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

“你真的不記得了啊——”大媽熱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廳——”

“你是——”葉纖紅一下子想起來了,面前的大媽,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廳,那個喜歡化濃妝,折扇遮臉,走臉妖嬈的舞廳經理。

“是不是變化太大,讓你不敢相信?”大媽咯咯笑道。

此時的她,像是換了一個人,笑得那麽肆無忌憚,臉上的皺紋全部舒展開來,像一朵完全開放的菊花。

“是不敢認。”葉纖紅點頭承認。“完全是兩個人。”

“那是當然。”大媽得意得像個孩子。“以前因為工作需要,所以那樣打扮。現在離開慕尼黑,算是徹底退休了,我是怎麽舒適怎麽來,自己喜歡就行——”

“這樣很好啊!”葉纖紅見她能笑得這麽開心,知道她最近肯定過得好,也替她開心。

重生前,經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滿世界到處跑,那種享受生活的積極心態,讓她非常羨慕。

總想著如果自己老了,也能這樣瀟灑就好了。

重生回九十年代初,因為貧窮,不管什麽年紀的人,都在努力為生活打拼,很少見到這樣的老人,沒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還得謝謝你。”大媽感激地說:“因為有了你給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辭了工作,一心一意培養女兒。前幾天找熟人重新編曲配舞,把舞曲制作好了,現在已送去滬市人民廣播電台了——”

“啊?”葉纖紅有點摸不清頭腦,既然歌已制作好了,要麽出磁帶,要麽出唱片,送去電台做什麽?

“這些你可能不了解——”見葉纖紅疑惑,大媽解釋道:“這首歌制作好後,監制也非常看好,幫我們送去滬市電台FM103.7兆赫,參加‘上錄音樂萬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評選,如果排名能進前十,就能一炮而紅了——”

原來如此。

這個時代沒有網絡,新歌想紅,只能靠電台。

葉纖紅擔心的是,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輕人。

記得前世去深圳後,買過一盤盜版磁帶,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勁歌金曲》,應該是香港排的榜單,她聽了好幾年,所以對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憶蓮、葉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滬市的音樂榜單,還有大量的台灣歌星打榜,所以難度會更大。

不過做為新人,能不能進前十其實不是重點,只要能被電台看中,多播放幾次,就等於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數是歌紅了之後,再編成舞曲,所以重點在歌身上。

而那首《獨一無二》,像那個時代的所有舞曲一樣,因為用電腦制作而成,所以曲風反而成了重點。

只要你聽久了,就會跟著抖腿,就會被洗腦。

所以才會被填上各種詞,出各種語言的版本,因為歌詞真的不是重點。

“這是好事啊!”葉纖紅由衷地替她高興。“等這首歌唱紅了,她肯定成了大歌星,你就可以享福了。”

“那是。”像所有做母親的一樣,只要有人誇自己的女兒有出息,她們就開心了。

兩人又寒暄了幾句,葉纖紅手裏還有剛買的泥鰍黃鱔和蟹蝦,所以得抓緊回家,免得不小心悶死它們。

“對了,我向你的同伴打聽你的住址,想當面道謝,可惜沒有人知道。”大媽遺憾地說道。

“哦。”葉纖紅離開酒店後,確實沒有告訴別人自己的新住址,連朱亞婷也只有電話號碼,沒有去過她住的地方。“謝什麽,我當初就說過,不需要酬勞。”

有一句話葉纖紅沒說,她大腦裏能哼唱出歌詞的好歌,至少有幾百首,如果靠它們賣錢,那自己不是立馬就成為百萬富翁了?

“這怎麽行?”大媽不高興了。“原先我不知道一首好歌的價值,也沒當一回事。聽那個監制說,這種創新的好歌,市場價起碼幾萬,我怎麽能白占你的便宜呢?”

“那也要等你女兒賺了錢,確定是首好歌,你再看著給吧!”沒想到這個大媽還這麽固執,葉纖紅只好讓步了。

如果他們硬是要給,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點吧。

葉纖紅沒有在這件事上過多糾結,反正在她心裏,重生一場,靠自己的閱歷和見識賺錢,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別人辛苦得來的創意,比如小說,比如歌曲,占為已有,她心裏就會有壓力。

所以她寧願替人化妝賺辛苦錢,也不願意做個盜版作家和音樂人,即使錢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媽也不是死板的人,為了請人給女兒制作這首歌,她把多年的積蓄全部搭進去了,現在要她拿一萬塊錢出來,她還真沒這個本事。

只能盼望女兒能靠這首歌,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了。

“大媽,我還有事,得回去了。”葉纖紅記掛著袋子裏的東西。“下次有機會再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