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〇年作者《作完〈啼笑因緣〉後的說話》(第2/2頁)

結果,是如此的了。總之,我不能像作《十美圖》似的,把三個女子,一齊嫁給姓樊的;可是我也不願擇一嫁給姓樊的。因為那樣,便平庸極了。看過之後,讀者除了為其余二人嘆口氣而外,決不再念到書中人的——那有什麽意思呢?宇宙就是缺憾的,留些缺憾,才令人過後思量,如嚼橄欖一樣,津津有味。若必寫到末了,大熱鬧一陣,如肥雞大肉,吃完了也就完了,恐怕那味兒,不及這樣有余不盡的橄欖滋味好嘗吧!

不久,我再要寫一部,在炮火之下的熱戀,仍在《快活林》發表。或者,略帶一點圓場的意味,還是到那時再請教吧。

是否要做續集

——對讀者打破一個啞謎

由《新聞報》轉來讀者諸君給我的信,知道有一部分入主張我作《啼笑因緣》續集,我感謝諸公推愛之余,卻有點下情相告。凡是一種作品,無論劇本或小說,以至散文,都有適可而止的地位,不能亂續的。古人遊山,主張不要完全玩通,剩個十之二三不玩,以便留些余想,便是這個意思。所以近來很有人主張吃飯只要八成飽的。回轉來,我們再談一談小說。小說雖小道,但也自有其規矩:不是一定“不團圓主義”,也不是一定“團圓主義”。不信,你看,比較令人咀嚼不盡的,是團圓的呢,是不團圓的呢?如《三國演義》,幾個讀者心目中的人物,關羽、張飛、孔明結果如何?反過來,讀者極不願意的人,如曹家、司馬家,都貴為天子了。假若羅貫中把歷史不要,一一反寫過來,請問滋味如何?這還算是限於事實,無可偽造。我們又不妨再看《紅樓夢》,它的結局慘極了,是極端“不團圓主義”的。後來有些人“見義勇為”,什麽《重夢》《後夢》《復夢》《圓夢》,共有十余種,亂續一頓。然而到今日,大家是願意團圓的呢,或是不團圓的呢?《啼笑因緣》萬比不上古人。古人之書,尚不可續,何況區區!再比方說兩段:第一是《西廂》曲本,到“草橋驚夢”為止,不但事未完,文也似乎未完。可是他不願把一個“始亂終棄”的意思表示出來,讓大家去想吧。及後面加上了四折,雖然有關漢卿那種手筆,依然免不了後人的咒詛呢!我們再看看《魯濱遜飄流記》,著者作了前集,震動一世。離開荒島,也就算了。他因為應了多數讀者的要求,又重來一個續集。而下筆的時候,又苦於事實不夠,就胡亂湊合起來,結果是續集相形見絀;甚至有人疑惑前集不是原人作的。書之不可亂續也如此!《啼笑因緣》自然是極幼稚的作品,但是既承讀者推愛,當然不願它自我成之,自我毀之。若把一個幼稚的東西再幼稚起來,恐怕這也有負讀者之愛了。所以歸結一句話:我是不能續,不必續,也不敢續。

幾個重要問題的解答

由《新聞報》轉來的消息,我知道有許多讀者先生打聽《啼笑因緣》主人翁的下落。其實,這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用不著打聽的。好在這件事,隨便說說,也不關於書的藝術方面,茲簡單奉答如下:

一、關秀姑的下落,是從此隱去。倘若你願意她再回來的話,隨便想她何時回來都可。但是千萬莫玷汙了俠女的清白。

二、沈鳳喜的下落,是病無起色。我不寫到如何無起色,是免得諸公下淚。一笑。

三、何麗娜的下落,去者去了,病者病了,家樹的對手只有她了。你猜,應該怎樣往下做呢?諸公如真多情,不妨跳到書裏作個陶伯和第二,給他們撮合一番吧。

四、何麗娜口說出洋,而在西山出現,情理正合。小孩兒捉迷藏,乙兒說:“躲好了沒有?”甲兒在桌下說:“我躲好了。”這豈不糟糕?何小姐言遠而近,那正是她不肯做甲兒。

五、關、何會面,因為她們是鄰居,而且在公園已認識的了。關氏父女原欲將沈、何均與樊言歸於好,所以壽峰說:“兩分心力,只盡了一分。”又秀姑明明說:“家住在山下。”關於這一層,本不必要寫明,一望而知。然而既有讀者諸君來問,我已在單行本裏補上一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