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第4/4頁)

沒門。

生氣的林嵐直接反擊了。

可以肯定的是,林嵐這一手不可謂不絕了,林天靈的小團體因為林嵐的一番強硬操作,差點就徹底散了。

聽尤陽剛大哥透露的消息是,林天靈為了將她的手下安撫住,最終還是找上國家了,對國家掏出了老本,一番談判、建議下,最後還是換到一棟和林嵐所屬地區房子一樣的公寓,用於安置她的手下,穩定人心。

可惜的是,林天靈高價換來的房子,只能勉強安撫好了渙散的人心,整個團體不過苟延殘喘罷了。

人都會趨利避害的,明顯的林天靈的個人價值在這一次的避難房子爭奪中表露無疑了,一股濃濃的跟她混沒前途的氣息撲面而來,在如今跳槽成風的時代,會考慮下家的人不在少數。

為了維護岌岌可危的團隊,林嵐相信,接下來的好長一段時間,林天靈都沒有空來找林嵐的麻煩了。

不過,林嵐覺得最為暢快的還是,因為林天靈的做法,也讓國家趁機推出了饑餓營銷式的,和林嵐地區的同款避難“豪宅”套房兌換。

可以根據個人或者集體貢獻度給予兌換,避難期間的工作貢獻度也可以。

一經推出,即使“租金”昂貴,也立馬引起了一陣的兌換狂潮。

其實避難“豪宅”套房也是國家從林嵐那裏學到的經驗臨時設想出來的。

具體參照林嵐意外地被全國“討伐”的時候,為了安撫悠悠眾口,也為了讓自己地盤上的人老實一點,很是順勢地提高了“租金”行為。

入住避難的住處,就是要交“租金”的,辦理手續時,國家發送的郵件中,有詳細的陳列記敘。

林嵐本來沒有打算收高額“租金”的。

畢竟,所有入住林嵐房子的人,就只有房子的居住權,什麽特權都沒有的。

林嵐一旦不高興,他們就立馬無家可歸。

為了避免自己的形象淪為吸血“奴隸主”,黑心“資本家”,林嵐盡量讓自己顯得無害。

即使林嵐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將房子的所有權下放到的個人的手上。

算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手段,大難時期,為了群體的安穩,真不適合有大宗的私有財產的存在。

反正,不管入住的人,個人有沒有達到國家可以提供套間避難的信用貢獻積分標準,只要居住在她的地方,和其他遷入伊甸園的公民一樣,沒有任何特權,需要遵守國家頒布的規章法律,不僅同樣的需要交“租金”,還是要交納比其他公民更多的租金。

誰讓你們的居住條件,引起了他們的反感了呢。

就是為了租金,林天靈的極品血親們,才會忍住了驚悚害怕,出面罵林天靈的。

誰讓這家人貪心,在遷入的第一時間就“分家”了呢。

“租金”可是得讓每個戶口本的戶主,以房間規模等級,加上戶口本人口數交納給負責分配糧食的國家的。

房間規模才是“加租”的大頭。

林天靈能不遭人厭棄嗎。

反對,第一批居住進林嵐地盤的人,對林天靈都沒有了好感。

林嵐很強勢,不想交租?

可以,搬走就可以了。

林嵐當然不介意有人不接受她的“施舍”的,不過她相信那些幸運的能在她地盤上居住的人,見識過了國家為了最大限度安置人員設置的多人間蝸居,還會拒絕林嵐提供的“寬敞”房屋的。

升米恩,鬥米仇的道理,林嵐也懂,想搞事的人,通常都是因為吃太飽太閑的緣故,她就更懂了。

這可是自家爺爺傳給爸爸,再傳給她的,讓村裏人不搞事的最佳辦法。