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買了巨額意外險原配(第4/4頁)

警察又問:“那解除房子的二次抵押是怎麽回事?你就沒問董建安為何會把房子抵押出去嗎?”

沈容套用董建安當初的借口:“董建安自從出了車禍後就很不待見我,在醫院裏一直對我沒什麽好臉色。他做了截肢手術後就跟我提了離婚,我說當初我跟他的那套房子我父母也出一半,那是我父母半輩子積攢下來的血汗錢,我不能不要。我要求分割房產,要求他把房產證拿出來,他才告訴了我,他跟朋友想做生意,把房子二次抵押了,於是讓我去還款。後來,分配的時候,因為房子一直在漲價,我們這又是首套房,利率有折扣,各方面都比較劃算,他又表示要房子,找家裏湊錢給我。我想著他腿沒了,也沒必要跟他計較,索性就答應了他。誰知道他這些都是騙保得來的錢!”

“董建安說買保險是我的提議不對。當初我們準備懷孕,因為公司裏有個同事孕期出了意外,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我當時很擔憂,就在董建安面前念了幾次。於是他提出要買保險,到了保險公司,他一開始是只準備給我買保費兩萬一年,最高賠付額度五百萬的意外險,我不願意,覺得保費太貴了,最後商量著一人買了一萬,這一點保險銷售經理可以作證!你們可以去看我們的保險合同,我和他的保險,受益人都是他自己,你們說,我要騙保,會簽下這樣一份對自己絲毫不利的保險合同嗎?董建安出事後,保險的理賠也全是他們家的人經手的,我連總共賠償了多少金額都不知道。”

沈容從容不迫地回答了警方的所有問題。當初,董建安的那些算計如今都變成了她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她可真是要好好謝謝他!

警方去核實後發現,確實,沈容沒撒謊,買保險是董建安的主意,而且最初他只準備給妻子買。他們夫妻倆一個月收入還不到兩萬,要還房貸,要生活,要人情往來,還要準備要孩子,買一年保費就兩萬的意外險未免太奢侈了,這不像是防範未然,更像是有所圖謀。

況且,最初他準備給沈容買的兩萬保費的保險和後來兩份各一萬保費的保險,受益人均是董建安。如果像董建安所說,沈容跟他合謀騙保,她不會傻得簽下這樣一份對自己毫無好處,甚至會置自己於危險中的合同。

繼續調查,警方又有了新發現。董建安的車子一直是他自己在開,直到事故發生的前十來天,他才借口天氣冷,給了沈容開。不過因為沈容開車少,技術不怎麽樣,每次開車都像蝸牛爬一樣,從家開到地鐵站都要近十分鐘,惹得她後面的司機頻頻按喇叭。估計她也是受不了催促,所以只是把車開到了地鐵站旁邊。

如果她是把車開上環城高速,在時速七八十公裏的高速路上急刹車,那出車禍的很可能就是她!

再結合,離婚後,董建安還買通小混混去找沈容麻煩這件事。警方得出了一個大膽的結論,董建安原本的計劃應該是讓妻子發生意外,騙取保險,只是不知道怎麽陰差陽錯,害人不成反而把自己給坑了!

如果這樣,那董建安就是殺人未遂!

警方登時激動起來,殺妻騙保未遂,反遭反噬,害自己成了殘疾,這是麽多具有警示意義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