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第6/7頁)

林初顫了一下,手機不慎摔倒床上,屏幕朝下,屋裏徹底沒了光。她眼睛幹澀,已經流不出淚,面無表情撿起手機,繼續翻看。

冷白的光照在她臉上,她的臉沒有任何生氣,睫毛垂低,甚至看不出睜著眼還是閉著眼。

評論下面還有回復,第一條回復長長的一串:

【對於你這條評論,我必須先感慨一下:你好高貴啊,你真的好高貴啊!

但我必須還要說,如果你沒有經歷過校園暴力,你就沒資格評價和批評受害者!你們指點江山地說施暴者幾句不是說受害者幾句不是,惡心誰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就是屎!

受到校園暴力受到傷害的確應該告訴大人,交給大人解決,不應該跟混混在一起尋求庇護。但是我在這裏可以斷言,孩子不肯告訴大人被校園暴力的事,百分之百都是大人的錯!

法律給未成年人寬限,保護未成年罪犯,因為他們的三觀道德還沒有建設完成,他們還小還不懂事,分不清是非對錯!但你們想沒想過被他們欺負的受害者也沒有成年,甚至年齡更小!他們心智也尚未成熟,很多事也不懂,面對他人給予的暴力,他們要有多強大的心和身體去面對?!他們怎麽知道該怎麽保護自己?!他們怎麽就知道哪種保護自己的方法是最好的方法?!

還阻止施暴者變成徹頭徹尾的惡魔?請問你今天吃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個味道的屎幾遍?

受害者沒有誤入歧途反社,甚至順著你網線爬到你家殺了你算好的!(別說我威脅你,如果怕了我只能說你做賊心虛,活該。)

法律顧及到那些未成年犯罪者的無知不懂事,有沒有顧及到那些未成年受害者的無知不懂事?

評論裏的部分人,你們受了上天的眷顧沒有遭遇校園暴力!讓你們看到這些新聞是希望引起你們的重視!讓所有人齊心協力杜絕校園暴力的發生,不是讓你們指責受害者!

誰都不能指責受害者!(就像此類新聞永遠沒有指責那些“守護者”的內容一樣,誰都不能說受害者的不是)

那些寫出指責受害者言論的人,你不知道你所寫的內容會對受害者造成多大的二次傷害,或者無數次傷害。我私認為,應該都把你們抓起來好好教育!因為你們未來的子女有很高的概率會成為施暴者!】

這條評論林初只看到一半就睡著了,她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睡著的。眼皮分外沉重,每一次都需要用力地擡,擡著擡著不知不覺忘了睜著還是閉著,然後睡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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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早上醒來,手機已經沒電自動關機了,她著急地去充電,確認沒有未接來電未讀短信後,又將所有的社交軟件打開。

屏幕上醒目的日期:

8月27號。

8月30號她就要去暄城。

出了臥室門,林初聽到林曲和林趨在樓梯上“吵架”。這是她第一次聽到他們如此不激烈的吵架。

他們兄妹兩個其實很像,媽媽也這麽說過。他們都很倔,不同的是,林曲一點就炸,而林趨則是悶著在裏面炸,他很少將脾氣發出來,但是倔的程度不會讓人心裏舒坦,所以每次林曲都被他氣得直跺腳。

林曲只說了幾句話就沒說了,重重嘆了口氣跑下樓。而林趨一句話都沒說。

但是林初聽清了她們吵架的原因——

林趨辭職了。

自從那天林初跟他抖了“垃圾”後,他變得很沉默,但是對她的好一點也沒變。

上樓的聲音傳來,林初沒躲,跟林趨面對面遇上。

林趨先了愣了下,又立馬笑出來,掃去眼底的抑郁,說:“小初醒了?”

她點了下頭。

林趨:“我給你煮了粥,喝一些吧?”

她頓了頓,又點了下頭。

喝完粥,林初跟林趨打了聲招呼離開家。林趨什麽都沒問,也沒囑咐什麽,只是站在餛飩店門口目送她離開。

林初沒去警察局。

李思巧死了,很可能是被她周圍的人殺死的,不是陳執,那應該是秦勤那幫人。

林初前往KTV,卻意外看到被封住的大門。

她有些茫然,跑進旁邊的炒面店,問:“老板,您知道隔壁為什麽關了嗎?”

老板瞟她一眼,眼神怪異地上下掃視,“你問這個幹什麽?”

林初:“我有個朋友在那裏工作。”

“朋友?”他撇撇嘴,略微嫌棄,“什麽朋友啊?”

林初忍住不耐,禮貌問:“我有些著急,你如果知道那個KTV怎麽了,能告訴我嗎?”

老板丟開手上的抹布,嘖了兩聲,說:“被警察查封了。因為涉嫌毒品交易!還有那個老板的酒吧也被封了。我聽到有人罵,說是有個吸毒的去戒毒,然後舉報了,他們好像還有別的窩,警察先兜了那裏才來的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