才從這種震驚中緩緩回過神來。

然後,大腦回路還處於短路中的我,在沈公子隱約有些得意的目光裏,說了一句很殺風景的話。

我說:“你……你真的是沈林奇嗎?”

他並沒有因為我的話而表現出生氣或者驚訝,相反,他放下酒杯,朝我湊過來:“需要再確認一遍嗎?”

我訥訥地點了點頭,反應過來,又趕緊搖頭。

天哪,他吻我一次已經夠詭異了,再來一次,我豈不是要心臟病發?

但是,我的拒絕已經來不及了,他再一次把臉朝我湊了過來。

我咽了口唾沫,心裏忽然生出個可怕的念頭來,這家夥不會是獸性大發,再也不滿足於只當我名義上的男朋友了吧?

哪怕在答應做他的女朋友的那一刻開始,我就已經有了賣身的覺悟,但是當這一天真正來到的時候,我又禁不住害怕,看著他盯著我的目光,和那再次朝我逼近的臉,我很想逃。

但是我明白自己到這兒來的目的,我是來求人的,白哲下一療程的治療費還沒落實到位,我必須做點兒什麽,來取悅眼前這個財神爺,哪怕是把自己賣了。

我閉上了眼睛。

時間過得很慢,一秒鐘都漫長得像一個世紀,然後也不知過了多久,當我終於按捺不住睜開眼的時候,我發現……我自作多情了!

沈林奇不知何時已經穿戴整齊,站在門口了,他說:“我還有個會要開,你如果覺得累,可以在這裏休息一下再走,明天琳達會帶你去定妝。”他說完,開門往外走。

我回過神,急忙問:“什麽定妝?”

“《搖滾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