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負心薄情的軍官[八零](第3/3頁)

原主入獄後對外面的情況一概不知,書中關於男女主角孩子的事也只是一筆帶過,沒想到她和原主離婚之前,就有了馬思哲的孩子。

如果是這樣,潘明月此刻應該比誰都著急,畢竟孩子在肚子裏一天天的長大,可不等人。

有了這些東西,他便可以慢慢的耗光她的耐心,而且更要扮演好體貼的丈夫角色。

等到哪一天,她知曉馬思哲不是良人,再想回頭時,發現曾經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丈夫早就變了模樣,不知道那個時候,她摸著肚子裏的孽種,是不是也會慌不擇路。

賀存道了謝,只拿了一張照片,剩下的都交給何坤瑋保管。

果然,潘明月回來的很晚,回來的時候,面色明顯有些蒼白。

“賀存,給我泡一杯糖水。”她剛進門,把包一甩,雖然語氣有些虛弱,卻是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

賀存坐在沙發上看報紙,連頭都沒有擡。

潘明月甩了小皮鞋,穿上居家的鞋子,好看的眉頭一皺:“給我泡杯糖水,你都不樂意了嗎?”

“也許,給你泡糖水的那個人,不是我?”賀存合上報紙,把手裏的照片遞了過去。

看著照片裏的身影,應該是下午馬思哲抱她去醫院的時候拍的,她蒼白的面色此刻有些扭曲:“你是什麽意思?”

賀存挑了挑眉,語氣難辨,“這麽說,你承認照片上的女人,就是你咯?”

他故意找了一張潘明月被拍得格外模糊的,為的是既能夠刺激到她從而有所行動,又能避免她狗急跳墻不管不顧。

潘明月聽了他的反問,馬上噤聲。

這一張照片根本沒有拍到她的正臉,而且因為隔得遠,馬思哲抱著的人拍得比較模糊,她完全可以不認,而且可以借題發揮。

她臉上擺出一副生氣的模樣:“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但我覺得,我們兩個人這樣的日子一點意思都沒有,我對你,也沒什麽感情了,我們離婚吧。”

她本想搞倒賀存毫無後顧之憂的嫁給馬思哲,但依現在的情況看,如果能和離了也行,因為她肚子裏的孩子等不起。

而且潘明月知道,賀存這樣的男人,剛正不阿,若是知道她不愛了,一定會自己忍著痛,成全她。

可惜,此時的賀存,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個賀存了。

“今天有人給了我一張這樣的相片,我也覺得不可能是你,我們感情這麽好怎麽要離婚,你是開玩笑的,對吧?”賀存抓著她的手,不停的給她找借口,儼然一副愛慘了她的模樣。

他怎麽可能就這樣輕易的離了婚。

潘明月看著他,他的眼睛裏帶著渴求和深情,仿佛剛剛進門後的對話,不過是一個丈夫正常的醋意。

“賀存,你別留我了,我們這樣不快樂。”潘明月掙不開他的手,心裏有些煩躁:“而且,我真的不愛你了,你放手吧!”

她以為這樣,便能讓賀存放棄,只要他今晚答應了離婚,按他的性格便不會出爾反爾,哪怕賭氣也沒有關系,離婚證一扯,他想後悔也來不及。

可是,聽了她這句話,賀存並沒有如她所想,他的神情反而逐漸變得更加堅定,他猛的站起來,甩開她的手,便朝房裏走去:

“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是不會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