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第2/3頁)

【樓主又來了,隋煙文裏出現的林濛和律師都出來了,還在評論裏又補了幾張圖,其中最驚人的是隋煙手寫給林濛的合同初稿,為了借到錢,她還真把自己賣了:“本人承諾絕不拒絕任何工作、不需要休息時間,收入只需分給能保證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即可,直到債務償還清楚為止。”】

評論一條接一條,隋煙給的證據鏈太完整,完全壓倒了余成明發的那些去頭去尾的截圖。

就像網友回復的:“什麽離婚、不生孩子、態度不好,要是我老公像余成明那樣,我不天天辱罵他都算給他臉了。”

到此,輿論徹底反轉,一條熱搜越爬越高——#恭喜隋煙脫離苦海#,以驚人的速度和熱度,占據第一的位置。

“恭喜你,這場仗你打贏了。”林濛看向隋煙。

事實上,這場仗並不好打,在馮硯提醒了她余成明手段齷齪後,她把這件事放在了重中之重。

在征求了隋煙的同意後,林濛高價請了私家偵探跟著隋煙,順帶調查起了余成明,這才查出余成明拜托狗仔隊跟拍、甚至安排了人,打算制造“出軌照片”的事情,林濛才掌握消息,立刻先下手為強,主動讓余成明安排的人“拍到”這一切。

花園大酒店的選址,同樣是她精心挑選,這才沒讓余成明拿到錄像帶銷毀或是做什麽後期處理,就連聊天記錄,也是她讓隋煙事先備份好了後,在余成明面前,假裝無意地露出已經刪得幹幹凈凈的對話框,否則余成明怎麽會以為萬事俱備,直接出手呢?

隋煙看著林濛,忽然笑開:“我從來不知道林總原來這麽會寫文章。”不但寫得快,還寫得好,她明明只是坐在旁邊看著,看到一半就哭了。

“我以前什麽都做過。”

以前她和諸郁深剛創業的時候,哪請得起這麽多人?不都是把自己切開來用?遊戲的文案、數值的計算、宣傳、公關……她什麽崗位都幹過。

林濛又說到:“等到離婚的判決下來,錢我會劃給你,現在轉得早,我怕余成明又作妖,至於賣身契什麽的,就算了。”

那張賣身契的圖片可不是憑空生來的,是隋煙逐字逐句寫的,她是發自內心地想要傾盡自己所有的努力來盡快把錢還上。

“不能算。”隋煙很堅定,“我是一定要把錢還上的,我不能讓你吃虧。”

想了想,林濛換了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一直到你離婚前,你需要什麽小額的支出,都找公司的財務支取,等到離婚之後,公司會按正常合約的正常分成給你發錢。”

她伸出手晃了晃不讓隋煙插嘴:“你每攢夠一個億,還給我一次;一直到還完為止,這樣如何?”

“……好。”隋煙點了點頭,眼神裏盛滿了就要溢出來的感動。

……

輿論的傾向總是轉彎得飛快,之前余成明的微博下頭還都是同情,和網友提議要眾籌給他打錢的微博,可才半天的功夫,就只剩下無止盡的謾罵。

而早先因為一時沖動罵過隋煙的人,也一股腦地湧到了她的微博下和她道歉,鼓勵她不要放棄,好好生活。

林濛的微博才注冊沒多久,專門用來轉發宣傳的,是個沒有感情的轉發工具,雖然吧,公司的宣傳不忍心地給她買了點僵屍粉,可至今也只有不到五萬的關注,每次發的微博下頭都是廣告。

而現在,評論裏的全是活人,有的在感謝她仗義出手,有的在拜托她不要讓隋煙簽賣身契,什麽樣的都有,讓林濛瞧見了也忍俊不禁。

她和公司負責宣傳的小王聯系,讓她發送了一條微博——

@造夢娛樂:大家關注的@隋煙現在已經是我司藝人了,謝謝大家關心!請放心,我司一向尊重人權,絕對不會簽訂不尊重人權的賣身契,對於收入的分配也絕對公正合理哦~

當然,隨後公司的官方賬號還補了個嚴肅版本的聲明。

原先無人問津的造夢娛樂賬號粉絲數飛速攀升,數目直接超過了宣傳人員購買了僵屍粉的老板本人,還得到了數不清的網友好評。

而這時,陪伴了隋煙多年的影迷會在安靜了一天後終於發聲:“謝謝造夢娛樂和林總對隋煙的支持和幫助,影迷會陪伴隋煙小姐多年,在此時能做的唯有默默支持。會內成員在商議後決定,即日起開啟《登仙路》包場集資計劃,所籌集資金,將全部用於《登仙路》上映後的包場工作。”

集資的鏈接剛一發布,金額就不斷攀升,甚至有好幾筆以十萬位單位的大手筆集資,僅僅一個小時的功夫,就籌集到了五百萬,眼看還在攀升。

就像熱評第一的粉絲說的那樣:“從學生時就開始喜歡隋煙,她面對這樣的窘境,我雖然無法替她承擔,但支持票房對我來說不過是舉手之勞。謝謝你陪伴我度過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