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第2/3頁)

可即便陳氏是個“一文錢”街霸,也不至於獲罪啊……

方興被迫聽了半天,發現全都是與本次案件無關的瑣事,不得不出聲打斷,又主動詢問起那對婆媳以及孩子的關系。

一聽這話,眾人先飛快的交換下眼神,然後才神色復雜道:“其實這事兒,我們本不該說的,不過那做婆婆的也忒過分了些。”

陳思茶的發妻劉氏家境很一般,早年就沒了娘,當爹的辛辛苦苦將一雙兒女拉扯成人,還沒來得及享福就撒手去了。誰知又過了幾年,劉氏才跟陳思茶訂了親,她唯一的兄長也在外走鏢時一病死了。

當時陳氏就不大願意,覺得劉氏命硬克親,且如今家境徹底敗了,如何配得起兒子?

奈何親事已定,陳思茶當時對劉氏十分中意,自然不願做出此等出爾反爾自毀名聲的事,於是雖有些磕磕絆絆,兩人還是按照原計劃成了親。

無奈苦果初始便已種下。

成親之後,丈夫每日早出晚歸,公公只顧喝酒吃肉外出做耍,婆婆又總是雞蛋挑骨頭,百般看不順眼,劉氏的日子很不好過,卻也可勉強忍耐。而等長女小杏出生,諸如此類的生活矛盾驟然放大,婆媳矛盾迅速升級,而劉氏也突然發現丈夫好像不似剛成親時那般溫柔體貼了。

每每劉氏向丈夫訴說苦楚,陳思茶非但不會溫柔安慰,反而總是一味叫她忍讓……

兒子的默許對陳氏而言就是變相的鼓勵,她開始變本加厲,隔三差五就要站在院子裏或是家門口指桑罵槐,口口聲聲說什麽要不孝順不賢惠,要休妻什麽的。

才剛說話的那個年輕媳婦氣憤道:“她罵了好幾年了哩,虧得她兒媳婦好性兒,若換了我,早過不下去了!”

一個年紀大些的嬸子嘆道:“你還年輕,娘家又豐厚,不曉得她的難處。她家裏早就沒了人,屋子也給族人收走了,又帶著兩個孩子,往哪裏走?如何過活?”

說來容易做來難,難不成要帶著兩個孩子沿街乞討去?

年輕媳婦張了張嘴,語氣不似剛才強硬,可還是忿忿不平的,“依我說,與其一輩子這麽人不人鬼不鬼的活著,還不如硬氣一回,便是苦些累些,也好過被人拿著當奴才。”

那嬸子就搖頭,“便是她能幹,可孩子怎麽辦?放到哪裏去?難不成東家還專愛挑帶累贅的下人?”

“不是說的,”一個面相憨厚的大娘搖頭道,“陳氏刻薄的也太過了些,前些年她便咒罵媳婦兒嘴饞,可人家到底是給他家生了個孫女,月子裏葷腥撈不著就罷了,想吃個紅糖水煮蛋都要被罵。她家裏足足養了十多只雞,每日也能下六七個蛋,難不成還吃不起?”

她也是當婆婆的人,自然知道自古婆媳是天敵,可這人心都是肉長的,陳氏多年來所作所為實在是昧了良心。

一聽到雞蛋,方興眼睛一亮,覺得有門,“那她孫女平日?”

他還沒說完,一群人就都搶著接上了。

“快別提了,前兒我還聽見她站在門口罵,說什麽矯情浪蹄子,她娘饞死了想吃,她又偏偏浪著不吃……”

方興追問道:“是雞蛋嗎?”

說話的嬸子和另外幾個人都點頭,“可不就是雞蛋?那幾日她又攢了些雞蛋去賣,路上碰見我們還說來著,哪裏就那麽嬌氣,不過是哄著大夫騙人罷了,再沒聽說雞蛋這種好東西還能吃死人的。”

方興再次跟她們確認,“所以說,陳氏知道小孫女不能吃雞蛋?”

眾人點頭,“知道啊,怎麽不知道?托她的福,我們也都知道了。”

而與此同時,衙役也在淩亂不堪的陳家餐桌上分辨出了小桃的碗。

那碗裏只有一些稀粥,下層沉澱著的一點米粒中赫然混雜著許多被刻意打碎了的雞蛋殘渣。

林平難掩怒意道:“劉氏當時還在廚房收拾,那三個大碗是陳氏老兩口和陳思茶的,裏頭全是稠的,上頭還有油花;兩個小碗是小杏姐妹倆的,清湯寡水,連米粒都沒有幾顆!”

方興也是有閨女的人,看後不覺怒火中燒,低聲罵了一句,“以往竟沒瞧出他是這樣的人!”

閨女不是人麽?你就放任老娘在你眼皮子底下這般作踐!

如此一來,證據確鑿,小桃確實是被人故意加害的。

當時餐桌上有三個人不假,但家中做飯的從來都是劉氏,而盛飯的一直都是陳氏【這是怕媳婦偷著撈稠飯】,她既有動機又有機會,毫無疑問便是最大嫌疑人。

本案案情簡單,事實清晰,證據明確,不容狡辯。

龐牧將這個結果告訴了劉氏,後者先哭了一場,可稍後回過神來,卻又害怕起來。

“大人,民婦只想和離,這……”

聽大人的意思,婆婆竟成了殺人兇手,連丈夫都脫不了幹系!豈不是自己將他們送了?可,可她原本只想和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