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代言人的話,就意味著是獨家代言。
對時音來說,誘惑力不是一般的大,畢竟不是每一個明星都能接觸到高端品牌的,而且還是獨家代言!
“但是對方要求要你本人親自出面簽合同,而且到時候還要一起吃個飯,不然不肯簽……”
本來還挺高興的時音皺了皺眉。
按道理說,她有經紀公司,如果她覺得可以接,那麽經紀公司或者經紀人完全可以代替她簽了合約。
可現在是什麽情況?
對方要求她必須出面簽合同也就算了,還要和她一起吃飯?
到底是哪家高端品牌會有這樣的要求?
存了什麽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