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子

雲南是個出古城的地方。

自打麗江走紅、大理行俏之後,方圓左近,能擡出來開發成古城的去處,都一一妝成登場,因著各有特色,居然也逐個打出了名號,老話叫“站穩了山頭”,新一點的說法是“抓住了旅遊市場”、“穩定了客流”。

客流帶旺了兩個基礎行當,一曰餐館,二曰客棧。

毛哥客棧,就是某個古城裏,眾多客棧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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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來,毛哥在古城開客棧,也有五六年了。

早先,他是在甘南開青旅的,後來嫌那兒冬天太冷、旺季不長、攢足了勁一年下來也攏不到幾個錢,一氣之下卷鋪蓋拔營來了古城。

也闔該這古城旺他,客棧一起,那是風風火火、三年回本,然後呈上升曲線,一路長紅……

紅到今天,照舊熱熱鬧鬧,走勢看好。

客棧分前後進,後進住人,前半部分改作酒吧,酒吧如果只供人喝酒,那就泯然眾人,啊不,泯然眾吧了,所以毛哥絞盡腦汁,要讓酒吧別具特色——他隔三差五就要拋出個主題,比如講鬼故事、玩殺人遊戲什麽的,邀到店的客人一並參與,嘻哈一場,賓主盡歡。

這一晚的主題是,我的神奇朋友。

大家都很踴躍,你方語罷我登場,但後半程有人偷換概念,“神奇”變成了“極品”,場子遂成吐槽大會。

有人爆料自己的朋友愛撕腳皮,但不全撕掉,非讓那皮支棱在腳底,皮撕得多了,乍看上去,如同腳踩瓣瓣蓮花……

這比喻,蓮花聽了想變倭瓜。

還有人牢騷說朋友愛收集身上的汗灰,搓啊搓的搓成了灰條,珍而重之收在玻璃瓶裏,單等積滿了捏個袖珍版的自己……

毛哥先還積極參與,後來就只剩了幹瞪老眼聽的份兒,邊聽邊陣陣惡寒,心說自己真是老了,原來現在年輕人的口味都這麽重了。

好不容易捱到十一點散場,毛哥張羅著收拾台面,而邊上那群貢獻了無數反胃故事的人意猶未盡,三兩聚頭,仍在交頭接耳。

毛哥正拖齊桌沿,有個十七八歲的圓臉小姑娘湊上來,問他:“老板,你講的那個叫神棍的,真有這人嗎?”

毛哥說:“有啊。”

他這些年,交過不少奇奇怪怪的朋友,但始終覺得,說到最“神奇”,除了神棍外不作第二人想:這人多匪夷所思啊,二十來歲時就宣稱要去各處遊歷、遍尋玄異故事、做靈異世界第一人,居然說到做到步履不停,但凡聽到怪異的故事傳說,就拿筆認認真真記在本子上,二三十年下來,積滿了幾麻袋。

起初,神棍還真就不嫌重,拖著個麻袋跋山涉水,直到前幾年,才在朋友的勸說下把這些筆頭記錄逐一電子存档。

小姑娘咋舌:“那現在呢,他還到處去遊歷嗎?”

毛哥說:“沒,歇著呢,說是要整理資料研究課題什麽的。”

神棍早先居無定所,後來托了朋友的福,在雲南一個叫“有霧鎮”的地方得了幢舊式大宅作居處,不過不是一個人住,那宅子裏除了他,還住了個怪裏怪氣的陰陽臉。

小姑娘有點遺憾:“怎麽不出去了呢?”

毛哥隨口回了句:“老了唄。”

興趣哪有一成不變的,再說了,所謂“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都好幾個“歲歲年年”了,人當然會跟早些時候大不一樣。

小姑娘不以為然:“那不對,他又不是這兩年才老的,他十幾年前不就已經老了嗎。”

十幾歲的小姑娘,年華嫩得能掐出水來,看三十好幾是垂垂老矣,四十好幾是行將入土,五十開外,那都是另一個世界的人了——依她的邏輯,神棍確實是打十幾年前起,就已經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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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清完場,已近夜半,毛哥倚著吧台,對著滿屋空蕩給自己斟了杯二鍋頭,呲溜呷了一口,就著沖鼻的辣勁兒,細細琢磨起這事來。

神棍確實有些日子沒出門了。

是有點反常。

從前,神棍是嗅到點風就要去訪源的主兒,但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也許是上次從函谷關轉悠了一圈回來之後?他忽然開始挑剔了——跟他說哪哪又有怪事,他總是聽不了幾句就不耐煩地打斷,唧唧歪歪說什麽“這不是我感興趣的事兒”,整得跟嚴陣以待、專等為他量身定制的大事似的。

就連去年,西北有人輾轉找他求助,說是發覺玉門關外不太對勁,怕是另有一重天地,他都沒挪窩——擱著以往,早就如獲至寶、屁顛屁顛趕過去了。

怎麽了這是,神棍以前,不挑的啊。

話又說回來,這也無趣那也沒勁,那到底什麽才是他“感興趣”的事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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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不能細想,跟喝酒似的,越想越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