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2頁)

對外,宋家人聲稱的是她自幼體弱多病,送到國外去調理身體了。

而實際原因卻是,她在兩三個月大的時候就被一個保姆拐走了。

那個保姆叫徐艷,名字俗,長相卻不俗,杏眼桃腮,眉似新柳,皮膚還特別白,說話時帶著江南女人獨有的吳儂軟語。

徐艷家裏窮,還重男輕女,十七歲,書還沒讀完就來宋家當保姆,那一年,宋音的爸,也就是宋文華剛好高考完。

正好是情竇初開的年紀,倒也不拘什麽身份地位,容易沖動行事,一動心就很順理成章地確定了男女朋友的關系,還偷吃了愛情的禁果。

但現實是殘酷的,宋父宋母絕對不可能讓自己唯一的兒子娶一個連高中都沒有讀完的保姆進門。

等到宋文華大學畢業,宋家人就給他安排了一門家世背景都匹配的親事,林家的女兒,林嫣然。

兩人交往半年,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但宋文華和林嫣然並沒有多少感情,所以他和徐艷一直沒有斷幹凈。

幾年的時間,林嫣然懷孕,產下第一個女兒宋靜姝,沒多久,又懷了第二個。

大概是日久生情,宋文華與林嫣然的夫妻情分越來越深,他也開始想做一個好丈夫,好父親了。

於是乎,他和徐艷攤牌,希望好聚好散。

這番話對徐艷無異於晴天霹靂。

她曾為宋文華墮過一個孩子,極有可能終生不能生育了,可現在卻落到這麽一個地步。

徐艷不甘,嫉妒,怨恨,這些情緒促使她摸準時機,偷走了宋家繈褓中的二小姐,藏到了一個沒人找得到的小城市。

她沒有錢,沒有掙錢的手藝,好在還有一副漂亮,得男人喜歡的皮囊。

自甘墮落,對於徐艷來說,是痛苦的。

但能讓那個男人的女兒,本該是金枝玉葉,生活在這麽一個下賤的環境,她又有一絲報復的快意。

宋音到現在還記得,自己小時候住的那條巷子舊舊的,青苔爬了滿墻,有些臟亂。

過路的人經過,總要往裏面投去鄙夷的目光。

那裏有的姐姐非常兇,總是無緣無故地罵她,她的那個“媽媽”也罵她,說她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但也有對她好的,會給她買棒棒糖和巧克力。

經常給她買糖吃的姐姐經常摸著她的頭,嘆著氣感慨,“生在這麽臟的一個地方,和一群這麽臟的人生活在一起,眼睛還幹凈的跟什麽似的,真是奇怪了。”

……

天上落了一場雨,沒多久就停了,地上有些濕意。

“宋小姐,已經到了。”司機提醒道。

宋音悠悠轉醒,揉了揉眼睛,“謝謝了,你回去吧。”

說完,她推門下車,空氣中帶了些許的涼意,微風拂過來,還夾雜著淡淡青草和泥土的氣息。

走到電梯那兒,宋音看到江修遠也在等著,真是好不湊巧。

她在心裏想著,客氣又疏遠地和他打了聲招呼,就沒有說話了,因為……不太想又像之前那樣,一次又一次地糾扯不清。

電梯門開了,兩個人先後走進去,江修遠按了一下數字。

她拒人於千裏之外之外的意思表現得很明顯,他不可能感覺不到,不過,因為早有準備,倒也不用心急。

宋音看著紅色的數字不斷變化,忽然聽到很輕很淺的一聲狗叫。

她覺得自己一定是聽錯了,電梯裏怎麽可能會有小狗呢?

可下一秒,“汪汪汪——”

這次聲音大了些,奶聲奶氣的,像是剛出生沒多久似的。

宋音一怔,四處尋望了一番,最後視線落到江修遠手上提著的一個小箱子上。

這裏面竟然是一只博美犬呀!

博美小小的一只,耳朵尖尖的,一身雪白無瑕的毛,眼睛滴溜溜地轉,樣子乖乖的,萌得人心都要化了!

宋音最喜歡小動物了,特別是可愛的小動物,看到的一瞬間眼睛就亮了起來。

她視線完全被吸引了過去,目不轉睛地看著箱子裏的小狗,全然沒有覺察到身旁男人漸漸勾起的唇。

江修遠無聲地笑了下,越發覺得自己昨晚打賞套話是很明智的一個決定。

因為從小姑娘看得眼鏡都直了的表情來看,投其所好,這個方法應該是很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