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銀屋藏嬌

東道主效應,胡善圍沒有老朱家的血統,老朱家的祖墳卻是她的主場。孝慈皇後、端敬貴妃等人似乎在九泉之下庇護著她,給她帶來好運,本以為第二個條件會被永樂帝駁回、或者增加更多限制條件的,可是永樂帝出乎意外的對胡善圍“人性化”。

其實歸根到底,是永樂帝把胡善圍當成朝廷大臣,而非只是後宮的管家婆,同樣是國家公務員,臣子和仆從是有區別的。

胡善圍當了兩朝尚宮,終於在第三朝爭取到了和男性臣子同等一項權力——可以下班回家和家人一起吃飯睡覺。

聽起來很簡單是嗎?但對女官是不同的,這是質的飛躍。

前兩個條件都通過了,胡善圍乘勝追擊,說出第三個條件:“微臣今年四十六歲,目前身體精力閱歷都堪得用,只是歲月催人老,微臣也有辭官告老還鄉、頤養天年的一天。在遷都之前,微臣會為皇上鎮住後宮,待大明宮廷搬到新的皇宮,那時請皇上答應微臣的辭呈。”

胡善圍被前頭兩朝皇帝各種“言而無信”給弄怕了,事先約定一個離職日期,這日子才有盼頭。

永樂帝心想,鬼知道什麽時候能遷都?

若要遷都,必須先完成親征蒙古,穩定邊境、否則修建新的都城和大明皇宮被蒙古搶了去。

同時還要修路,疏通河道,把京杭大運河搞起來,讓運送物資的船只可以從江南直接運到北平,暢通無阻……

否則,新都城那麽多人口,還要養著十幾萬拱衛京師的軍隊,北方的糧食物資根本不夠啊。

作為一個著名的基建狂魔,永樂帝心中對大明的籌劃絕對不止遷都那麽簡單,連永樂帝自己都不敢確定是否能夠在他有生之年裏把這些基建工作全部完工……

永樂帝正思忖著自己要做幾件大事,胡善圍見皇帝久久沒有答應,心想不對啊,我這三個條件提出的順序都是琢磨好的,按照易、難、易的次序排列。

第一個條件最簡單,就像一把刀,最前面的是最鋒利,好鋼用在刀刃上,容易切入。

第二個條件最難,卻是約法三章的核心。不能放在最前面,免得一棒子打死,沒有回旋余地,也不能放在最後面,免得皇上覺得已經答應了前兩個條件,已經做出讓步,在第三個條件上就不能再做出大的讓步了。

所以第三個的條件難度系數要低,既然三保太監已經說過遷都之事了,那麽永樂帝應該會很爽快的答應才對。

這是胡善圍多年工作經驗總結出來的一點小心機,

永樂帝為什麽躊躇那麽久?比第二個問題停格的時間更長?

就在胡善圍即將懷疑人生時,永樂帝終於開口了,“行,朕答應你,遷都北平之後,只要你提出離開,朕不會強留。”

永樂帝作為上下五千年唯一一個藩王備胎轉正的千古一帝,心機深沉,給胡善圍畫大餅,心想你要是能夠活到朕完成所有的基建工程,順利遷都,朕肯定會答應你。

所以,朕不算是欺騙你,對吧。

胡善圍送了一口氣,行禮說道:“謝皇上恩典。”

交易完成,永樂帝著急要胡善圍立刻上崗,說道:“朕賜給你一棟宅院,三日之後,朕派人去接胡尚宮進宮。”

胡善圍跪謝皇恩。明朝的規矩是君臣見禮,一拜即可,不用下跪,跪禮只適合在接聖旨或者賜給東西的特殊場合。

這棟房子胡善圍是不可能拒絕的,倒不是京城房價貴,胡善圍買不起房子。而是皇帝所賜的房子,類似五百年後計劃經濟時代的公房,沒有產權,沒有房產證,專門給公務員解決住房問題,只有使用權。

公務員可以住,但是一旦死了或者辭官回鄉,這房子是要“交公”的,被皇宮派出的太監收走,一片門板都帶不走。

這種房子的產權屬於皇帝本人私有,一般是抄沒罪臣的私產時所得,平時由官奴們打理修繕,因之前罪臣的家產都罰沒充公,所以家具什麽的都是齊全的,新來的公務員擰包入住即可,不用操心購置太多家夥事。

官奴們也是視同宅院的“財產”,服侍新主人,但這其中安插著皇帝的眼線——胡善圍當了兩朝尚宮,這其中的道道她太清楚不過。

賜房子是恩典,也是監視,只有重臣們能夠得到這種“恩寵”。要是拒絕了,就是不給皇帝面子。

權力和約束如孿生兄弟,接踵而來。

胡善圍陪同永樂帝去享殿給高祖皇帝和孝慈皇後上了香,立刻回宮,三保太監帶著胡善圍母女去了禦賜的宅子。

阿雷對京城充滿好奇,不耐煩坐馬車,胡善圍給她換上小男孩的衣服,戴上一頂寬邊圓頂、連肩膀都能遮住的範陽笠(也就是《水滸傳》林沖的標配)。

範陽笠的特點是前面超大的帽檐就像雲朵似的微微翹起來,視野開闊,遮雨也遮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