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第4/4頁)

藍樂樂寫了一份遺書,然後從學校的樓上一躍而下,辛虧下面是草坪,她掉下來受了重傷,生命垂危。

這件事被學校努力壓了下來,不過調查還是要進行的。

那幫小混混被抓了進來,他們招供出紀香的那幫狐朋狗友,然後又扯出了紀香,可是這一切都按不到這些女孩子頭上。

她們狡辯稱,只是讓這群混混把人打一頓,沒讓他們去強/暴藍樂樂,紀香更是把責任都推的一幹二凈,她什麽都不知道,頂多處於人道主義,給藍樂樂一些賠償。

法律甚至找不到可以制裁這幫女孩子的武器,加上她們家裏有錢,最後只把那些小混混判刑了事,這些罪魁禍首,給了一些錢就當什麽事也沒了。

藍樂樂的媽媽甚至聽到紀香不屑道“晦氣,被罰了一個月零花錢!”

藍媽媽還想上告,律師也算好心的提醒她,“沒有意義,她們有錢有勢,且又不是她們直接出手幹的,最好的結局也不過是關她們一年半載,她們還能申請保釋什麽的。藍樂樂還要接受治療,你手裏也沒錢,為了你的女兒著想,和解拿錢是最佳的。”

藍樂樂的學校也象征性的給了一些錢,這件事讓人唏噓,但是誰也沒辦法,這群太妹又不是本校的人,學校只能出台規定,以後非本校人員不得進入,也沒別的手段了。

之後藍媽媽在醫院盡心盡力的照顧女兒,在一個多月前,她忽然聯系梁律師,把賠償到的錢全部托付給他,讓他按時支付女兒的醫療費和護工費。

梁律師問她要去哪裏,藍媽媽淒慘的笑道“我身體本就不好,樂樂又是這個樣子,我就怕一旦有了意外我沒安排好,那樂樂就沒人照顧了。梁律師,假如我有什麽意外,樂樂醒了的話,你就把剩下的錢交給她吧,讓她好自為之。”

梁律師覺得藍媽媽的話很古怪,他也沒有追究,又過了半個月,藍媽媽的死訊就傳來了,她死在出租屋裏,死因是心臟驟停,簡單說就是不知道為什麽死了,突然就死了。

不過法醫排除了他殺,這樁案子就以意外結案了。

李越還在唏噓“好人沒好報啊,藍家母女好好的過日子,沒找誰沒惹誰,怎麽就落到這幅境地,真希望藍樂樂醒了以後能堅強起來!”

花槐微微扯了下嘴角,對李越道“行了,讓你查個事,你倒多愁善感起來。對了,假如藍樂樂來找你,你千萬別應下來。”

李越道“她來找我幹嘛啊,難道讓我們畫圈圈咒死那些太妹嗎?好了,我知道了。”李越甚至還在想,小師父真涼薄,聽了這麽悲慘的故事她居然毫無同情心。

花槐卻在想,藍媽媽用自己的生命做獻祭,把女兒的命給換了過來,這難道就是母愛的力量,可惜有些玉石俱焚的悲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