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月底聚會(第2/3頁)

大姑古丹鳳家裏還好,她算是李家的長媳,夫家雖然分了家,但公公婆婆還是跟他們住一塊兒的,家裏時常會有小叔子什麽的帶著孩子來看老人,加上她家本身就有兩個孩子,所以孩子們平時也有玩伴。

但小姑古丹華家裏就不是那麽熱鬧了。她不跟公公婆婆住一起,家裏又只有錢廣來一個孩子,孩子平時就難免覺得孤單,這年頭家家戶戶都是好幾個孩子,所以這個古明妍的小表弟就很喜歡上外婆家來,覺得外婆家裏兄弟多,房子還大,他能開心的玩兒上一天。

上個月月底的聚會剛巧趕上古明妍滿月,借著機會大家聚了一次,這轉眼一個月過去,又到了月底合家團聚的日子了。

這天家裏格外的熱鬧,滿屋子都是小孩子嬉鬧的聲音,感覺整個宅院都活了起來。果然華國人講究的多子多福兒孫繞膝不是沒道理的,起碼這熱鬧的氣氛就能讓人心情好上許多。

家庭聚會嘛,就是少不了吃吃喝喝,孩子們上山下河的滿村子裏撒歡兒,妯娌們忙著準備飯食,男人們坐在一處聊聊近況,比比你們單位最近效益怎麽樣,又發什麽福利了,或是跟古建國打聽打聽他出差的事兒,有時也拜托他給自家帶點什麽的,總之很是熱鬧。

熱鬧的午飯過後,大人們把鬧了一早上的皮猴子們哄睡,然後就在堂屋裏跟老人嘮嘮嗑兒。問候過二老的身體,再問問小明妍在村裏適不適應,之後幾家媳婦兒閨女兒的就把這個月的養老錢交給二老。

之前說了,古家的規矩,下面成家立業的孩子不用像其他人家那樣把工資交公,由大家長分配。

古家二老自己有能力,所以也沒有扒著孩子養下面的兄弟姐妹的事情發生的道理。相反的,兩位老人比較開明,家裏的孩子基本上是成家一個分出去一個。結婚時老人給出嫁妝或是聘禮,沒房子的時候還給提供住處,算是給每個孩子都盡力創造了比較好的條件和環境了。

古老爺子和畢老太太兩人別看現在住在村裏,那是老人家落葉歸根的想法,覺得村裏熱鬧,能有自己發揮余熱的地方,而且還有村子裏地方大,住的寬敞的原因。

其實二老在安城是有一個宅院的。這房子是在回村前就置下的,後來幾個孩子娶媳婦嫁人的,都是在這個宅院中完成的。

古家大兒子常年在部隊,回家相親結婚的時間加起來都沒停留超過一個月的,當時剛進門的陳紅春就跟著二老在城裏的宅子裏住著。

後來老二古建軍結婚,剛開始單位也沒有分房子,也是住在一起的,只是後來分了房子才搬出去的。

到了古建國那會兒,他剛結婚不久就有了房子,他和寧榮薇算是最快分出來的。

後來老兩口決定回村,又在村裏蓋了房子,兒女們也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城裏的房子也不好空著,常年沒人住容易破敗,所以就租了出去。因而二老現在去安城,都是在老二或老三家暫住的。

兒女們成家後,他們自己的收入都歸他們的小家,有什麽事情,除非是主動跟他們老兩口商量,要他們幫著給拿主意的,否則二老是不會輕易插手的。也是老人這樣做到了不偏不倚,對於老人家的一些決定,比如出錢給古明妍辦滿月或是把孩子接到村子裏帶,下面的孩子們也才沒有多余的什麽話。這從根子上說,還是老人花自己的錢,不是拿著兒女的錢做這些事情的,所以他們也就不能多說什麽了。老人自己的東西,要怎麽花全憑他們心情,沒有別人置喙的余地。

但是老人家也擔心小輩們心裏沒數,手裏攢不下錢。於是就要求他們每家每月上交一部分工資,數量也不多,三個兒子一家每月交十塊錢,女兒家每家交五塊錢。也提前說清楚了,這錢沒事兒他們是不會動的,只當是給孫子、外孫們攢著了。

兒女們對此都沒什麽意見,畢竟這交上來的錢數對比他們能掙得的工資來說,確實不算多。給自家父母交這麽點兒養老錢,還不是應當應分的嘛。

除此之外,老太太這少見的讓女兒們也跟著他們哥哥弟弟們一樣交錢,兩個閨女卻是沒什麽意見的。一個是她們倆都掙錢,這點兒不算什麽。自家爸媽能讓她們這樣做,不也是表明,她們雖然嫁人了,但也不是那潑出去的水,從此以後就不算古家人了,什麽都不能參與,回家還成客人了。反而這樣的態度能讓她們感到心安。

另外,古老太太不光是自己跟女兒們有這樣的要求,也跟三個兒媳婦說,她們可以把自己的工資每月給一些給自己的娘家,到底是做人女兒的,不能因著嫁了人就不贍養老人了。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能有婆婆同意讓家裏的兒媳婦給娘家錢的人,可以說是鳳毛麟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