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第2/2頁)

蘇國盛產海鮮,這邊的人都比較喜歡吃帝王蟹、海參、大龍蝦等,對螃蟹和扇貝並不是很感興趣。

既然賣不上價,她就不打算出手了。雖然她的錢所剩不多,但也足夠花了,她現在又不急著用錢,何必急著出手呢?還不如再留幾年,等到合適的機會,換來更多的錢呢。

在聖彼得堡呆了半個月,韓明秀就啟程回去了,現在已經是三月初了,去年的這個時候,她都已經開始種春小麥了,生產隊那邊也開始忙著往地裏送糞,犁地,準備生產了,要是她遲遲不回去,大姐一定會著急。

雖然還想再浪幾天,可是考慮到實際情況,她還是忍痛走了。

回到布拉克維申斯克市,她很快找到了劉再武的老爹家,請劉再武的老爹送她回去。

劉再武的老爹答應的倒是挺痛快的,就是提出了要五萬盧布的過路費。如果沒有錢,給他東西也行。

韓明秀只好把剩下的盧布都拿了出來,但是已經不夠五萬盧布了,只有四萬二千多盧布。

老頭子不肯答應,一定要五萬盧布才肯送她回去。

韓明秀不敢露富,怕老頭子起壞心,就答應他,等她回去後再給他八千盧布的貨物。

然而,老頭子卻擔心韓明秀回去後賴賬,說什麽都不肯,他懷疑韓明秀的身上就有錢,只是舍不得拿出來,所以提出要搜她的身,要是她身上真沒錢,他就同意她的提議,等她回去後再給他八千盧布的貨物,但要是她有錢或者有能抵錢用的東西,就必須交現錢或者交出能抵錢的東西。

韓麗秀當然不會同意這個老家夥搜自己的身,不過同意他找一個女人來搜他。

畢竟她現在有求於人,沒有跟人家過分討價還價的余地。

於是,老頭子找來一個女人,是一個長得跟老頭子很像的大嬸,應該是他的親姐姐或親妹妹,負責搜韓明秀的身。

那位大嬸兒把韓明秀帶到了一間臥室裏,韓明秀看見臥室的隔壁就是洗手間,洗手間裏還有熱水器,就幹脆把衣服都脫了進去洗了個澡,讓大嬸在外面隨便搜。

那個大嬸查的很細,把韓明秀的幾個衣服口袋差不多都給掏漏了,也沒從中找到一個盧布,不過,倒是讓她給發現了韓明秀這件大衣的端倪。

原來這竟是一件貂皮大衣,只是在外面罩了一層普通的布罩子。

扯下這層布罩子,裏面的這件貂皮大衣居然是漸變色的,非常漂亮。

蘇國現在還沒有把貂皮染成漸變色的技術,所以韓明秀的這件大衣,就更顯得高档昂貴加珍稀了。

大嬸兒兒估算了一下,覺得這件貂皮大衣至少能值一萬盧布,就拿著大衣跑出去找他哥哥商量。

等韓明秀洗完澡出來時,他們兄妹倆也已經商量完了,商量出的結果,就是用她的這件貂皮大衣抵她剩下那八千盧布的欠賬。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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