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法外之地(第3/3頁)

另一部分收入她和薛娘子、院中的丫鬟們做扇子、床帳、花箋等物,賣給蕓香樓收入。

從清明時到端午時回王府,這些小物件一共做了五批,刨除成本和人工費後,團扇一百二十把共獲利三十兩,摺扇一百把共獲利二十八兩,帳子四十四頂獲利六十兩,最賺錢的居然是後來做的那些加了香料的“求神專用閱後即焚”花箋,這種花箋每份蕓香樓給的收購價是錢,刨除成本每一份可以獲利近500錢,在端午後回王府時,她們一共做了四十八份這樣的花箋,獲利二十四兩銀子。此外還有那些貼了花草葉子的花箋,她們改良了品種之後不做了,卻也是一份進項。

這些收入和薛娘子五五分成之後,瑤光分到共計收入了七十三兩二錢銀子。

賺錢不容易啊。

再看近來的開銷。

因為是奉皇命出家,所以瑤光在靈慧祠的吃穿住用都不用額外花錢,皇帝還要一年四季派人給老郡主送錢,再給瑤光一個月二十兩銀子的零花錢。

漱玉街的鋪子要五百六十兩,瑞蓮坊的鋪子四百兩,再加上縣衙過戶的手續費(成交價的3%)、給中人陳三嫂的中介費(成交價的2%),一共要一千兩(其中還要一些給縣衙蓋章的活動費)。

她和薛娘子合夥,所以一人出一半,這就去了五百兩。

這點心鋪子還沒開起來呢。若要開鋪子,原料、人手、做點心的物件都得要錢,且鋪子裏還得稍微裝修裝修。

樣樣都得花錢。

她自從回端王府,到靈慧祠,這段時間一樁生意還沒做呢,再要畫兩千多兩銀子買個並不能天天住著的宅院,實在不劃算。

薛娘子也是這麽勸她的。

但是瑤光一想到要是再去翠谷時知道這間別院被別人買走了,她的心就抽抽著疼痛。

煎熬了兩日,陳三嫂拿了過戶好的兩張鋪子的屋契來見瑤光薛娘子,說翠谷那院子的主家可以讓一百兩,瑤光當即拍板,買了!

陳三嫂喜出望外,連忙寫了契書,讓瑤光先簽了,她再拿去給人家簽,之後便能過戶了。

隔天陳三嫂帶了簽好字的契書再來靈慧祠,瑤光交了中介費和預付給縣衙的過戶費用,這才放下心。

她撫摸著契書感嘆,我終於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了。在這個地方。

所以還是要出家當女道士啊!這個時代的普通女人根本沒置地置產的資格。

她看著契書上注明業主“坤道韓玄璣”那幾個字,露出淡淡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