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世間生靈, 越是得到的多, 越是在算計。

若是沒得到, 心中尚且還覺得可以。

若是得到過, 哪裏還甘願隨隨便便就將自己得到的再去丟掉呢?

他們算計天,算計地, 將自己也算計進去。

然而著世上,情之一字是最最算不得的。

孟曉妮曾經以為自己身為一名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阿修羅, 絲毫不需要去算計。她自冥河中來,順應天道而生, 順應天道造就了六道之一,創建了傳說中的阿修羅一族。

多了不得的成就啊。

要不是女媧在前先成聖人,後土在後化為輪回都無法成聖,孟曉妮又自地府中誕生, 潛藏在地府裏頭,指不定她就也是一個聖人功德的存在。

世事無常。

孟曉妮撿到了一只小鳳凰。

隨後她希望這只小鳳凰, 能健康平安長大。

她又發現了自己種族注定滅亡的結局。

再不算計, 她所擁有的, 即便沒有抓緊在手裏的東西,都會一一失去。

她哪裏能舍得呢?

這小鳳凰,從當年被她撿到,就用那種懵懂的求生渴望看著她, 到後來一心依賴。隨著時間流逝, 那眼內的情緒, 一天比一天亮眼, 到如今,甚至甘願替她抗下天塌地崩。

他從一只醜不拉幾的小鳳凰,長成了一只燃燒火焰能映一片天的大鳳凰。

從“我想活著”,到“我願意為你去死”。

孟曉妮心軟得一塌糊塗。

她望著鬼鳳:“不至於。”

有她在,他們不至於淪落到那麽悲慘的境地。

孟曉妮轉了身子,拉著鬼鳳的手:“走了,都到神農架來玩了,就好好玩。”

鬼鳳悶不吭聲,任由孟曉妮拉著他走。

神農架到底多是自然風光。

美到無話可說。

山水天各一色,誰都無法壓過誰。天地用處的絢麗工筆,是以孟曉妮那種淺薄的文學功底,無法描繪出來的。

孟曉妮和鬼鳳從人流中走出,漸漸走向了人跡罕見處。

“晚上就隨便住一住。”

以天為被,以地為鋪。看太陽東升西落,看夜間鬥轉星移。這是他們這種不用顧忌蚊蟲蛇蟻,不用顧忌野獸飛禽的存在,才可以不做任何準備並考慮幹的事情。

孟曉妮將鬼鳳往偏僻地方帶,帶著帶著,就直接到了距離第二天不遠處的一個山上。

自上而下,可以看到大片大片的湖泊。

湖泊景致美到如同虛假的照片,湖上有飛禽滑過捕魚,周邊有成片的樹林。

冬季的這兒,色彩沒春夏那麽漂亮,然而依舊有一種驚心動魄的美。

孟曉妮指了一棵看著比較粗壯的樹:“你喜歡這棵樹麽?”

鬼鳳自下而上看起了面前的這棵蒼天大樹。

這棵樹長的並不是非常規矩。

大約是命途多舛,外加上足夠幸運,這樹長得非常適合造窩。

它在不知道長到多少年的時候,被雷狠烈劈了一道,硬生生給劈成了兩半,結果一道雷沒有劈死它,甚至沒讓它因雷劈而被燒光,反而有了一個新的造型。

它身軀的兩半由於空間足夠,糾纏在一起又肆意生長,搞七搞八後,還有點地府火山口那梧桐樹的影子。

差別還是有的。

梧桐樹是孟曉妮親手打造,能遮風擋雨,還有一點阿修羅專有的藝術審美。

阿修羅一族善戰歸善戰,但誰讓女子都長得漂亮呢?

他們天生就對美醜有所了解。

而面前的這棵樹,雷劈之後,長得還是有點歪的,它糾纏出的不是一個空心洞,而是一個含有一個空心的樹椅子,中途彎曲打折的那種。

真不知道是不是除了被雷劈,它還遭遇了諸如野獸撞擊這種事情。

當然,不管是年歲還是大小,這棵樹和梧桐樹相比,更不可同日而約。

樹上有鳥巢已經霸占了窩。

窩裏頭沒有鳥蛋也沒有小鳥。

這倒是有點點奇怪。

鬼鳳對這棵樹沒什麽大的喜好,也說不上不喜歡:“還成。”

孟曉妮點頭,還成就是不討厭:“那將就一晚上,明天晚上,我們去神農頂附近看看。到時候再建一批好看的屋子。”

鬼鳳:“嗯。”

他微微一頓,再度開口:“這兒的屋子,我來建。”

孟曉妮看向鬼鳳。

鬼鳳看著樹的神情,有點認真。

孟曉妮笑了笑:“好啊。那我去采蘑菇,晚上我做一個蘑菇鍋,隨便煮點吃。”

鬼鳳應聲。

孟曉妮和鬼鳳當即分開行動。

神農架這兒物產豐富,蘑菇這種存在簡直是太好找了。幾乎可以說是,但凡土壤稍微有點帶潮濕的角落,幾乎都能夠挖掘出一大片的菇。

有的菇能吃,有的菇不能吃。

色彩越是豐富的,越是不能吃。

在野外求生的常識便是:好看漂亮還能存活的,都不是什麽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