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民國渣男(第2/3頁)

嚴格來說他們跟馬家的關系,也就是鄰居和同事,接觸雖然比旁人多,並沒有什麽深交。

像姚志華和陸安平,幾年不見,見了面還絲毫不外氣,照樣互相諷刺挖苦,磨牙打屁。而跟馬家樓上樓下住著,見面打招呼,說說笑笑都挺客氣的。

要說兩家比旁人要處得近一些,不是因為大人多麽交好,反倒是因為孩子的緣故了。

兩家人以前就認識,又因為馬家兩個孩子經常在江滿店裏,尤其馬秋汝,楊娟為了表示謝意,有時就會從郊縣的娘家帶一些海產魚蝦之類的送給他們。看在外人眼裏,就覺得兩家關系特別好了。

然後這件事持續發酵,家屬院一陣子議論關注,楊娟搬走後,馬長林也沒去接,兩人似乎是沒費什麽周折,有志一同,就雙方同意離婚了。

都同意離婚,卻又拖了一個多月也沒辦手續。這年代房子都是公房,收入也都不高,生活費養娃養老費之後就沒多少結余,除了家庭有點存款,也就沒有其他財產了,別的都沒什麽好爭的。

爭孩子。

馬長林堅持兩個孩子都跟他,理由是他工資高條件好,生活環境也好,大學老師,能更好的撫養教育兩個孩子。楊娟一個普通女工,文化又低,離了婚自己生活都顧不過來,怎麽照顧孩子呀,她自己負擔重不說,只能毀了兩個孩子的學業前途。

而楊娟堅持要一個孩子,馬秋吾大了,男孩子相對更放心些,所以她要馬秋汝。

兩人爭來爭去,就都變著法子對兩個孩子好,一下子都特別關心孩子了。早晨江滿家一家三口剛下樓,就看見馬長林推著自行車,非要送兄妹倆去上學。

一輛自行車也帶不了兩個這麽大的孩子,推著車送到街上,給兩個孩子買了早餐,一邊吃著一邊送到學校,他再騎自行車回來。

楊娟沒在,馬長林也不太會做飯,居然也開始張羅家裏吃喝了,原本不沾俗務的文人才子,姚志華幾次買菜遇到他。

不會炒菜做飯,他就買現成的,早晨買包子油條,中午買熟食鹵味,也是服了他了。

馬長林反正工資不低,他大約是這樣向兩個孩子證明,瞧瞧,沒有你媽,爸爸也能帶著你們過得很好。

然後楊娟也瞅空就從廠裏往學校跑,逮著機會就跟馬秋汝說她爸如何如何無情,後媽會如何如何不好,後媽多麽心狠,女孩得有親媽疼。

搞得小兄妹倆整天煩躁不安的。馬秋汝放了學,就呆在江滿店裏不肯回家。江滿其實真有點擔心,你說正好趕在孩子期末考試。

兩個小孩占著一張桌子寫作業,寫了會兒,馬秋汝停下來問“暢暢,你說我應該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呀”

暢暢想了想,老實說道“我不知道。你自己想跟誰呀”

馬秋汝“我要是跟我媽媽,她現在住廠裏宿舍,離我們學校很遠,坐公交車還得再轉一遍車,她要上班,怎麽接送我上學呀。”

暢暢“你能不能叫他們別離婚了呀,大人又不是小孩,小孩吵架了還能和好呢。”

馬秋汝“他們才不是吵架,媽媽說我爸找小老婆了。就像白雪公主的後娘一樣。”

馬秋汝“暢暢,要是你,你跟誰呀”

暢暢“我爸我媽不離婚。”

“我是說如果。”馬秋汝認真強調,“如果,如果你是我,你怎麽選”

“嗯”暢暢托著腮幫子想了半天,江滿從後邊走過來,便聽見小姑娘說道,“那我選爸爸。”

江滿哦

暢暢習慣性的說話慢悠悠軟綿綿,江滿頓時把耳朵都豎起來了。

暢暢“我爸要是敢給我找後媽,我就跟著他,非把他氣死不可,誰叫他欺負我媽,看我能讓他好過。”

馬秋汝“有點道理呀,最好把他們一起氣死,幫媽媽報仇。我要是跟著我媽媽,我媽就會很辛苦,我爸正好跟小後媽過舒服日子。”

江滿抱著肚子,輕手輕腳倒退著回到櫃台跟前,老半天有點沒回過神來。

心裏說不清是個什麽滋味。

回回神,決定回家看看電視裏最近又放什麽狗血港台劇了,你說這倆小小年紀的孩子,都是擱哪兒學來的。

倆十歲的小屁孩,想著氣死後媽,怎麽就沒想過被後媽打死呢。

晚上她跟姚志華說起白天的事,把暢暢原話復述了一遍,姚志華一口老血差點沒噴出來。

還真是親親的親閨女啊。

“看來馬秋汝要跟著馬長林了。兩個小孩叫人心疼。”江滿搖搖頭,無限感嘆,馬長林要是知道他女兒是這麽選擇跟他的,不知該作何感想。

“這就是好的了,雙方都爭孩子,那還有雙方都不要,踢皮球的呢。”姚志華道。

江滿說“不過我也不太看好馬秋汝跟著楊娟,就像小孩自己說的,楊娟娘家在郊縣海島,她在這兒也沒別的親戚朋友能投靠,跟馬長林攤牌搬出去後,就暫時住在廠裏的集體宿舍,離那麽遠,好像有十幾公裏遠,說白了她現在根本沒條件帶個孩子。你說她在集體宿舍帶著馬秋汝住,怎麽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