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8】避嫌(二更)

“還不老實?”

李立陽擡腳就踹。

“大晚上你跟我說你出來套山雞?可你這雞怎麽看著像家養的?”

這是糊弄他們沒見過山雞嗎?

“這真的是山雞,都是我家放山上散養的。我們買的雞仔,放山上養幾個月,再抓去賣錢,可值錢了。”

這高雄軍腦子很活泛,一下子就想到了說法。

而且,他說的這個不是騙警察的。

他們村真有人這麽幹。

放山上養幾個月,到時候可能抓到不多,但賣錢絕對比普通家養的雞要貴,肉也要香很多。

“你的同夥往哪個方向跑了?”李立陽當然不會相信他關於山雞的說法,這兩只雞,估計也是他慌亂之中拿來當道具的。

不過,這小子是真的聰明。

後面去追的警察也逮了兩個人回來。

和高雄軍口供一致,說是他們為了搶獵物打起來了。

“你們誰有獵槍?”

“什麽獵槍,我們沒有啊?”

三個人,三臉懵逼,都是小白花。

李立陽一怒之下讓人銬起來帶走。

然後他向邵靜華這邊求助,邵靜華他們人已經從古墓出來了,追上了李立陽這一隊人馬。

“這三個人有問題,我們還要追逃犯,肯定有人跑進山裏去了。這個,恐怕就需要邵少校的幫助了。”

他們只是文偵警察,平時明察暗訪多,但如果論身體素質,肯定比不上長期訓練的野戰部隊。

“好。”邵靜華沒有拒絕,但他本人不可能再跟著往山裏追了,而是再調人過來,準備整座山搜查。

大山裏其實找人很不好找,還得本地人做向導。

這後面的事就不需要林小滿和小成再參與了。

而且,小成現在回來,暫時不能和軍隊裏的人摻和到一起,不然會惹得那一方人懷疑。

所以,他們返回高山家,繼續睡覺。

李立陽卻走不了,他直接把三個嫌疑人帶回了派出所,另外一部分人守在古墓裏。

那裏有一扇被鎖起來的門,他們擔心冒然破壞鎖,會出什麽亂子,讓楊所長幫忙在鎮上找個開鎖的。

要嘴巴緊,能守住事兒的。

不然,等古墓那鎖一開,還不得什麽人都知道了?

裏面現在還不確定是個什麽情況,是逃生通道,還是裏面藏有別的東西都不是很確定。

“姐夫,姐夫救我啊,我是無辜的,我就抓兩只雞,就被這些警察當成什麽嫌疑犯了,我冤不冤枉啊!”

被帶回派出所,一看是自己熟悉的地兒,高雄軍就開始鬧了。

楊所長是他姐夫,他一向自詡和警察是一家人。

原本以為這人至少會給自家姐夫幾分面子,得知抓錯了人就趕緊把他放了。

卻不想,還沒等人家給面子,他姐夫就劈頭蓋臉對他一頓訓斥。

“你說你不是胡鬧嗎?你平時在山裏打點野味吃,我就不說什麽了?你怎麽把野味還弄到那個古墓裏去了呢?還有,和你一起進來的那倆小子手裏是不是有獵槍?他們是不是偷獵什麽保護動物了?”

“你給我老實交代,不然我也幫不了你!”

“……”這都什麽跟什麽啊?

高雄軍眼睛死命地眨了幾下,好像反應過來了。

立馬解釋:“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倒是聽說隔壁村有人經常去山上獵東西去賣。那個什麽鷹?就是被列為國家保護動物的那個,我們在《動物世界》裏就看到了的,隔壁村有人偷偷拿去賣。”

楊所長算起來也是老江湖了,說話滴水不漏,但他這個小舅子就差了那麽一點了。

李立陽之前就看出來楊所長極力阻止他們前往高家村,現在加上這麽一出,就更肯定,這個楊所長要麽就是個知情人,要麽就是為了一己之私,被他這個小舅子給騙了。

至於為什麽會被騙?

就是他這個小舅子所表現出來的小貪婪,讓他以為這人就算犯錯,也犯不了大事兒。

但如果落實了文物古董造假走私的罪名,到時候就不是什麽小案子了。

而且,根據林小滿的說法,這裏頭的古董,有的是已經在帝都博物館被私藏的,沒開過庫公開展覽的。

照理說,它們的贗品根本就仿不出來。

除非,他們有人見過真品。

這也就直接跟帝都博物館的案件牽連起來了。

那邊本來是毫無突破口的,現在硬生生被小姑娘一個下鄉給撕開了一條裂縫。

他都不知道該說小姑娘天生適合吃警察這一行的飯,還是說她點兒背了。

怎麽每次都是她把壞人遇到呢?

不過,他也慶幸遇到的人是林小滿,她幫助自己破獲大案。

這一次的案子,確實有些棘手了。

“楊所長,既然你們是親戚關系,之後你就避嫌吧。也不要再見高雄軍了,對了,我讓您這邊幫忙找個鎖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