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3/6頁)

我心裏其實一直深藏著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那是三年前,阿哲出事後沒多久,母親屍骨未寒,我因為拿不出高昂的手術費,只好棄學打工,並在機緣巧合之下,進入了這個圈子。

剛入行時,我才十九歲,對這個圈子可以說毫無經驗,只能靠接些影視廣告的小配角,拿著幾百幾千的片酬,甚至連台詞都沒有一句。

但即便這樣,我還是經常被拖欠片酬,說好的酬勞往往被幾番推脫,最後不了了之。

可那時的我真的很缺錢,醫生說,白哲的腦部還有積水,必須盡快做手術,不然很可能有生命危險。院方卻因為三千塊手術費不到位,一直不肯安排具體的手術時間。

眼看著白哲的手術遙遙無期,我只好厚著臉皮,一次次地打電話去討片酬,負責片酬的那人被我催得煩了,就給了我一個酒店的房間號,讓我去拿錢。

我當時急昏了頭,便只身一人趕往酒店,結果可想而知。

那渾蛋根本沒打算給我錢,他滿身酒氣地把我逼在墻角,瘋了似的撕我的衣服,我嚇壞了,手摸索到桌上的花瓶,朝他狠狠地砸了下去,拔腿就往外跑。

然後,我一頭撞到了正從電梯裏出來的沈林奇,臉上的血跡擦在他的白襯衣上,斑斑點點。

“救救我……”不知哪裏來的勇氣,我緊緊抓住了他的襯衣。

身後,那渾蛋滿臉是血地追來,手裏還拿著張凳子,看到我,叫囂著要砸過來。

我絕望地閉上了眼睛,再睜開的時候,那人已經倒下了。

沈林奇收回拳頭,目光投向我,他有寶石色的眼睛,冷峻的嘴角,和神一般高大的身軀,與那時滿身是血、衣衫襤褸的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那一刻,我誤以為自己遇到了天神。

三年過去了,盡管沈林奇在我心目中的第一印象早已變得面目全非,但是在內心的潛意識裏,我其實是認定他會幫我的。不管我們之間有多大隔閡,不管他這人有多惡劣、多自私、多不替我著想,我始終相信著,他會幫我。

直到三年後的今天,我才發現自己原來錯得那麽離譜。

那場戲,就連喬銘陽一個外人都看出了我的無助,精明如沈林奇,又怎麽可能看不出來?但是,他卻什麽都沒做,甚至連朝我走一步都不願意!我就算是他養的一條狗、一只貓,三年了,哪怕沒有感情,起碼能得到點兒主人的同情吧?

想到這兒,我不禁冷笑出來,或許真的是我太自信了,我們之間本來就不存在誰一定要為誰做什麽的誓言,一切,不過是一紙契約罷了。

或許在他眼裏,我連條狗都不如……

“汪汪!”

樓下的兩聲狗叫,把我拉回了現實,我甩了自己一個嘴巴子。

啊呸呸呸!我才不是狗,我是自立自強、敢愛敢恨的新時代女性,沈林奇算什麽?他連樓下的管理員養的那條“小黃瓜”都不如,“小黃瓜”看到有車開進來,還會叫兩聲呢!

“汪汪!”小黃瓜又叫了兩聲,然後有車停在了樓下,一個熟悉的身影從車裏下來,徑直走上樓,敲響了我家的門。

我“吧嗒”一聲把鎖給落下了,去你的,老娘今天最不想見的就是你!

門外響起沈林奇的聲音,他說:“開門,我知道你在裏面。”

我說:“你請回吧,我今天心情不好,不想見人。”特別是你!

門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他的聲音再度響起,還是那兩個字:“開門。”

我頓時怒了:“你煩不煩啊,我都說不要見人了,你回去吧!”

“你在生我的氣?”門外,沈林奇問。

這不是廢話嗎?我氣得都想沖進廚房拿把菜刀出來了,你丫竟然還敢來!我冷笑了一聲,不陰不陽地說:“我哪兒敢生您沈總的氣啊?”

“那你開門。”

“這不太好吧。”我說,“你看我們也沒什麽關系,這大半夜的,你一個男人跑到我屋裏,讓人看見多不好啊?你不要娶媳婦兒,我還得嫁人不是?沈總您要有什麽事,明天公司裏跟我說就是了,實在著急,打個電話也成,不用非得見一面這麽麻煩。不過我建議你還是發短信,因為我覺得跟您說話挺累人的,我怕多說兩句,我不知道說什麽。”

這番話說完,我心裏總算舒服了點兒,但不免又有些忐忑,不知道他會作何反應。

過了很久,門外也沒再響起他的聲音,又過了一會兒,外面傳來腳步聲,由近及遠,漸漸消失。

“汪汪!汪汪!”

我靈魂深處那只被棄養的小狗,忽然不安分地叫了起來。

“不許叫!”我捶了一下胸口,“再叫扒了你的皮!”

“嗯!”小狗嗚咽著,終於沒了聲音。

我想,我今天大概又要失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