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導回正途(第3/3頁)

在說話時,她已經閃過醉漢的拳頭。

然後一個小擒拿,就把醉漢的胳臂抓住,然後一擰。

醉漢還搞不清是怎麽一回事,他的的胳臂都被擰脫臼,痛得那個大漢直接就痛哭流涕起來。

“司機師傅,你應該報警!這種人已經危害了公共安全!要是他這樣下去,一個不好公交車就會出事,說不定大家會去水晶宮轉一趟,然後變成水鬼。”余穎說。

說話期間,她狠狠踹了痛哭中的醉漢一腳。

惡心得不行,竟然還打上她的主意!

要不是為了不和原主得性格差得太多,引入懷疑。

余穎很想踹他不可描述的部分,讓他成為一個少見的太監。

汽車已經停靠在一邊,司機伸出頭來看看。

而車上的乘客有些吃驚,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的命運被導正。

有些人是感激余穎的,看著那個嗷嗷慘叫的醉漢。

很想打一頓。

也有人根本不在意,他們只想著趕緊回家,然後美美睡上一覺,工作了一天太累了,極度需要休息。

最終在余穎的堅持下,司機選擇了報警,那個醉漢被警車帶走。

作為證人加當事人,她答應第二天去警局做筆錄。

其他人大都是沒有吱聲,余穎也沒有作聲,畢竟著車上的人不乏那種根本無力幫忙的人。

當然,更多是一個冷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就連出警的人,一個個也是沒有太多的表情,余穎感覺面癱太多。

事實上,她已經發現這個世界最不缺就是面癱。

這個世界好古怪。

要不是理智兩個字刻腦門上不適合,只怕不少人會刻。

余穎終於明白祂說的理智是怎麽一回事。

可是一味地強調理智,沒有熱血,真的好嗎?

目前沒有答案。

等到余穎回到原主居住的地方,才發現這個地方還真的小。

而且是那種和人一同租著房子。

也就是同居中。

好在是另一個承擔房租的人,是女性。

畢竟原主太過膽小,絕對不敢和異性同居,就算是那種所謂的GAY,她也不敢。

對於,余穎表示很正確。

有些所謂的GAY說不定是雙性,男女通吃。

而且男女之間力氣上差別比較大,還是選擇同性為同居者為上策。

在進去後,余穎第一感覺有些不對。

因為房間的玄關處,多了一雙鞋,而且一看就是男鞋。

到了這個時候,竟然還有男性在這個公寓裏!

余穎第一感覺是:我去!

這是怎麽一回事?

難道那位找到男朋友,然後就把男友帶回來?

呵!

可真的是很驚喜。

不過她並沒有打算說什麽。

因為別人就是談戀愛,也輪不到她管。

原主和室友也就是共同居住在一起的,並沒有什麽資格去管別人。

更主要的是,因為原主膽小的原因,和那個同居者兩個人相處時,原主處於下風。

在余穎看來,原主簡直就是一個小女仆。

整個公寓的主要衛生工作,都是原主趁著休息做,甚至休息期間,洗衣做飯大都是原主在幹。

而另一位卻在睡懶覺。

早晨,原主做飯時,還要順便替另一位小莉女士做出來。

EMMMMMM,怎麽會這樣?

原主又不是小莉的女兒,為什麽要和孫子一樣伺候小莉?

可憐的原主,就不會拒絕別人。

結果被人看輕。

公司裏是這樣,和人同居也是這樣。

哎!

等余穎進入原主的房間後,就感覺更加不對勁,這房子真心不大。

原主可是付著同樣的錢,但居住條件明顯差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