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犯流氓罪的原配(第2/6頁)

在客廳裏聽到兒子媳婦動靜的柯母湊了過來,幫腔:“就是,小婉還小,需要媽媽,你不是心疼孩子嗎?正好你回來照顧孩子,先把工作讓給你嫂子幹一陣,回頭等小婉長大了,你嫂子很快就四十,也要退下來了,就讓她把工作給你。都是一家人,你有什麽不放心的?”

楊紅還是不開腔。想當初,柯興言頂了柯大嫂的工作也是這麽說的,可最後呢?這個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她可不敢冒險。

見她還是不出氣,柯母惱了,擺出一副大家長的模樣:“你不說話我就當你答應了,明天你不用去上班了,我去你們廠裏,找你們領導,把這件事給他說了,讓他把手續給辦了。”

這個時候,各種制度還不是很嚴謹,在子女的事情上,父母的權力比較大。如果楊紅不反對,柯母去找廠裏領導,還真能把這事給辦了。

楊紅不得不硬著頭皮說:“我不要,我這工作是娘家那邊給我找的,我媽不會答應的。”

柯母等的就是她這句話:“那我明天去找親家母商量商量。”

楊紅怔了怔,心無端端地提了起來。婆婆不待見自己媽,她心裏清楚,現在卻要主動去找她媽,會不會發生什麽她不知道的事?

次日傍晚下班的時候,楊紅的預感就成真了。

她從廠裏出來就看到楊母守在外面,楊紅趕緊過去,喊道:“媽。你怎麽來了?”

“邊走邊說。”楊母把女兒帶到了人少一些的地方,然後清咳了一聲,不大自在地說,“小紅啊,你婆婆今天來找我了!”

聽到這個開場白之後,楊紅心裏不好的預感就愈加強烈。她媽這口氣可不像很生氣,要是以往,聽到柯母的這個提議,她媽肯定開罵了,不會像現在這樣。楊紅心裏亂糟糟的,六神無主,然後聽到自家媽說:“我覺得你婆婆的提議也蠻周到的。小婉還小,離不了人,你就在家好好照顧她唄,至於工作,讓給你大嫂就讓給她了,都是一家人,就別計較了!”

楊紅的眼睛澀得慌,眼淚像珠子一樣,嗖地一下滾了下來。她第一次這麽傷心,連生了女兒,被柯興言母子嫌棄,不管她的時候她都沒這麽傷心。

畢竟,她只是嫁到了柯家,婆婆不是親媽,丈夫也不過是在一起生活了一年的男人而已。他們無論怎樣對她,她的傷心、難過都遠遠及不上被相依為命了二十幾年的母親插了那麽一刀來得難受。這是她的親媽啊,生了她,養了她,她也回報了她十年的親媽啊。

她爸死得早,十六歲那年她就頂替了她爸的工作,跟著她媽一起掙錢養大了兩個弟弟,給爺爺奶奶養老送終,為了把掙的錢拿回家,她直拖到了二十七歲成為一個老姑娘了才結婚。甚至為了照顧家裏面,她在結婚前就跟柯興言說好了,因為工作是頂替的她爸的,她每個月拿五塊錢孝敬她媽。

她付出了這麽多,可最後換來了什麽?

楊紅是軟弱,但她並不傻。吸了吸鼻子,壓抑住想大哭一場的沖動,她哽咽著問道:“媽,我婆婆許了你什麽好處?”

楊母被女兒戳穿,很不自在,拔高音量掩飾自己的心虛:“什麽好處?你這孩子說什麽呢?媽不是希望你們兩口子和和氣氣的,你跟你婆婆好好相處嗎?媽這都是為了誰,你還怪我了。”

楊紅淚眼朦朧地看著她,頭一次頂撞她:“那你別管,我不答應。”

大嫂鬧成這樣就是為了要一個工作,她有自己的工作,好好的,為什麽要讓給她?

楊母沒料到素來軟弱的女兒會反抗自己,順手就拍了一下她的腦袋:“你還跟媽犟了,這工作是你爸的,我讓你讓,你就讓。”

柯興言他媽可是說了,只要能讓楊紅答應把工作讓出來,她就給他三百塊。有了這三百塊,老二娶媳婦的錢就夠了。至於楊紅未來的處境,楊母一點都不擔心,女兒都嫁到他們家了,是他們柯家的人了,他們怎麽著也要給女兒一口飯吃。

楊紅抹了一把淚:“媽,你就實話告訴我吧,我婆婆究竟許了你什麽好處?你別說沒有,我不相信。”

就像楊母了解楊紅一樣,做了二十多年的母女,楊紅又何嘗不了解楊母。

楊母語塞了一下,見糊弄不過去,大大方方地承認了:“你婆婆是答應給我兩百塊。小紅,你最體貼媽了。媽這不是沒辦法嗎?你二弟搞大了佳佳的肚子,他們家要三百塊錢的彩禮,咱們家拿不出這麽多錢來啊,要是不給,回頭,他們家就要告你二弟強奸,你弟弟就得去坐牢啊,你忍心嗎?”

“他們不是本來就相親要結婚了嗎?”楊紅問道。她結婚後沒多久,她弟弟就跟佳佳相親了,這時候雙方看對了眼才會繼續來往,這樣下去,十有八九就得結婚,要是看不上,就不會再見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