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第3/6頁)
他們這些常年犯事的倒是不怕去派出所坐坐,仗著未成年最後也攤不上什麽事。
幹脆就想著先把這二十萬帶走,瀟灑兩天等要是警察真找上門,他們也花完了,完全是滾刀肉思維。
於是,一夥人又扇了大伯母好幾下,又踹了她兩腳提著錢就打算從後門逃跑。
這夥人一跑,大伯母是松了口氣,但姓張的就急了,結果這些人全程自說自話的,搶的那可是他的錢。
制住他的人沒了,他便馬上跑出去追,這家夥怕那棟房子裏那些惹不起的人。
但是對於高中生混混,只要沒拿刀還是畏懼有限的,更何況還有幾乎是他全部家當的那二十萬。
快餐店後面就是一條後巷,姓張的追出來就看見一群混混分散逃開。
他找準了手裏拿著錢的那人,追上去就是一把將人撲倒在地。
兩人揪著袋子扭打起來,到底大人家幾歲,姓張的和混混搏鬥一番終於還是把錢搶了回來。
想著這會兒亂跑始終不安全,萬一在別的路撞到了混混又被圍攻怎麽辦?
倒不如回到店鋪等警察進來,讓人親自送他去銀行存錢,反正他的錢是幹幹凈凈的,他有啥好怕?
想到此姓張的也就退回巷子,可剛一轉身,就被飛馳而來的一輛摩托車給撞飛。
姓張的跟卸水泥一樣被重重砸地上,不過好險是摩托車,不過還是渾身都疼,一時間站不起來。
他正要罵,就看見停下來的摩托上上面那人,穿著皮質黑夾克,戴著頭盔。
對方伸手下來,從他眼前撿起了他好不容易搶回來那袋錢,然後揚長而去。
姓張的都懵了,躺在地上好半天沒反應過來,今天他這二十萬現金在他身上幾進幾出。
最後這次又是眼看著已經拿回來了又被搶走,這搶走的人還不是拿群好歹還能找到來頭的混混,連臉都沒露。
姓張的突然嚎啕大哭,拖著劇痛的身子跑回了快餐店。
此時警察已經破門而入了,見餐廳裏只有吳越和他伯母,連接後門的廚房門大開,便分了幾人出去追人。
這會兒姓張的便跌跌撞撞走進來,一把揪起吳越的領子:“是你,你還我錢,我的錢沒了,你還我錢。”
一番混亂之後,人被警察安撫了下來,便問明情況。
吳越自然是繼承自己一貫人設,表示自己什麽都不知道,他就出個門而已,就被那夥人攔住了。
又是要他誣陷買兇殺人,又是要他帶他們來誆騙他大伯的。
說自己長期被那些人在學校霸淩,一時半會兒不敢反抗,到了這邊他伯母問起才敢說實話,至於姓張的這錢,大概是他自己剛要出來走路鬼鬼祟祟的被撞到了吧。
這時逃走的混混也被抓回來了兩個,聽到吳越的口供連忙說他騙人。
又把他們玩一起那三人死的事說出來,表明是吳越大伯一家買兇殺人。
可這也就更證明他們的說法有多無稽之談,那三個案子影響巨大,都是要嚴肅調查的。
結果發現還真全是意外,這群混混當初也是被調查過的,全是些在學校欺淩同學的垃圾,為了勒索什麽理由都編的出來。
之前在學校就查出了前科,只是重點在命案上也就沒多過追究。
但是這會兒當街搶劫,而且數量巨大,更甚至入室綁架勒索,情節嚴重,就不是口頭教育兩句的事了。
那最後聲稱被摩托車搶走的二十萬,這些混混也首先就是頭一號嫌疑人。
現在基本狀況已經差不多水落石出,警察初步將這定性為未成年勒索搶劫。
雖說那二十萬已經證明了是姓張的,可吳越大伯兩口子卻顯然有些不甘心,這家店雖然經營得也不功不過,賺的錢過日子倒也富余。
可自從有了錢兩人開銷便奢侈起來,還染上了牌癮,倒不至於輸得家破人亡,但是經常把營業額貨款員工工資輸出去,還是打得不算小的。
於是對於吳越有可能手裏藏著現金這事越發耿耿於懷。
想當初他那媽說上吊就上吊了,可自己唯一的兒子不可能不做打算吧?說不得就是給吳越存了一筆錢,等他長大了取用呢?
不然那養小三哪兒有把家底都養空了的?
在吳越大伯兩口子眼裏,吳越爹媽死了,他這幾年吃他們的住他們的,還每個月給生活費養這個大爺。
到頭來這小雜種還防著他們一手,這錢在吳越手裏,就跟活生生從他們身上摳下來的肉一樣。
於是警察調查的時候,兩人倒是一搭一唱一副苦心家長的作態,把混混們罵了個狗血淋頭。
又各種作證他家孩子怎麽怎麽被欺負勒索,總之親熱得不像真人,為的還是先穩住吳越好把他手裏的錢套出來。
警察調查完後,兩口子正準備送走他們,卻沒注意吳越在發現廚師來上班徑直走向後廚的時候,露出了一抹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