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2/4頁)

這衣服堅持就是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穿上身既靈動又可愛,活脫脫誰家嬌養著的小姑娘。

張秀蓮他們在她穿上的時候,就連聲說漂亮、好看,喜歡得不得了。

就連店員看到吳煙穿這身也呆了,這件衣服在這擺了這麽久,還真沒有人穿得這麽好看過。

吳煙也挺滿意的,主要是喜歡這個顏色,淺粉色,像桃花。

“再去看看毛衣還有褲子,那邊那件白色的高領毛衣好看。”張秀蓮指著旁邊的掛著的一件毛衣,毛茸茸的,看起來就很舒服。

旁邊的店員趕緊取下來,送到吳煙手上,她摸了下手感,確實還不錯。

“我去試一下。”吳煙把外套脫下來,交給店員,“這件衣服我要了,幫我包起來。”

那店員高興極了,這件外套確實價不便宜,因為挑人,一直都沒能賣出去。現在有人喜歡,還直接說要,能不高興嘛!

他們商場裏面的運營模式跟以前的供銷社又不一樣,那時候供銷社裏都是拿統一工資,賣多賣少都無所謂,態度也不算好。

像他們這種商場,現在轉變了運營模式,私人開店,店員除了拿底薪,還要靠單人銷量拿提成,提成才是工資的大頭。

到了這種年末,大家都想多賣一點,賣出去了那就是實打實的錢啊。

吳煙正要拿著毛衣進去換上的,旁邊就進來了一對母女,其中當媽的指著那個拿著大衣的店員,“這是外套嗎?給我看看。”

那店員看了眼吳煙,對那個當媽的說道:“不好意思哦,這件衣服已經被定下了呢。”

吳煙轉過身,看到旁邊的秦曉,愣了下,隨即點了點頭。

那次她跟沈清越說了這個女的是秦家人,心裏其實是不大高興有人覬覦沈清越的。但說多在意,也沒有太在意,跟沈清越說了之後她就沒問過了。

這會再見到她,也只當是個眼熟的人。

秦曉見到她也愣了,眼神很復雜。那場簽約合作之後,她就從發展部門被調了出來,弄到了一個邊緣的小部門裏。是楚助理親自來安排的,她心裏就清楚應該是沈清越下的命令。

那天電梯裏沈清越問她在哪個的部門的喜悅頃刻間全部褪去,在那個小部門沒呆多久,她就主動提出了離職。

因為那天楚助理還跟她說了番話,是他哥秦勝也在做開發公司,倆家屬於競爭關系。她這麽隱瞞身份到對家公司裏,出了點什麽事,容易把關系鬧僵。

她也看了之前吳煙的一些采訪,知道她自己開了個廠子,也能看到她在新聞裏的侃侃而談。其實她很羨慕,她作為家裏的女兒,是沒有多少自由的,連她的未來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當初會隱瞞身份去沈清越的公司上班,已經是她做過的最大膽的事了。後來雖然黯然收場,可她那段時間卻是開心的。

像吳煙這樣這麽小的年紀就自己開廠,有著很自由的生活。她羨慕的同時,隱隱的也有一些嫉妒。

鋪天蓋地的報紙上全是她的消息,連她哥都說,沈清越對他這個小女朋友真是上心,不然那麽重量級的采訪怎麽著也輪不到她。

她心裏清楚,吳煙背後確實有沈清越的幫忙;他在用自己權利,為吳煙鋪一條路,她想成功,他就把她推上成功之路。

包括那天的宴會,只要在場的人,都清楚。沈清越是什麽意思,他在將她帶進他的圈子裏。

正因為這樣,她那時候才會聽了慧文的話,孤注一擲的想要去表白。她唯一的優勢,就是她的家世了。

她背後是秦家,是不需要他帶著,她就能名正言順站在他身側的秦家。

但沒有然後,後面沈清越的種種動作,徹底打消了她的念頭。

秦曉的媽媽也認出了吳煙,畢竟前些日子海城裏最出名的,就是這個小姑娘了。

不過她沒怎麽在意,因為吳煙也就開了個小廠子而已。她還看不上眼,只不過這樣貌確實漂亮得厲害。

見這個小姑娘跟自己女兒點頭,她看了眼自己女兒,問道:“你認識?”

沈清越和金晉辦的合作宴會,她因為生病,沒去,也就不知道吳煙跟沈清越的關系。

秦曉拉著她媽走到另一邊,聞言點頭,“沈先生的女朋友。”

秦曉媽媽也知道之前女兒去沈清越公司是因為什麽,她沒有攔著,因為沈清越公司開得大,背景也厲害。要是女兒真能拿下,那還是他們秦家高攀了。

後來女兒從沈清越公司辭職,回來後消沉了好些時間,她也都看在眼裏。

現在聽女兒說吳煙是沈清越的女朋友,臉色一變。

“是他女朋友?他怎麽找了個這樣的?”語氣中有些鄙薄。

不是她嫌棄,她從小就出生在比較好的家庭裏面,像吳煙這種,在她看來也就是臉長得漂亮而已。雖然是開了個廠子,可她沒準一輩子也就是開這麽個小廠子了。論底蘊論氣質,哪比得上她精心教養出來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