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全要回來!【捉蟲】

這時候鄉下公社是沒有正兒八經派出所的,每個公社只有一個公安特派員, 治安、集訓等都靠民兵。公社有民兵連, 村裏有民兵大隊,他們不僅負責治安, 還要負責莊稼成熟時候的看青以及村裏開批/鬥、審判會等。

現在有人報案, 周自強就要行使職責, 公事公辦。

鬧成這樣,也沒必要擠在屋子裏互相仇視,周隊長和林會計率先去了院子。其他人也便魚貫而出, 去寬敞之處進一步談判。

林大堂兄看著弟弟被打, 自家房子要被搶, 也豁出去。他沖出去搶了一把鐵鍁在手裏, 他揮舞著, 怒吼,“我看誰敢來搶我們的房子。我林富強今兒就豁出去,你是當官的我也不怕, 咱們大不了一起死!”

他把鐵鍁掄了一圈,看向二叔三叔以及林菀的眼神帶著無比的仇恨, 似乎會毫不猶豫地拍死他們一樣。

周自強等民兵呵斥著讓他放下鐵鍁, 周隊長和林會計也沉了臉。

“這是幹什麽?”

林富強卻不管,一副要和人拼命的架勢。

林菀站在陸正霆身邊, 他伸手將她推到自己身後去,然後解下輪椅一側掛著的繩子。

林菀:“林富強,你仗著有幾分蠻力橫行霸道, 占著我家房子不還,你這和土匪壞分子,橫行霸道強搶有什麽區別?”

林富強揮了揮鐵鍁,本來應該由他三弟耍橫的,可他手被打壞了,林富強不得不頂上。如果他非要拼命,幹部們也不敢硬偏袒二房!

陸正霆冷眼看著他,“你敢動手,就不要怪我不客氣!”

林富強恨透了他,“你個死瘸子,少來摻乎我們林家的事兒。別以為你撿個破鞋就……”

“閉嘴!”周自強等人一起呵斥他。

陸正霆卻懶得和他廢話,甚至沒耐心讀他的唇語,直接把繩子朝他丟過去。那繩子一頭有一個活套,在眾目睽睽之下,套牲口一樣把林富強套住。陸正霆動作幹脆利索,左手握住繩子,右手往後猛拽,林富強不受控制地“撲通”直接摔在地上。

“我草你娘!”林富強破口大罵,幸虧雙腿自由,倒地的時候掙紮了一下,卻也摔得他半邊肩膀痛麻了。

他胳膊被一並捆住,想掙紮都不能。林大伯想去救他,卻被周自強的人攔住。

倆最能幹的兒子一個被打得不行一個被捆住,林大伯一下子蔫吧了,原本想靠蠻力逞能讓幹部不要管閑事的算計一下子落空。

周隊長喝道:“靠蠻力只能欺負弱小,現在還是想辦法解決問題吧,別弄得難看!”

院外院內擠滿了看熱鬧的人,都沒想到林啟楨家還有翻盤的一天呢。

“看來女婿能頂半個兒不是假話啊。”

“我看這女婿比兒子好使。”

“兒子只有蠻力沒有腦子和身份也不行啊。”

很快其他村幹部也都過來,還有大隊書記等。大隊書記是位老同志,他主張家和萬事興,以和為貴,聽說這事兒以後也過來調解。

他勸林大伯認清形勢,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如今林啟楨家有女婿撐門面,林大伯不占理,就該主動退一步。

他又勸林父和林菀等也見好就收,不要得理不饒人。房子可以搬出去,聘禮也可以歸還,就是九百塊的確有些多。鄉下人麽,別說七八年,十年十五年也攢不下多少錢。

否則有些人家也不會為了給兒子娶媳婦兒掏空家底,想分家卻十年蓋不出一間屋子來。

再者幹部總歸是外人,能撐腰一次,不能次次都出面,那樣也不占理,被人告幹涉別人家務事。

他道:“還是應該心平氣和談一談,和平解決,以後互不相幹。”

他們擔心就算林菀娘家把房子要回去,可只有千日做賊的沒有千日防賊的,萬一林大伯家又暗搓搓地使壞,來陰的,你又抓不到把柄,就算抓到也不能因此判他的罪。這種人,說白了就是膈應人,除非以暴制暴,給他打回去。可他四個兒子,林菀爹肯定不是對手啊。為這事兒讓民兵大隊揍人,也不合規矩啊。

老書記建議折中一下,要麽林大伯家出一千塊,就當把房子買了。這房子當初花的銅元加材料折算現在比一千塊多一些,而且他們住這麽些年,一千塊很合理。要麽就給五百塊,當做租房錢,現在就搬出去。

老書記說話,林大伯也不好再耍橫,關鍵他也耍不過陸正霆。

有陸正霆在,他是林啟楨的女婿,不是外人,撐腰撐得理直氣壯,別人也不說閑話,林大伯也沒招。

林大伯家商量半天,怎麽都拿不定主意,既舍不得這住習慣的好房子,又不想出錢。尤其他三兒子,一看沒房子沒聘禮,他還咋娶媳婦兒,那不是要打光棍了?他手腕疼得厲害,這會兒已經腫起來,一看就是有問題,可他又不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