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姓氏(第2/2頁)

物美而實用,法邈細細打量奏折的工藝,看一眼就能明白……事情就這麽簡單,可誰又能想到硬木片、素絹還能制成這種實用的東西?

奏折中除了田信對劉備的陳述外,還有相關蠻夷制度的改進政策。

第一是以軍功冊封積極效力的蠻夷酋首為封君;功勛略遜一籌者,封為士。封君賜姓賜氏,士賜氏,在姓氏、名稱方面與大漢靠攏,方便今後同化。

封君為一部、鄉邑之長,士有上士、中士、公士之分,為村落頭人。

第二是荊蠻、五溪蠻、百越之民願編戶造冊繳納稅租的,則受漢律保護,稱之為漢土之民;其中願意服徭役的,則與漢一視同仁,能有被推舉為孝廉、方正的資格。

第三是凡為漢軍出力,征戰過的土民及後裔,允許自取姓氏,子嗣血裔稱之為漢僮。州郡於土民中募兵時,優先選拔漢僮。

退役的漢僮,另造戶帖,名列漢籍。

尤其是第三條,哪怕你外祖父的外祖父是漢僮,那你也是漢僮,有資格擁有自己的姓氏。

你想用什麽姓氏都可以,為了紀念老家山上的杉樹,你可以弄個上杉氏……或木氏、林氏,或大林、小林什麽的。

等過個百年左右,官吏們謄抄戶籍档案時嫌麻煩,會幫你簡化的。

不管怎們弄,必須要讓蠻夷之民擁有姓氏文化,擁有姓氏承載的榮耀感……而姓氏來源於為漢軍效力,即榮耀與漢一體。

有姓氏的封君、士族、漢僮群體占據主要資源,自然能不斷繁衍、擴大;原有的土民群體被擠壓,會漸漸消亡。

也不能說消融,應該是通過結婚的方式,被這個有姓氏的群體兼並、融合。

最少七八代人,南方就沒土人了,就剩下擁有姓氏的封君、士族、漢僮。

有姓氏,可能學漢字,也要說蹩腳、走音嚴重的漢話。

同化,就這麽從姓氏、血脈傳承兩個方向貫徹、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