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貝克街(6)

電光火石之間,林蒙搶先開了口:“準確來說,兇手是沖著曾將他緝拿歸案的警察來的,馬修警官是給他戴上手銬的那個。”

夏洛克·福爾摩斯也不甘示弱,他架起了機關槍,噠噠噠起來:“兇手是個竊賊。我在這件外套下面發現了兩點被蓋住的血跡,顯然兇手把衣服拿起來又放回去過,他有盡可能地想要放回原位,但還是出現了一點偏差。至於他為什麽要這麽做,是他習慣性地摸了摸被害人衣服的口袋,不過他有記得他辛辛苦苦地潛伏進來是為了什麽,所以在最後硬生生扼制了自己的職業病。”

林蒙眉目不動:“他還是順走了一個銀調羹。”

夏洛克·福爾摩斯接道:“在等著被害人回來的時候。”

雷斯垂德探長找到了可以插話的機會:“等等,兇手不是從外面暴力闖進來的嗎?我的手下說——”

夏洛克·福爾摩斯飛快地截斷了他:“你的手下都是蠢貨。顯而易見,兇手是先從正門撬鎖進來的,再從裏面打開了這扇窗戶。僅僅是看這個、和這個腳印就能看出來。順便一提,兇手身高在五英尺五英寸到五英尺六英寸之間,是個瘦弱的小個子。”

夏洛克·福爾摩斯邊說邊走到直通客廳的陽台上,將他圈出來的腳印指了出來,而且說到最後一句時,他直直地看向林蒙,挑釁意味不言而喻。

林蒙扯了扯嘴角,露出一個假笑:“五英尺五英寸,且右手肘受過傷。”

她都不去向在場的第三人解釋了,直接說自己的推論。

夏洛克·福爾摩斯完全能夠跟得上她的速度,他鬥志昂揚道:“他在被害人家裏至少等了一個半小時,期間抽了一根煙,根據煙灰來判斷,是絲卡牌香煙。”

林蒙並不知道具體的香煙品牌,夏洛克·福爾摩斯看出了這點,他一揚下巴,正要說什麽,林蒙卻不給他機會:“探長,你最好讓你的手下將這個煙蒂裝起來,那是被害人留下的。”

夏洛克·福爾摩斯沒有反駁,他接著嫌棄道:“他自認為謹慎地戴了手套,避免留下指紋,卻蠢到忘記將沾染了他唾液的煙蒂帶走。正如他自認為聰明地將案發現場偽裝成暴力入侵,以及往墻壁上噴漆。”

雷斯垂德探長不是個合格的裁判,他只是來來回回地看著他們兩個,試圖跟上他們的思維和語速,還有就是努力找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夏洛克你是說?”

夏洛克·福爾摩斯回道:“自然是想誤導蘇格蘭場了,而你們也上當了,不是嗎?我為什麽一點都不意外呢。”他說著又去看自己的對手,等著下一輪開始。

林蒙走向那面墻壁,伸手觸摸了下那幾個字母,這件事她以前就做過了,慢條斯理道:“他是在等著被害人回來期間噴寫的,我看看他來來回回地覆寫了至少四次。他總是覺得之前寫下的字體不夠囂張,不夠張揚。實際上,看字母橫行向上傾斜,還有字母與字母之間互相銜接,都說明兇手他情緒不穩,極容易急躁,可現實卻不允許他發泄自己的諸多不滿。”

夏洛克·福爾摩斯:‘筆跡學。’

林蒙還沒有說完:“他從小就沒有存在感,家裏還有個再強勢不過的母親,父親受不了這一點離家出走,他一直幻想著自己揚名立萬,成為焦點人物,但他實在是太平凡了,唯一可以讓他炫耀的一技之長就是他在做盜賊這一行上的天賦——如果那能稱得上是天賦的話。可馬修警官他們的出現,給了他迎頭一擊。

“他被關進了監獄,喪失了作為一個男人最後的尊嚴,所以他要報復,他還要報復地精彩,於是他自作聰明地想到了這個謀殺計劃,幻想著能將蘇格蘭場玩弄於鼓掌之間。我想殺了馬修警官讓他感覺重獲新生,他帶著兇器離開後,迫不及待地找了個妓女大展雄風,卻因為晚回家被他母親狠狠罵了一頓,如今正在閣樓上等著看新聞報道呢。”

林蒙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推測中,等她回過神來,就見夏洛克·福爾摩斯皺著眉頭,目光灼灼地看著她,而雷斯垂德探長呆若木雞。

怎麽說呢。

之前林蒙來做外援時,給了蘇格蘭場某種誤導,讓他們以為她有聽起來不太科學的天賦,能夠感知到案發現場的罪惡氣息。而她在今天之前,每次協助破案都是直接給出她的推理結果,讓蘇格蘭場認為她確實是某種靈媒,可今天雷斯垂德探長知道了她是在靠真才實學在破案,所以再聽起來就格外的不可思議,難以理解。

雷斯垂德覺得他就是想破腦袋,也想不到這都是怎麽推理出來的。

林蒙“唔”了一聲,她晃了晃手中的手機:“其實是我查了下馬修警官逮捕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