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慣犯?(第2/2頁)

不理會同桌兀自的禱告聲,蘇新月微蹙眉頭,暗暗想著李敏為何會請長假?是因為她嗎?李敏無顏面對她才會……

當初揭穿李敏的陰謀,她並沒想過要逼她走。不過李敏走便走了,省得她們見面尷尬。橫豎自己還有一年多就從這個學校畢業,等她畢業後李敏再回來也不遲。

今天是去遊泳館的日子。只要沒有特殊事項,每周一三五晚,她放學後都會去遊泳館幫忙收拾泳道。這不算打工,純粹是她想去那裏幫忙。不過老板林曦卻說不能占了她一個學生 的便宜,只要她去幫忙,就會額外支付她二十塊錢的酬勞。

就在幾天前,新月發現一條近道去遊泳館特別方便,而且不用坐公車,快走的話十幾分鐘就到了。

“這位太太,我們的水果都是新鮮的,怎麽會吃壞肚子呢?”

“少廢話。我兒子就是吃了你們這裏的榴蓮,現在還在醫院裏輸液呢。你們說,怎麽辦吧?”

類似的買和賣之間的紛爭每天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都會上演,新月對看熱鬧這種事沒什麽興趣。不過,那自稱買家的女子聲音,她卻越聽越熟悉 ……

等等,這位不就是那天在商場用一枚假戒指為難過媽的人嗎?合著今天又跑這兒來鬧了?難不成是……慣犯?

幾句話,蘇新月就聽明白了怎麽回事:自稱買家的太太因為在這裏買了榴蓮,她兒子又吃了這裏的榴蓮鬧出了腸胃病,於是她就跑到這裏非要人家賠償一筆錢不可。

通常呢,賣家為了自己的聲譽著想,怕有人在這兒鬧被其他顧客看見就不再買他們的商品,所以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賠錢了事。

估計這位女士正是看出了賣家的這種心理,才會趁機訛詐。

轉回到商場裏發生糾紛那一天,如果不是範範及時出現,詐出她的戒指是假的,事情也不會就那麽草草了之。說不定到最後,她也會趁機敲詐媽媽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