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你還是不懂(第2/3頁)

肖總冷靜地說:“要等那個人醒了,決定不起訴你,警察局這邊才能有決定權放人。”

花木蘭自覺惹了麻煩,小聲地說:“我們之前簽了協議啊,死傷自負的。”

畢業於斯坦福大學的法學生肖淵:“……”

他揉了揉眉心,先說了一句:“你要是願意,出來我給你速成一下我國刑法。”

然後才解釋道:“得到他人同意的殺人行為構成殺人,得到他人同意的故意重傷行為依舊構成故意傷害,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你沒有對自己身體法益的絕對處分權。”

花木蘭一臉懵逼:“為什麽?我對自己的身體都不能自由支配嗎?”

肖淵敲了敲桌子,說:“如果你可以隨意處置你自己的身體,那只會導致一件事情——強者對弱者的剝削和奴役。”

對理論知識完全一頭霧水的花木蘭:“……什麽意思?”

肖淵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跑到警察局給人上普法課,但是他覺得必須講清楚,不然這傻姑娘下次又跑出去和人簽生死狀單挑怎麽辦?

平常他勸不住她,這次逮著個由頭,必須把事情說清楚。

“打個比方,你是個女學生,你的老師愛慕你,並且通過日常生活上他對你絕對強勢的地位向你表達這種愛意,然後你和他在一起了。”肖淵說:“你覺得這個女學生的所謂愛意,是因為她自己做出的決定嗎?”

花木蘭遲疑了一下,說:“女學生年齡很小的話,不算有自主意志吧?”

“在美國的模範刑法典中,和十歲以下的女孩發生關系是一級重罪,沒有任何辯護理由,不管女孩是否願意,最高可判死刑。”肖淵說:“但是還有一個年齡卡點是21歲,這個21歲,針對的是特定群體,比如說老師和學生、監護人和被監護人,只要發生關系,一律以□□論處。”

“21歲了怎麽不可以啊?人家是自己願意啊。”花木蘭問。

“管她願不願意,一律推定為沒有同意能力。”肖淵嘆了口氣:“明白我的意思沒有,這是強者對弱者的剝削,你以為你有選擇權,在特定關系裏,你可能只是他人手裏的牽線木偶。”

花木蘭似乎有點明白他的意思了,但還是又問了一句:“但是我和那個佛學院的弟子都有自主意識,也不處在特殊關系中,我們為什麽不能完全處置自己的身體?”

劉衎忽然說:“因為……木蘭姐姐,如果我是警察,我怎麽知道你是不是通過誘哄、逼迫他,讓他簽訂這麽一份協議?如果承認生死狀的效力,就是承認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肖淵點點頭,認識他那麽久,第一次見這位畢業於斯坦福的高材生掉書袋:“連秉持自由主義的穆勒都認為,對身體法益的處分要加以嚴格限制……自由不允許以徹底放棄自由作為代價。”

花木蘭搖了搖頭,似乎還有點沒想清楚,說:“可是如果我們雙方確實是完全自願的,對方又重傷不醒,我百口莫辯,這不就是冤案了嗎?”

肖淵苦笑:“你還是沒全懂……以後我再和你細講,你先記住別再和人簽生死狀打架就行了。”

花木蘭點頭。

探視時間結束之後,肖總又立刻飆車去看那個來自哈爾濱佛學院的弟子,好消息是人沒什麽大礙,驗傷的結果很有可能是輕微傷。

已經是午夜了,肖淵眼睛發亮,坐在車裏查找警察局官網上的人事記錄:“這種事情自由裁量權很大,我們還是做點準備,找點人情。”

越蘇上次去幫豆豆鞋作證,在警察局聽了一些相關內容,問:“這種事情會不會留案底啊?”

肖淵眼睛都沒離開屏幕:“沒事,只要在我手上釘死成治安調解,不會上個人档案的。”

忽然他手停了一下,有些惆悵地嘆了口氣:“還是搞法律令人快樂,我在我爸公司呆著,整天都不想去上班,賺錢好煩啊。”

越蘇心想肖淵真是個和外面妖艷賤貨完全不同的總裁。

肖總裁奮戰了一個晚上,打了幾個電話,第二天早上成功把人從警察局裏撈出來了。

越蘇不太能分得清他的喜悅是來自木蘭姐安好,還是自己的專業法律雖然荒廢已久,但依舊能派上用場。

他們也總算能夠離開武當山腳下,到市裏去了。

離武當山最近的省城C市,是中部要道,建國以來一直在飛速發展,被稱為“中部夜明珠”,特色小吃聞名全國,重要企業輻射全國,還有個世界聞名的高新技術新區。

當然也不乏“抽幹全省供養一個C市”的說法,但C市絕對是中部各省中最靚的仔。

不差錢的富二代肖淵直接去了C市市中心最好的酒店,連著號的四個房間訂下來,表示我們先休整休整。

再怎麽動作快,完全安頓下來也已經是中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