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7】小師妹,齊神仙(一更)

“這手劄啊?”

老板終於坐直了身體,笑呵呵,

“是傳家寶呢。”

這人……林小滿也笑了。

“誰舍得把傳家寶賣了?”

“誰家的傳家寶這麽充滿頑童志趣啊?”她翻到最後一頁,上面不僅有師父落款,還有一只貓的爪印。

貓爪印記染了墨汁,要麽是貓調皮了,要麽就是人為。

林小滿可不認為,師父連一只貓都打不過,會那麽不小心讓貓一腳踩進他的墨汁裏?

所以,這肯定就是故意的了。

她仿佛看到了師父把一只肥貓的爪子按進墨汁裏,然後又舉著人家的爪子在手劄末尾留下這個爪印,代替了他自己的印章。

那只肥貓全程都在叫著“喵喵喵”(不要!不要!不要啊!)。

“小姑娘也覺得這個貓爪印很有趣啊?”說著,他又用一種帶著拐賣兒童的語氣對林小滿道,“我家裏還有很多他的手劄,你如果喜歡,我帶你回家挑啊?”

“你家有很多,這同一個人寫的手劄?”

林小滿愣了一下,突然冒出一句,

“你該不是以前抄過別人家吧?就是那動蕩的十年裏?”

這下,輪到老板愣了,一個沒忍住,笑出了聲。

他算是知道,為什麽偏偏是她了。

很有意思的小姑娘。

林小滿雖然不知道為什麽這個人手裏有師父親手撰寫的手劄,卻知道,他攤子上擺的東西,看似破爛,實際上都是好東西。

這潘家園,果然是藏龍臥虎啊。

“老板,你這手劄,一共多少本,我全都要了。”

既然是自家師父的東西,自是要買回來的。

不管是怎麽到了人家手裏的,碰見了,就不能讓它繼續流落在外。

“手劄有點多,我也沒數。小姑娘如果有空,去後街胡同三號拿,我恭候大駕。”

“小滿……”孔雀在後面急了,就連她這麽大大咧咧的性子,都知道不能隨便去陌生人家。

還去他家裏拿,萬一他把人關家裏,再讓小滿聯系父母拿錢去取人怎麽辦?

“放心。”林小滿捏了捏孔雀的手心,以示安慰,又看向那老板,“不知道老板這手劄的價錢怎麽算?”

“不識貨的覺得它拿去添柴都煮不熟一鍋粥,識貨的覺得價值千金。小姑娘以為該怎麽算?”

孔雀嘴角微撇,剛想插話,就被林小滿看了一眼。

雖然只是淡淡的那麽一眼,卻讓她仿佛看到了清遠哥哥。

他不怒自威時的模樣。

後來,當林小滿站立於巔峰時,孔雀才感慨:原來,有的人,天生就是馭人的,隨便一眼,氣勢就比別人強。

“那價值千金的東西,老板可舍得賣?”

“俗話說,藥醫不死病,佛度有緣人。小姑娘既然識貨,我自可做個順水推舟之人。”

“既然如此,我晚上上門取書,不知道老板方不方便?”

“隨時恭候!”

林小滿謝過老板,就和孔雀他們一起離開了。

蘭家姐弟只逛了一會兒,就買了不少東西。

不過,跟著林小滿逛了這兩天,他們已經不會那麽容易被騙了,至少,學會了講價。

雖然買的都是些工藝品,但對於蘭家姐弟來說,還是相當滿足。

“我這個頭飾,耳環這些都是買回去送給國外的同學的,她們向往我們華夏文明,更對這些仿古首飾感興趣。我算是投其所好了。”

蘭忻影並非光知道學習,和同學相處,也很重要。

所以,她每次回國,再次回學校的時候都會給同住的好友或者關系好的同學帶一些小禮物。

不管是什麽,總是很能抓住大家的好奇心與興趣。

這也是,她在學校混得如魚得水的原因。

“小滿,剛剛你跟那個老板說那麽多做什麽?就他那破書,還是手寫本,能賣什麽錢?”

“還好意思說什麽不識貨的人拿去煮粥都煮不熟,我看那破書本來就只能拿去當柴火燒了。”

“都什麽年代了,還賣手抄本,真以為是什麽武功秘笈呢?”

孔雀可不知道那破書是林小滿師父寫的,更不知道,那還真是寶貝。

而且,是可遇不可求的那種。

市面上,董老爺子的東西,別說手劄,就是隨手寫幾個字,都很值錢。

之前的不是東西,而是,這東西的主人。

“那真是寶貝,不過啊,大多數人都不識貨。而且,對於你們這種對鑒寶不感興趣的人來說,那也與地上的垃圾沒什麽兩樣。”

林小滿也沒因為人家把她師父的東西貶得一文不值就生氣,還笑著解釋。

聽到她的聲音,再看她走遠的背影,坐在地攤前的老板笑眯眯感嘆:

“小師妹果然與眾不同。”

隨後,便開始收拾攤子上的東西了。

“齊老板?又收攤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