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9章 狀告李雪梅

周老師是真佩服宋玥了。

他不知道的是,這種事情對如今的宋玥來說根本就不值一提。

基金會裏有各方勢力,人脈廣得嚇人。

幫忙打個離婚官司而已,不過是小事一樁。

離開醫院後,周老師提出請宋玥吃飯。

不過宋玥沒同意:“你是我的班主任,可沒有班主任請學生吃飯的道理,要請也該由我來請。”

宋玥這個理由,周老師拒絕不過,只好同意了。

地點是他推薦的,價格屬於中档,不過味道挺不錯。

周老師似乎經常在這兒吃,跟這裏的老板挺熟。

老板認出宋玥是高考狀元,演了電視劇,還請了她簽名,說是要拿回去給自家孩子,讓孩子沾沾光。

宋玥同意了。

最後結賬的時候,他要求免單,不過宋玥沒同意。

她不缺這點錢。

餐館老板只好退而求其次,給了她五折的折扣,多了堅決不收。

這回宋玥沒反對。

吃完飯,周老師就開車帶宋玥去學校。

與此同時,一個穿著白襯衫黑長褲,提著公文包的斯文男人走進了李艷麗的病房。

斯文男人禮貌地問道:“你好,請問是李艷麗女士嗎?”

李艷麗緊張地看著他:“我是,請問你是?”

男人自我介紹:“我是山海基金的律師,孫源,擅長打離婚官司,請問你確定要跟你丈夫離婚嗎?”

李艷麗點點頭:“是,我確定要離婚。”

孫源聞言,打開公文包拿出一份協議,遞給李艷麗:“這是基金會的救助協議,你可以先看看,確認無誤後簽個字。”

李艷麗接過協議,看得非常仔細。

協議的內容大概是說,她向山海基金申請救助,委托山海基金幫忙打離婚官司,山海基金屬於義務幫忙,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但是如果她變更了決定,不願繼續打官司,就會被永久列入山海基金的黑名單,並且要承擔山海基金的損失,也就是打官司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

等她看完後,孫源解釋道:“山海基金雖然屬於慈善基金,但是基金會成立的宗旨是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基金會的資金來自社會各界人士捐助的善款,我們必須為捐助者負責,不能造成資金的浪費。

所有希望你能考慮清楚,如果確定要離婚,且中途不會反悔,再簽這份協議。

否則一旦你不想繼續打官司,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都需要你來負責。”

“我明白。”李艷麗善解人意地說,“我已經確定了,我要離婚,絕對不會反悔。請問你有筆嗎?”

孫源將簽字筆遞給她:“如果你真的確定了,請在下面簽字。”

李艷麗接過筆,深吸了一口氣後,一筆一劃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已經很久沒有寫過字了,寫的時候難免有些生疏。

盡管如此,她的字跡還是很漂亮,有著小家碧玉般的娟秀。

正所謂字如其人,孫源一看她這簽名,就知道她是什麽性子。

也難怪會被丈夫欺負成這樣。

性格太軟了。

等李艷麗簽好了名字,孫源又遞給她印泥,讓她蓋指印。

協議一式兩份,李艷麗和孫源都簽了名字。

接著孫源收起其中一份,讓她自行保管另外一份協議,然後公事公辦地說道:

“既然你已經簽了協議,那麽從現在開始,你的案子將由我全權負責。”

頓了頓,他拿出一支錄音筆,坦然道:“這是錄音筆,接下來的對話會全程錄音。你有意見嗎?”

李艷麗搖搖頭:“我沒有,你錄吧。”

孫源便打開錄音筆,開始詢問:“李艷麗女士,現在請把你的經歷全都告訴我。

你和吳有財什麽時候認識,如何結的婚,婚後的生活如何?

他打過你多少次?除了家暴之外,還有沒有讓你覺得不滿的地方?”

李艷麗開始回憶,邊回憶邊說:“十年前我參加高考,結果沒有拿到錄取通知書,家裏說我沒考上,也沒錢供我復讀,就讓我嫁給了吳有財……”

她把自己記得的,吳有財對她不好的地方全都說了出來。

尤其是她得知自己考上了大學,但是被李雪梅冒名頂替,想找李雪梅問清楚,卻被吳有財找來,用女兒威脅她,限制人身自由,逼她碰瓷的事。

孫源本來以為這就是起很普通的家暴離婚案,誰知竟然還牽扯到這樣的隱秘。

於是等李艷麗說完後,他主動說道:“這麽說,李雪梅冒名頂替代替你上了大學。

吳有財知道後一直勒索李雪梅,甚至為了從李雪梅手裏拿錢,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不讓你狀告李雪梅,是嗎?”

李艷麗點點頭:“是這樣沒錯。”

孫源就問她:“那你想告李雪梅嗎?既然吳有財和李雪梅有勾結,那我建議你可以狀告李雪梅,向她要求道歉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