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2頁)

季殊走過去摸了摸那個小臉蛋,又玩了一下她珠子一樣的手指腹。

察覺到他靠近,鐘渝也沒動,直到男人身上特有的寡淡香氣傳來,她才意識到他靠得有多近。

她能感覺到男人溫熱的氣息似有若無地落在她頸間。

鐘渝想遠離他,但是她不用回頭也知道他正目不轉睛地在看著初初,現在移動,一來是怕他以為自己小心眼不讓他碰初初,二來她也怕再吵醒初初。

又過了一會,鐘渝實在是撐不住了,苦著臉回頭小聲說:“手麻了,我要回去了。”

季殊嗯了一聲,“我讓司機送你。”

鐘渝也沒拒絕。

這麽晚了,這裏肯定是打不到車的。

季殊送她們出門,車開走的時候鐘渝往外看了一眼,他還沒進門去,長身玉立地插兜站在那望著車開走。

鐘渝收回目光。

到家的時候初初醒了一小會,但是很乖地沒有鬧,鐘渝喂她吃了點東西,又哄著她洗了澡。剛把她放到床上要去洗澡的時候,初初又忽然毫無預兆的哭了起來,一直叫媽媽。

“怎麽啦?”鐘渝很無奈地抱起她,“媽媽要洗澡呢,初初自己待一會好不好?”

她不願意,死死的扒著鐘渝的脖子不放手。

鐘渝只好把她放到學步車裏推她到浴室門口,然後開著門匆匆忙忙洗了個澡。

最後抱著她躺到床上的時候,鐘渝累的一個手指頭都不想動了。因此哄初初睡覺的時候,她也不小心睡著了,直到後半夜她忽然驚醒過來。

今天還沒更新!

鐘渝幫初初蓋好被子,爬到飄窗上開了電腦,進網站之後果不其然有一堆粉絲在底下催更了。

鐘渝沒敢開小差,打開文档立刻就奮筆疾書。

大概是因為今天和季殊待了一整天,夜晚鐘渝格外有靈感,碼字時速飚到了四千,一下子就寫完了一章。

她寫完之後又回頭看了一遍,整理劇情修改錯別字,然後對這一章的情節格外滿意。

雖然她討厭季殊,但也真的不得不承認,季殊是她的繆斯,是她的靈感源泉。

她寫的小說,一直以來都不知不覺地充滿了季殊的影子,有時候是對人冷冰冰的他,有時候是深夜溫柔待她的他,有時候是面對工作一絲不苟的他。縱然主角性格千變萬化,但都能從其中窺見一點季殊接人待物行為處事的習慣。

也幸好季殊他本人從來不看小說,更不會看她的,所以她才不會擔心被發現。

一本小說,主角出色了,才能讓讀者印象深刻,當一個人物刻畫得好了,故事情節似乎也就信手拈來了。

她不是天賦異稟的作者,一開始也純粹只是愛好,但是她勤奮,三個月寫一本,即便是哺乳期帶孩子那麽累,她都會見縫插針的碼字。長此以往,漸漸的也就摸到了一點門路,也因此寫起來越發順手。

她現在寫的這本,是她這兩年來數據最好,也是她本人最喜歡的一本,她絕對不能斷更。

鐘渝把稿子復制到網頁發布了,一刷新,立刻就有幾十條評論,都是一直在等她更新的死忠粉。

鐘渝正要敲鍵盤回復,就聽到旁邊床上的初初小小聲的叫了她一聲,“媽媽。”

“嗯?”更新完的她輕松了很多,“吵醒初初了嗎?”

初初爬下床來到窗邊,被鐘渝一撈就上去了,她迷迷糊糊地,被鐘渝放在肚皮上,立刻又舒舒服服地睡著了。

睡之前還在念叨:“明天去……爸爸。”

第二天鐘渝還沒睡醒,初初就在床上爬來爬去玩自己的了。

她也只能起床,一邊煮早餐一邊給她沖奶粉。

期間初初一直亦步亦趨地跟著她,最後喝奶的時候也一只手抓著她的衣袖擰來擰去。

“兩只手抓著奶瓶喝哦。”鐘渝戳戳她的臉頰。

她只好依依不舍地松開她的衣服,隔了一會,又拿開奶瓶,可憐巴巴地看著她,“媽媽,我想爸爸。”

“爸爸今天要上班沒有空哦。”鐘渝說,“媽媽帶你去動物園玩好不好?”

鐘渝很少帶初初出去玩的,一個人帶小孩太累了,初初走不了幾步路又不愛坐手推車,常常都得她抱著。

但今天她搖了搖頭,堅定地說:“爸爸不上班。”

連動物園都誘惑不了她。

“那帶你去爺爺奶奶家玩好不好?”鐘渝繼續努力,“你好久沒見爺爺奶奶了哦。”

初初咬著奶瓶猶豫了一下,還是要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