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娘家

林菀跑下溝渠,下面沒有水, 過去是一片灌木叢。

灌木叢深處有個四歲左右的小男孩, 只見他穿著藍色的棉布長衣長褲,安靜乖巧地坐在一塊石頭上。他胳膊上挎著一個小包袱, 瞪著兩只烏溜溜的大眼看著前方, 緊抿著小嘴一言不發。

他似乎已經等了很久, 委屈得要哭卻又努力忍著。

在看到林菀的時候,他雙眼一亮,立刻起身挎著小包袱朝她走過來, 伸出小手緊緊拽住林菀的衣擺。

林菀:“!!”

999:“他幹嘛這麽自來熟, 難道是宿主的兒子?”

林菀:“瞎說, 我婚都沒結呢, 前世只有一個幹兒子。”

她打量一下小男孩, 因為呆在灌木叢裏,頭上身上都沾了塵土,卻遮不住他漂亮的小臉蛋。

“39, 我瞅著跟我幹兒子有點像呢。”

林菀前世資助了好幾個貧困學生,還給很多眾籌治病的捐款。其中一個得白血病的孩子, 叫小光。因為他得病導致了一系列的家庭矛盾, 最後爸媽離婚,他跟著爺爺奶奶住, 社區工作人員幫忙辦理的眾籌治病。

林菀了解了以後經常去看他,給他送繪本、講故事。小光很喜歡她,還畫了很多和她手牽手的簡筆畫, 悄悄地對著畫叫她林媽媽。林菀聽見以後就認他當幹兒子。

後來在她得絕症的那段日子裏,反而是小光一直鼓勵她安慰她。

他曾經很天真地跟她講:“林媽媽,你不疼,我替你疼。反正我生病呢,再生一個也不怕的。”

因為這,她在藥石無醫之後決定放棄治療,變賣房產和股票,然後把錢交給專業事務所請他們幫忙管理,一部分繼續資助幾個學生,其他的全部用於給小光治病。

雖然死過一次,看開了生死,可想到小光她心裏依然澀澀的,也不知道小光怎麽樣了,是不是能治好病順利長大。

999:“這應該就是陸明光。宿主和原主不是同一天回娘家,卻都撿到了呢。”

原主是三日回門的時候撿到的。

林菀知道它的意思,也許是劇情中不可逆的部分。

其實原主也不是第一時間把孩子撿走的,早上她借自行車去公社想打聽陸正琦的消息,未果,然後去娘家,看到孩子她並沒有管。傍晚她回大灣村發現那孩子還在這裏,只是發著燒奄奄一息,她才把孩子帶走的。

這原是書中世界,有些背景就是硬性規定,她穿過來一切才成為真實,說她是有了自己思維的原主也沒錯。

所以,這是她和孩子的緣分?

她蹲下,問小男孩子,“你叫什麽?”

小男孩看著她,大眼忽閃,卻不說話,眼中的委屈慌亂卻已經褪去。

她又問他父母、家住哪兒,他都沒有回應。

小孩子不說話,林菀暫時也沒辦法溝通,就看看他身上有沒有線索。可惜小包袱裏只有一身小孩子衣服,沒有任何證明他身份的東西,連只字片言都沒有。

她看看這裏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附近也沒有農田,自然不會有農民來幹活。要是她不把孩子帶走,讓他在這裏一天,太陽火辣辣的,又餓又渴,那肯定還和劇情一樣發燒得病。

林菀:“你跟我走?”

小男孩看著她,不說話,只緊緊地抓著她衣角。

她只好把他抱起來,“走吧,這是咱們的緣分。”

林菀把他抱回去,給陸正霆比劃一下,把小男孩放在車上。

陸正霆便問他叫什麽,哪裏人。

小男孩兒看了他一眼,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東西給他。

陸正霆看了一眼居然是個玉扳指,這種東西除非有家世的人是看不出名堂的,他搖頭。

小男孩兒就把玉扳指放在林菀手裏,那意思給她了。

林菀想起文中後期大反派陸明光手上一直戴著一個玉扳指,看來就是這個?她瞅了瞅,也看不出明堂,“我給你收著,說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呢。”其實劇情最後也沒交代陸明光的身世,所以林菀也不抱希望,只是這麽一說。

陸正霆看這個小孩子,衣服雖然普通但是幹凈合身,不是鄉下小孩子那種套個麻袋穿好幾年。而且這孩子跟粉團一樣,細皮嫩肉,一看就不是糙孩子,應該是城裏人家的。

再聯系這時候的運動,也許他家裏遇到□□煩不得不如此。

陸正霆從小沒得到爹娘疼愛,對遺棄孩子並不覺得多奇怪,反而是林菀有些憤憤不平,“這裏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就那麽肯定有人撿走他,這要是沒人他自己也走不出去,那不得餓死啊。”

她跟陸正霆商量,他們先把孩子帶走。

陸正霆點點頭:“好,遇到也是緣分。”

林菀看了那孩子一眼,心道上輩子你叫陸明光,黑化成了大反派,這輩子給你換個名字,說不定也換個未來。

她就讓陸正霆給起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