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余莉莉一夜沒睡。

一會兒想到方老太太給方小囡囡買了三套房,自己兒子一毛錢沒得,就氣的心、肝、脾、肺、腎五臟俱疼。

一會兒想到她結婚前沒問清楚就簽了字條,平白放棄了好幾百萬,就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刮子。

一會兒想到方老太太和方啟東母子兩個一起瞞著她,連個牙縫都不冒,誤導她以為那是一套八十平的小房子,就恨得咬牙切齒。

三百多平……聽說塞納麗舍二手房的單價就沒有低於四萬的……一千三百多萬……

去掉房貸,還剩將近一千萬……

一千萬……

她自己那套房子兩百平也不過才七百多萬……因為面積大,單價上就便宜了一點,賣不到四萬一平。

所以,現在那個小瞎子是家裏最有錢的人?身家上千萬?比她還有錢?

這讓余莉莉如何能甘心?

老太婆給了孫女上千萬家產,自己兒子一分沒有,這叫她如何能忍?

一整晚,她都在想到底該怎麽辦,怎樣才能重新奪得老太太的歡心,怎樣才能從小瞎子手裏奪回屬於她兒子的那份家產。

如果老太太不給,那麽打官司有沒有用?

如果打官司,方啟東又會是個什麽態度?

如果打官司,她最後能分到多少錢?

余莉莉被這些問題生生地折磨了整整一宿,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迷迷糊糊地睡著。

等她被兒子的哭聲吵醒時,發現家裏又是只剩她和兒子兩個人。

一邊猜測老太太是不是帶著小瞎子去各種買買買了,一邊想著家裏沒人也好,趁著這個機會,她可以給她的律師朋友打個電話,咨詢一下相關的法律問題。

只是咨詢的結果不盡人意。

她的律師朋友說了,這三套房子本身就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與她沒有太大關系。就算她婚前簽署的協議無效,唯一與她有關的也只有結婚四年期間的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共同還貸部分產生的增值部分。這部分在房子的總體價值中只占很小的一個份額,作為朋友,他並不建議她通過法律途徑追回。

原因有二:第一,即便官司勝訴,她能分到的錢數目也不會很多,大概幾十萬;第二,她與她老公並沒有離婚,為了這點錢打官司,既傷和氣,又上不了台面。

余莉莉心裏當然清楚,若是鬧上法庭,這個家很有可能就這樣散了。只是財帛動人心,終究還是要看這樣的結果最終能換回什麽樣的利益。如果只是幾十萬,確實沒有必要鬧得夫妻失和,妻離子散。

但是如果是上百萬呢?好幾百萬呢?近千萬呢?你會怎麽選?

只是通過她朋友的分析,好像確實沒有必要了。

不過在掛電話前,她的律師朋友給她提供了另一條思路——如果她能說服她老公與她一起追回這筆財產,那還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間的。所以她老公的態度十分關鍵。這裏需要她老公否認之前的贈與,與她一致說辭,謊稱這筆錢只是暫時放在他母親手裏,並沒有贈與任何人。

之後,兩人就結束了這通電話。余莉莉則開始思考自己說服方啟東改變說辭的可能性有多大。

然而,思來想去,她還是覺得讓方啟東站到自己這邊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也許有百分之五的可能他會願意為了兒子做一件對不起他媽的事?

余莉莉決定,等方啟東回來試探一下他,萬一他心裏更向著兒子呢?雖然她不覺得方啟東會為了兒子去傷老太太的心,但,萬一呢……

這邊余莉莉算計著老太太存折裏的錢,那邊老太太正帶著方小囡囡買房子。

方老太太手裏有錢,心裏不慌,底氣足得很,跟小孫女兩人一起簽下了一筆高達三百多萬交易額的交易單。

至此,方小囡囡正式成為兩套房子的產權所有人,方老太太的一顆心前所未有地踏實起來。

房子買好,接下來就是轉戶口,戶口轉好就可以申請上小學了。

祖孫倆花了一上午的時間,簽約、發票、付首付款,中午在麥肯基點了兩份兒童套餐,一老一小吃得炒雞開心,下午趕在老師的上班時間,去小太陽花朵小學咨詢入學事宜。

然而,學校的老師們雖然驚艷於方小囡囡的各種表現,但對她一個盲人孩童上普通小學的事情還是持反對態度。

孩子們一旦來到學校上學,其安全問題就轉移到了學校頭上,方立安這樣的孩子身上存在的安全隱患比普通孩子多得多,學校老師不敢輕易同意擔這個風險。

其實方小囡囡本人並不想上學,再上一遍小中高對她來說純粹是浪費時間。更何況,為了讓方老太太高興,她只會拼命地展現自己驚人的才氣。

這樣一來,對那些真正的小學生無疑會產生巨大的打擊。可以想象,將來會有無數家長拎著自家兒子女兒的耳朵教訓道:“同樣的上學,你怎麽連班上那個瞎的都比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